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就是一家人,偶爾吵鬧,偶爾指責地過日子。 按理來說,原身應該在家幫忙,領著零花錢到二十五、六歲,找人相親嫁人生子,一輩子普普通通。 結果…… 天降橫禍。 原身三妹蕭彤是個剛出道的女愛豆,她做了四年的練習生,雖然剛開始是為了貼補家用,但后來也是真喜歡這份光彩亮麗的工作,便分外努力,只是,剛剛成團出道,公司沒給她們太多資源,團里六個女孩共用一個助理,偏偏,三妹蕭彤還不是最紅的,因此,參加活動的時候,只能自己去…… 于是,她很委屈。 她是家里嘴最甜的孩子,就哄著蕭群和蕭媽媽同意,讓原身出來幫她幾個月,原身也挺疼妹妹的,考慮考慮就同意了,開始給妹妹做助理。 思密達國,很講究前后輩關系,娛樂圈愛豆地位非常低,尤其是像蕭彤這樣不紅的女團,更是誰都能欺負幾下,原身跟著妹妹吃了不少苦頭,這就算了…… 但是,某次,蕭彤被一個認識的大前輩拉去家里喝酒,那人風評很不好,但資源豐厚,是公司股東,蕭彤不愿得罪人,便不顧原身的阻止非要去。 原身是她的助理,又是她姐姐,怎么舍得她冒險?當然只能跟著去。 結果就出事了。 她酒量不行,卻不比蕭彤圓滑,惹惱大前輩的弟弟,被捂著嘴無聲拽進房間羞辱了。 那會兒,蕭彤正在跟大前輩聊天,根本不知情。 后來嘛,事情鬧出來了,原身家里和蕭彤到是都向著原身,要跟大前輩討個公道,說什么都要告,但思密達國那個國情……財閥林立,又是女孩子上門跟人喝酒,甚至還是娛樂圈的,就算告贏也判不了幾年,反而名聲會變得難聽! 大前輩請的律師跟蕭家擺事實講道理,還愿意補償,甚至會幫忙捧蕭彤。 蕭家沒有直接妥協,但話里話外,是想讓原身同意的。 畢竟,好歹蕭家是個大家族,出了這種事,傳揚出去太難聽了,對原身的未來也不好。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