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方炎親眼看到,厲元朗被省紀委的人帶走。 這是他難以想象的突發狀況! 他蒙了! 坐在椅子上,腦子里亂哄哄的,不知該做什么。 和他有著同樣想法的還有紀委書記高明化。 按說,他平時和省紀委有業務往來,跟周錦也熟悉。 只是聽到帶走厲元朗的人里面就有周錦,頓時明白事情嚴重了。 正在思考之際,桌上的電話響了,是樓安國的聲音。 “明化書記,剛剛接到通知,半個小時以后,召開緊急常委會,請你務必參加。” 不用想了,準是和厲元朗被帶走有關。 高明化意識到,一定要做點什么,不能就此頹廢。 思來想去,用手機聯系了省紀委的朋友。 那位朋友知道事情原委。 厲元朗被匿名舉報,收受別人一張十萬塊的銀行卡。 十萬元! 高明化馬上反應過來,有栽贓嫌疑。 很簡單,根據刑法規定,受賄三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認定為數額較大。 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而行賄之人,構成行賄罪,對其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樣處以罰金。 十萬元,對于一個正廳級的市委書記,根本沒有誘惑力。 是和一年工資相當,誰會為此冒風險? 而且,即使查出舉報人,十萬塊的刑罰輕了許多。 然而,對于厲元朗來說,卻是滅頂之災,這輩子恐怕都難以翻身。 關鍵是,以高明化對厲元朗的了解,銀行卡本身就是燙手山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個雷。 他這么一個心思縝密的人,怎會犯如此低級錯誤? 不管他怎樣想,事實就是事實,省紀委一定掌握到實錘證據,否則不可能出手。 懷揣著巨大問號,高明化提前五分鐘走進市委小會議室。 他的座位正好在景伯瀟斜對面。 二人相互對視一眼,心照不宣的流露出不解和擔憂。 陸續的,其他常委先后走進來。 就連之前沒有露面的邊清偉和唐江,也都紛紛亮相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