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玉書經過深思熟慮,最終還是決定把簡瑞重新關押。 聽說簡瑞在看守所住的是單間,吃的是小灶。 和管教打得火熱,在那里一點不遭罪,就是換一個地方吃住。 只是不能像在家里進出隨便,高墻大院阻隔了他的自由。 不管咋說,陳玉書做出讓步和妥協,厲元朗不能揪著不放。 回家這次經歷,尤其老婆的叮囑,厲元朗放棄了較真。得饒人處且饒人,大面過得去就行了。 即便他反感簡明寬簡瑞父子,但他每一個動作,在陳玉書看來,何嘗不是針對她。 才來德平市一個來月,斷不能和陳玉書鬧僵。 而且,他還有許多事,需要得到市委以及陳玉書的配合。 環保案,厲元朗也在時刻關注。 聽李培社說,目前出了一個新問題,德平市環境保護聯合會在環保案中,作為訴訟主體是否適格的問題。 市中院的合議庭為此專門開會討論商議。 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方認為,環保聯合會適格。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反對一方則以環境法規定為由,造成污染環境和危害的,對直接遭受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賠償。 也就是說,只有遭受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才有訴訟權利。 反對方是擔心,有人假借公益之名謀取私利,會擾亂相關法律法規的審理。 可以說,兩方意見相左,各有各的道理。 厲元朗在拜州擔任政法委書記的時候,特意學了法律。 雖然只學了個皮毛,可多少也知道一點。 他說道:“污染案已經實實在在的發生了。我專門去過一次德春江的污染水域,倒是沒有了那種強烈刺鼻的味道。但這不等于污染就不存在,這得感謝大自然強大的自我修復能力?!? “就拿上一次下葉鎮小學師生集體中毒事件來說,是有不法人員,在污染下游網箱養魚造成的。這說明,德春江的水域還存在污染問題。” “你們市中院不要拘泥于現有的法律制度,新修訂的環保法早就公布了,符合條件的環保組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德春江環保公益訴訟案,造成的環境損失巨大,社會反響強烈。你們要把社會責任放在首位,要給德平市民,尤其是生活在德春江兩岸的受害居民一個滿意交代。” 李培社沒有想到,這位厲市長竟然對法律條規這么熟悉。 就連修訂的環保法,都能說出一二,不禁刮目相看,肅然起敬。 這天,厲元朗在辦公室里,接到陳玉書打來的電話。 “厲市長,剛才欒書記給我打電話,說京城文物局已經派人把針織廠那一片區域圍起來,任何人不得靠近。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