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132章行百里者半九十! 聞言。 扶蘇臉色通紅。 他有心去進行辯解,卻什么都說不出口。 嵇恒說的沒錯。 朝廷沒有想開兼并的想法,但政令下去后,就已不由朝廷控制了。 地方官吏陰奉陽違,最終演變成了‘暴政’。 如‘使黔首自實田’這般的政令,只怕地方‘執行’的還有不少,朝廷未嘗不是其中的受害者。 扶蘇眼中浮現一抹惱怒。 嵇恒小酌一口。 他大致猜到了扶蘇的想法。 不過他可不認為,朝廷真就是好心。 只是田租收不上來,想借此多收些租賦罷了。 而且是朝廷自己沒考慮完全。 又豈能全歸罪下面? 再則。 大秦對關東本就控制力不強,這種事關底層生計的政令,本就該萬般斟酌,而秦廷為多收錢糧,選擇匆忙推行,自然會釀成這樣的禍端,政令頒發后,又得不到太多的監督,勢必會造成大量腐敗,也會成為地方的狂歡。 更會加劇官吏、貴族、豪強對民眾的壓榨剝削。 言而總之。 這是秦廷自己犯的錯! 一念間。 他想起了王安石的青苗法。 這跟秦廷的這條田令有異曲同工之處。 北宋時,王安石推行青苗法。 王安石的本意是想民眾在青黃不接,缺少錢糧的時候,讓民眾自己估計當年的谷、麥產量,然后向官府借錢,谷熟之后還給官府,這就是所謂的‘青苗錢’。 青苗法規定把以往為備荒而設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作為本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夫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后加息,隨夏秋兩稅納官。 王安石的目的肯定是好的,為的就是讓農夫在青黃不接時,免受高利貸的盤剝,讓農夫不至于在沒糧的時候,土地被大地主所兼并,同時也讓政府能獲得一大筆‘青苗息錢’的收入。 按理說,這個政策一下,農夫該歡呼相告。 畢竟朝廷出手,農夫不用再受地主的剝削,但最終奔走相告的是地方官員。 因為最終得利的是地方官吏。 首先青苗息錢的利息,王安石定的是年息兩分。 但這是王安石規定的。 落到地方的年息兩分,最開始變成了一次收取兩分,即半年息兩分,因為官府是春季發一次貸款,秋季發一次貸款,所以地方官吏是每半年收回本利,依舊按兩分收,最終變成了年息四分。 等到青苗法徹底走歪后,就變成地方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最高年息可高達百分之幾百。 雖然王安石的政策上說著自愿,但這是行政命令,所謂的自愿,最終都會變成強制自愿,以至于后面演變成了你貸也得貸,不貸也得貸,不僅沒有為民減負,反倒加劇了民眾負擔。 嵇恒暗暗嘆息一聲。 他對王安石還是很敬佩的,不過王安石的很多政策,更像是為了掃積弊而掃,并沒有經過太深度的考量,也沒有切實有效的監督,更沒有制定出相關的規范,最終適得其反,加劇了社會的矛盾沖突。 秦政同樣。 沒有有效的監督,任何政令都會失真。 但若非真到了不得不變的時候,又有多少君主會去執著求變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