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當時沒多想,只是覺得,你偷老子電瓶車還來要發票,憑啥! 現在看來,得虧沒給啊。 不然羅大狀說的情況不是沒可能發生。 而就在此時,熟悉的三個選項出現了。 【選擇一:但行好事,莫問前程,人家都被炸傷了,就把發票給他吧。】 【選擇二:面對偷車賊沒什么好說的,用你那根粗又硬的大棒教他做人!】 【選擇三:偷車賊居然主動送上門,這種好事打著燈籠都難找,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不需要猶豫,姜禹直接選擇了三。 【噔噔!事件“送上門的偷車賊”已激活。】 【輔助道具“中級黑客體驗卡”已存入虛擬包裹(點擊查看)】 (`;)? 這個輔助道具什么鬼? 【中級黑客體驗卡:使用后獲得中級黑客技能,持續時間10小時。】 得,還是沒什么頭緒。 這第三個選項的目標,是讓偷車賊接受法律制裁。 可姜禹的電瓶車確實不值錢,當時買新車也才兩千出頭點,按照那家伙的說法,這個金額是不能立案的。 可真是這樣嗎? 姜禹向羅大狀說出了自己的疑問。 后者說道:“這倒是真的,《兩高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盜竊罪立案金額是1000元~3000元以上。” “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社會治安狀況,在這個幅度內確定具體數額標準,報兩高批準就可以在實務中推行。” “咱們龍城的標準,就是3000元。” 姜禹發愁地搓了搓牙花子:“羅大狀那照你這么說,這個偷車賊還真沒辦法治他了?” 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頂多也就是治安拘留三五天。 顯然不能讓姜禹滿意,也不能讓統子哥滿意。 “那倒也不一定。” 羅大狀笑呵呵地說道:“如果行為人在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會構成盜竊罪。” “盜竊數額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多謝羅大狀。” 結束通話,姜禹目光落在系統給的輔助道具上——中級黑客體驗卡! 嘴角微掀。 已然有了思路。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