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過…… 他確實懂點法,但是不多。 老李淡淡道:“憲法明確規定了,除因國家安全或者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任何組織以及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理解?!? “現在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我身為民警,有權查看你的手機!” 見周力齊還要抗議,老李臉一板,義正辭嚴道:“請交出你的手機給我們檢查,你放心,我只會查看相冊和備忘錄,不會隨意翻看其他內容。” “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如果你有任何異議,隨時可以向我的上級主管部門去投訴!” “現在,請配合!” 周力齊說得沒錯,警察不能隨便翻看公民手機,這是對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但老李說得更沒錯! 如果是出于追究刑事責任的目的,那身為執法者的警察,是有權利檢查手機的。 當然,正常來說呢,這個時候是需要有相關手續的。 不過方才周力齊的表現明顯就是做賊心虛。 老李作為一個老民警的經驗告訴他,這小子十有8九有問題! 一抓一個準兒。 因此便沒有硬等手續。 直接現場執法。 “咕嚕!” 周力齊狠狠咽了下口水,向母親投去求救的目光。 媽,救我! 周母牙一咬,心一橫,嘴一張,腿一邁。 就要勇救親兒。 “大媽,警察執法可不是兒戲,強行阻攔只會害了您兒子。” 老李直接出聲警告。 鎮住周母。 這下,周力齊再沒有別的想法。 只能乖乖把手機拿出來。 老李檢查一番,臉色愈發凝重,眼眸中隱約閃爍著興奮的光芒。 好家伙! 還真是條大魚。 最近大半年時間里,濱江區各個派出所轄區都陸續發生電瓶車失竊案,可一直沒抓到人。 這讓群眾意見很大。 現在看來,這小子就是讓各個轄區都束手無策的“電瓶車大盜”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