第(1/3)頁 誠如秦長青所說。 殺人案的關鍵點,就在受害者身上。 這也是最讓人忽視的地方,受害者既是弱者,理應受到保護。 死去的客棧老板,是被妻子和奸夫殺害的,這就是一樁借刀殺人案。 那三名商賈是被冤枉的,也是被長安縣令王博章冤枉,屈打成招的。 當然,這不是讓老李憤怒的地方,而是那三名商賈,和李道宗有關系。 貞觀三年春,李道宗任大同道行軍總管的時候,軍營里丟了一批軍備。 當時上表的時候,就是丟了,查不到任何線索。 那年,老李也一直在練兵,就等著抽冷子干突厥,這件事也就放在心上。 誰知道,這三名商賈在裴俊審訊的時候,居然還有了意外發(fā)現(xiàn)。 三人本是軍營里主管后勤軍需的小官,丟失的那批軍備,是在李道宗的授意下,販賣了。 販賣軍備、軍需品,在大唐是重罪,和通敵賣國無二。 砰! 老李狠狠一拍龍案,痛心疾首:“道宗俸料甚高,宴賜不少,足有余財,而貪婪如此,使人嗟惋,豈不鄙乎!” 李世民的怒火,讓裴俊也趕到一陣震驚,就連一旁的長孫無忌也是一臉愕然。 皇帝的堂弟,居然走私軍需,這件事要說出去,還不得被人笑掉大牙?那樣的話,皇家的顏面,也就真的蕩然無存了。 “陛下,臣以為……”長孫無忌想給李道宗求情,可這話偏偏就是說不出口。 老李蹲下身體,坐在龍案前的臺階上,郁悶至極。 老李不說話,長孫無忌和裴俊也不敢說話,只能等老李開口。 足足過了有一盞茶的功夫,老李臉上的怒火消失了不少,重重的嘆了一口氣,“李道宗面圣,無視皇權,引天子一怒,剝去官職,削去封邑,只保留郡王稱號,讓他回江夏,養(yǎng)老吧!” ………… 第二天天一亮,長安城內在次震蕩。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