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早說過,這貨那么懂文字,一定跟人類交往很深。” “某種意義上來說,它算不算詭異的叛徒,稱為…詭奸!” “……” 閑談議論的幾尊詭異,紛紛看向說詭奸的那尊,覺得好有道理。 怎會有詭異跟人類交好的? 而且看著煽情的畫面,還不是一般的好。 伊乞乞身為這里唯一的女人類,心中總有一種說不清的第六感。 紅蓋頭輕瞥了一眼判官,低聲說:“它實力不簡單,我總覺得,它之前比我厲害。” 嚇! 伊乞乞先是一嚇,打算提醒一下師傅,但轉念一想。 比紅蓋頭強,有啥驚訝的。 它除了依靠詛咒轉移,偷點東西外,啥屁實力都沒有,就剩個頭,打起架來都得宿主親自動手。 要不是有嗩吶在那吹,只怕破道都能將它當皮球踢。 紅蓋頭收回看判官的眼神,轉而看向伊乞乞,明明對方什么都沒說,可就是覺得被冒犯了。 下到底層,真如林帆所說,那些膽敢朝判官露出鄙夷之色的詭異,皆是被林帆回敬一個冷眼,若是對方還敢直視,則格殺勿論。 要知道,這里是永夜,每一次動手,都有可能使得月詭蘇醒,即便沒有蘇醒,也容易發出聲音,導致本源被汲取。 人類就算沒有本源,也會有其他什么東西被吸走才是。 要不然,月詭才是真正的詭奸,哪有對詭異有害,對人無害這種奇葩詭技。 貓百萬舔舔毛,忽然也看向了判官,沒曾想它也會覺得自己被罵了的第六感。 “你想要我們怎么證明,是你的兄弟。” 林帆一到下面,表達了態度之后,便直接在平板上,主動提問。 為的,就是給予它極致的安全感。 判官單手伸出一指,按在地面稍稍思考,才寫道: “永夜的遺忘,談不上詛咒,更應該說是一種規則上的限制,只是它限制的,是進入此景的存在感。” 將遺忘,改為存在感,確實會更貼切一些,因為代表本人存在的所有物品和記錄,都會保留。 只有記憶中會消散。 這種情況,說是存在感降為零,才更加準確。 林帆看著它寫下的每一個字,那筆鋒無比犀利,猶如練筆千年的書法大師,不夸張的說,比老頭寫的還好。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