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明溪沒發現裴行之眉頭皺了起來,激動地抓著他的手腕,說:“就是他,這雙眼睛我記得,他是異瞳!” 也正是這個男人,在救援到達的前一刻,把她連人帶車從橋上推了下去。 之所以記得很清楚,是因為男人當時雖然戴著鴨舌帽和口罩,但在光線折射下,他的瞳孔可以變化成淺藍和淺紅,兩種不同顏色。 而這個照片里,只有他的眼睛異于常人,能一眼辨別出來。 時隔五年,明溪看到男人的眼睛,依舊能感覺到那股邪惡和陰詐。 男人的眼睛像是劇毒響尾蛇的蛇眼一樣,一旦被他看一眼,就會產生一種被標記的驚悚感。 仿佛會變成此生擺脫不掉的噩夢! 明溪抓住男人手臂的手,激動地顫抖,“行之哥,你知不知道他是誰?” 裴行之蹙了下眉頭,“這個人是查爾斯的人,最近被派出去出任務了,具體去了哪,這個還沒調查出來,我回頭會把照片發到裴家的家族事務群,讓他們留意,只要此人一回到北境,就會抓住他,問清楚當年的事。” “不僅僅是當年。”明溪說,“還有上次的炸藥,這個男人也參與了。” 上次車里的那個變態的變身器聲音,她聽出了他的口音習慣,和當年推她那人的口音習慣,如出一轍。 所以,明溪很確定上次墜橋和這次綁架的變聲男,是同一個人。 上次林雪薇綁架明溪的事,裴行之聽上官景羨提起過。 當時有黑客入侵車載系統,他用衛星系統查詢后,把代號發給了裴行之,讓他幫忙找熟識的人破解,是從什么地方發出的信號。 最后,裴行之認識的黑客查出來,信號就是在北城發出來的。 只是當確定是這個異瞳后,裴行之眉眼瞬間凝重起來。 他怕明溪擔心,沒有說出自己的猜測,溫聲安慰道:“我知道了,不用擔心,我會讓人盯著的。” 明溪點點頭,“謝謝你,行之哥。” 其實她知道,時間過了這么久,就算找到這個殺人兇手,也很難收集到他害人的證據。 況且這人是北境島人,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難度。 沒有確鑿證據,jc是沒辦法出境前往北境島抓人的。 所以這事先放一邊,她主要是想知道,當年他到底是受雇于誰? 是林雪薇?還是溫穎? 林雪薇已經死了,明溪認識的人當中,也就只剩溫穎有這個實力和動機,去調動境外人員來殺她。 如果能拿到這個男人的證詞,就一定能給溫穎定罪。 讓她為自己犯下的錯,付出代價。 “謝什么,舉手之勞。” 裴行之看外面風大,替明溪擋著風送到門口,“快進去吧,我這就走了。” 明溪進去后,他轉身回到車里,又把那張異瞳男人的照片,放大看了一遍。 剛剛,他沒說出這個異瞳男人的身份。 這個男人叫查爾斯.洛德,是查爾斯首領最小的小兒子,深受祖父和首領父親的寵愛,身份尊貴。 要說查爾斯首領的兒子會去做傭金獵人,估計誰都不信。 但如果是洛德的話,這話就有了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 因為洛德遺傳了他的母親,北境島有名的瘋批美人史蒂芬.佩蘭。 佩蘭是查爾斯家運送尸車伙夫的女兒,一次來尋父親時,入了查爾斯的眼,被查爾斯當場就辦了,成為查爾斯的第十個太太。 在北境島一夫多妻是符合國情,被允許的,佩蘭深得查爾斯首領的喜愛,可惜是個瘋的,經常做一些怪異的事情。 她曾半夜把傭人的頭發剃光,衣服剝了扔到零下四十度的極寒空地上,只為欣賞人慢慢凍死的過程。 服侍她的傭人基本都活不過三個月。 死狀更是一個比一個怪異,也一個比一個凄慘。 查爾斯因為寵愛佩蘭,把這些人的死亡全部掩蓋了。 然后佩蘭不知收斂,越來越瘋,在生了孩子后,她在一個深夜一把火把自己燒死了。 查爾斯傷心欲絕,更是為佩蘭立碑,寫上此生摯愛。 而洛德作為佩蘭的孩子,自然是深得查爾斯喜愛。 六歲的時候,他就顯現出自己的暴虐瘋批屬性,因為做飯的廚師做得不合胃口,就把他的頭摁到鐵板上反復煎烤,烤得滋滋響。 但他和母親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他不喜歡痛快殺人。 他把折磨人當做一種享受,很喜歡,就像貓捉老鼠一樣,重在過程。 一旦被他盯上,根本逃不掉。 目前來說,北城算是最安全的地方,華國法治森嚴,洛德心里清楚,所以不敢明的來。 而且目前的出入境記錄,洛德不在北城,而在l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