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他頓聲,面色恨恨地錘桌子,“蕭賢,好個不守婦道的賤人,收了我的銀子,做了湯家妾,就該老老實實待在后宅,也不缺她吃喝,怎么總想著妖媚惑主?圓不圓房,是閨房之事?也有臉跟娘家說!” “果然輕賤至極。” “當初,就不該給她臉面,許她貴妾進門,就該寫下身契,把她關在后院里,不能隨意外出,也省得今天的麻煩。” 古代妾室,雖然基本‘職稱’都是妾,卻是分等級的。 除了上古時期的陪媵制度——這個媵,大概率是正室的親姐妹,多是庶出,乃是正室的臂膀,但這一般都是嫁君王,嫁宗親這般等級的女子,才需要媵,普通官員和富商們,是沒有資格的。 按照大齊如今的規矩:卿大夫一妻兩妾,士大夫一妻一妾,百姓一夫一妻,四十無子,方可納之延續香火。 簡單來說:三品官以上,除了妻子外,可有兩個‘編制’妾室,三品以下,但有官身的,可以納一個妾,沒有官職的不允許納妾,多有錢都不行,只能四十歲沒有孩子時,納一個生兒子。 這是律法條文。 形成的原因是大齊朝自立國后,一直有戰亂,關外匈奴虎視眈眈,開國帝高瞻遠矚,不允許有錢有權的男人多占那些民間的,適齡的,能生育的女子。 歸根結底,是為了讓百姓們多生孩子,以壯國力。 但是,男人吧,有了錢權兩物,那百分之百是要花心的,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大齊朝的政策是,官員納妾數量稀少,普通民眾不許納妾。 大齊的百姓,包括官員們的對策便是:不給名分。 按編制,士大夫一妻一妾,但是,只要不到衙門上契,正式下聘,擺桌行納禮,自家府里的丫鬟們,他們總是能隨便睡的,通房不算妾,生了孩子提成姨娘,也只是自家宅子里叫得好聽。 官府是不認的。 她們只是簽了賣身契的,同買賣的奴隸罷了。 這也是所謂的:賤妾! 可是蕭賢不同,她是正經的下過聘書,在衙門里備過案的,這種妾室,就不能隨意發賣,哪怕湯斯年死了,任二奶奶想把她打發出門,都得問了她的意見,得到她的同意,到衙門去消備案才行。 蕭賢若是無子嗣,甚至能拿走自己的嫁妝。 這也是她能在夫妻倆面前甩袖而去的原因。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