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她大小也算個官宦之后,論罵人詞匯,的確是很稀少了。 倒是蕭賢,既然已經打定主意,大不了就走,她徹底放開自我,雙手掐腰跟個小噴壺似的,她冷笑數聲,“二奶奶,我就是個‘玩意兒’,也是你親自求娶的,我不曉得你們夫妻倆搞什么荒唐花樣,迎了個貴妾當擺設,但是,我也是個人,有心有腦有眼睛。” “你們公母倆愛怎樣怎樣,我不伺候了!” “我是自由身,不是那等簽了契的奴婢,由不得你們打殺欺壓,當初,你們家給我下了五百兩的聘禮,我爹娘一文沒要,都給陪嫁回來了。” “我還多帶回來了呢。” “我怎么就賣給你家了?你有契嗎?” “是,這些年,我在你們府里吃穿了,但是,我擔了你家妾的名頭,虛度了我五年青春,我吃一肚子,穿一身,難道有什么不對嗎?” “你家敢納,不敢養啊!” “你還要打殺我?呵呵,你殺殺試試,主人殺奴婢都要徒兩年呢,我一個良民,你無緣無故地殺我,是要流放的!” 蕭賢梗著脖子,半步不退。 任二奶奶氣得臉紅脖子粗,卻也沒有辦法。 沒錯。 戶籍之上,蕭家人,包括蕭賢在內都是良民,所以,哪怕她和湯斯年氣得不行,也只能暗暗使些小手段,沒法明目張膽的使壞。 湯斯年說的那些,什么‘抓住按手押’,‘陷害人打板子’什么的,更多的是哄任二奶奶開心。 他們家……也就是個五品,哪有那么大的權利啊。 就像原身那世,他們兩個也只敢暗搓搓的雇個無賴,幫著他擁有‘合法合理’處置原身的身份——丈夫。 對付蕭家,讓蕭家家破人亡的事,都是無賴利用‘丈夫’的身份做的,沒有湯斯年和任二奶奶什么事兒。 至于湯斯年為何不利用‘丈夫’的身份‘處置’蕭賢~ 呃,且看看那無賴是怎么對原身的? 打老婆! 打岳父,打丈母娘。 把老婆賣到妓院,逼老婆賣身~~ 這的確是無賴流氓能干出的事兒,但湯斯年不行啊,他是官身啊,他是讀書人啊,他敢這么干?那不是要遺臭萬年? 任二奶奶更不敢了,她當初納蕭賢進門,就是為了賢名,真把妾室賣到妓院,她還‘賢’個屁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