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去地下室拿回協議和合同,反復推敲后,夏青提出了三項需要修改的內容: 一是山的租用期由五年改為兩年。兩年租期滿后,如果雙方還有意愿,可再協商續租;如果雙方談不攏,可以不續簽租賃合同。 二是附加條款:青龍戰隊租用山作為實訓基地期間,從山上收獲物資歸青龍戰隊所有。但如果收獲的是綠燈食物,夏青享有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三是出租區域進一步明確:出租給青龍站隊區域是除一、三、四號領地以北五公里內的山坡外,使用權證書上標明的歸屬于四十九號山的其他區域。不出租區域的清理危險進化生物的責任和后果,由夏青本人承擔。 夏青的理由是為了保證自己領地不受山上人的監控和狙擊槍威脅。除了免受監控和威脅外,夏青還有兩條沒說出口的理由:一是因為這片范圍可能是無污染泉水流經的地方,可能存在種植地帶;二是她需要一片進化林,作為專屬于自己的實訓基地。 她,要變強。 二十五天后,夏青啃著剛摘下來的嫩黃瓜,欣賞棗樹芽和還沒拇指肚大的毛茸茸青蘋果時,收到了駱沛發來的消息:山已經買下來了,楊晉想今晚八點過來跟你簽合同,可以嗎? 這么快就買下來了?夏青想說剛沒下山正是備受矚目的敏感時刻,楊晉這尊金光閃閃的大佛來三號地,不怕被人發現嗎? 可轉頭,夏青就想起來他們挖了一條從一號領地通到三號領地的運送物資的地道,才吊著黃瓜回復:可以,我田里的黃瓜能吃了,晚上給駱哥和楊隊帶過去嘗嘗。 掛了電話,夏青抄起彈弓,把一只咔咔拍打著翅膀,直沖種植地帶梯田內花生苗撲過去的進化蝗蟲腦袋打碎,進化蝗蟲的咬合能力也加強了,不管的話,幾分鐘就會破開她架起來防蟲網鉆進去。 夏青打落蝗蟲后,羊老大跑的比幾只搶食吃的鳥還快,把蝗蟲的尸體用蹄子踩住了。 “老大,干得好!”夏青叼著黃瓜跳下兩階梯田走過去,把吃剩的黃瓜頭塞進羊老大嘴里當獎勵,又從它蹄子下撿起沒了腦袋的進化大蝗蟲塞進它脖子上掛的草兜子里,“這次沒把蟲子踩成泥,有獎勵。黃瓜老大吃,蝗蟲拿去喂魚。” 羊老大瞇著眼,在嘰嘰喳喳的鳥叫聲中咔吧著黃瓜,慢悠悠下山坡去魚塘喂魚。 夏青又把剛才打出去的鋼珠撿了回來,擦干凈塞進子彈袋里。鋼珠用完了要用積分換,能撿回來的一顆都不能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