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狗血的身世-《我們的家族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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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你回去,你要做的就只有控制好自己的領地,幫我注意巴斯蒂亞的動靜,讓你打就帶兵上來幫我清剿邪教,不讓你打那就保存實力等我打過去。
關于伯爵庇護超凡者這件事不用你來,你只需要告訴我關鍵信息,自然有人來處理。”
勞倫斯的重要性在蘭斯心中快速降低,本來是想要用來當馬前卒,但現在看來他也就是一枚馬后炮。
“我女兒呢?”
“我可以送去托特尼斯,這樣你滿意了吧?”
勞倫斯也清楚這已經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因為他也明白蘭斯不可能放走自己同時放走女兒。
不過話題并沒有就此結束,蘭斯突然問出一個疑惑很久的問題。
“瑪格麗特有蠻族血統,她的母親是蠻族?”
蘭斯說出了一個當確定瑪格麗特身份的猜想。
當初蘭斯之所以認錯就是因為那一頭紅發,而作為帝國的貴族,應該是像他這樣的黑發,至于平民才是黑發、棕發、金發這種。
而紅發、綠發、白發之類鮮明顏色的大多就是蠻族的代表,比如布狄卡的紅發,格林黛兒的綠發,戰狼的灰白發,這里面是有超凡力量的影響在的。
一個蠻族血脈的繼承人對于一個貴族來說絕對不是什么好事,但勞倫斯還是有承認下來的勇氣。
“沒錯,瑪格麗特的母親是一個蠻族。”
都到了這個份上兩者之間也就沒有遮遮掩掩的必要,只不過蘭斯聽聞就有些玩味。
這就很有趣了,勞倫斯這么保守封建的一個人,而且還是伯爵鎮壓蠻族的左右手。
但卻有一個蠻族老婆,還生下了一個女兒。
更奇怪的在于他正值壯年,應該再娶一個也不是問題,但居然一直沒有再娶。
對于一個帝國貴族,你可以玩玩,但是不可能娶一個蠻族做老婆,更不可能承認一個蠻族血統的繼承人,這在帝國是政治正確。
但勞倫斯很明顯就犯了忌諱,也就難怪他極力想要將女兒嫁給阿爾文,就是想要保證女兒在自己死掉之后還能有好的生活。
但是恐怕都沒有問過阿爾文的感受吧?
也就難怪瑪格麗特提到阿爾文很討厭她,這應該也有一部份的原因。
“這是他欠我的。”勞倫斯說到這個的時候終于是失去了對巴斯蒂亞伯爵最后的一絲尊重,話語之中隱約聽出幾分戾氣。
勞倫斯知道這件事不說清楚蘭斯是不會信任自己的,干脆也就自顧自的說了起來。
蘭斯聽著也有些狗血,簡單就是在巴斯蒂亞城建立之前那片區域都還沒開發,雖然沒有那常年不散的迷霧,但也是山高林密的地方。
那個時候和蠻族的戰爭并沒有擴大化,也沒有聯軍的出現,經常性的劫掠倒是很頻繁的發生。
伯爵為了摸清群山之中部落的情況,就想要找人進去看看,而這類的任務都是危險性極高的,基本上沒幾個能回來。
當時的勞倫斯為了出頭選擇接下任務進入到群山之中偵察,果不其然遇到危險受傷。
正當他以為自己死定的時候被一個蠻族女人發現,并將他救下帶回部落養傷,看瑪格麗特的樣子大概能猜到那女人長得應該挺漂亮的,而勞倫斯那個年齡也正是血氣方剛。
也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養傷過程之中兩人不可避免有了摩擦,還起火了。
只不過勞倫斯當時不知道,在傷養好之后就急忙離開了部落回去復命。
伯爵有著勞倫斯帶路也是一戰成名,依靠這個打出了名堂,獲得周邊地區的聲望。
而勞倫斯自然也就憑借此為起點,然后英勇殺敵奪下一系列的戰功不斷升遷。
當巴斯蒂亞落地,擊垮了蠻族聯軍,他作為伯爵左右手之一升為男爵,那時多光榮呀,重鑄家族榮光就在他身上成功了。
這一切都很好,甚至他都已經忘記了那個救下自己的女人。
直到大勝的伯爵為了清掃周邊的蠻族朝著群山發兵,巴斯蒂亞的軍隊逼近那個部落。
那不過是一個人數不超過百人的小部落,可以說基本上都是沾親帶故,所以才會救他回去借種,但無論如何都是救過自己。
勞倫斯向伯爵請求放過他們,但是兵鋒所指。
這些士兵可不是什么保家衛國的信念支撐,他們從死亡之中被篩選出來,支撐他們和蠻族戰斗廝殺就是為了錢,就是為了掠奪。
不給士兵殺戮和掠奪是不能平息他們的,萬一嘩變也不奇怪。
蠻族搶帝國的,現在帝國強橫有機會也搶蠻族的,雙方糾纏不清幾百年了,神來了都沒辦法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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