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方面的法律依據是《對(關于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能否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請示)復函》,05年的規定,一直都有效。 大概內容就是說: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一是承擔民事責任,即承擔部分或者全部的賠償費用;二是承擔行政責任,即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所以網上經常看到說,誰誰誰打人之類的,最后都是給了行政處分,沒有治安方面的處罰。 那什么情況下會追究責任呢,答案是觸犯刑法的時候。 所以老唐也沒有在這方面追究,他只是個人,依據的也是法律,當法律這么規定的時候,他也不可能咋樣。 在這樣的氛圍中,一周的時間悄然過去。 dc組進駐后好像沒有半點動靜,方靜文感覺稍微放松了點。 又是一個下午,區里通知開會,方靜文來到會場,對于她來說,今天和往常沒有半點區別。 會議正常開始,結果就在此時,一些工作人員進了會場。 方靜文眼睜睜地看著幾個人來到她的面前,話都沒說,她已經明白了自己的處境,臉色變得煞白無比。 她很想罵幾句,她想罵那個唐方鏡為什么老要盯著她不放,就那么一個破事,怎么就能弄到今天這個地步呢。 為什么要搞這么大,明明他只是一個律師而已,她自問和對方沒有任何關系,真的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 會場中的其他人都默默地坐著,生怕下一個被帶走的就是自己。 這一天,安平區的工作人員體會到了當時林城那些人的感覺。 五分鐘之前還是在臺上大講廉潔的領導,結果就是五分鐘的時間,臉色蒼白地被人帶走接受調查,那場面看著都心悸。 會場帶走一向是我們的傳統,要的就是震懾! 場面太大了,這次的調查不單單是行政機關,還有司法機關! 公檢法都在里面,安平區法院乃至于天延市法院自然也不會幸免。 袁再軍被帶走了,被帶走之前一句話都沒說,只是抖的厲害。 眼前像是走馬燈一樣,莫名其妙地就想起了那個唐方鏡。 他明明不需要這么做的,為什么呢,為什么他要這么拼呢?這樣的事多做幾次,沒幾個地方會歡迎他。 相反,他會有一堆的仇人,這圖什么呢? 實名舉報還會自己說出去……這個人真的太奇怪了。 酒店房間內,睡夢中的老唐翻了個身,迷迷糊糊的總感覺有人在罵他,不過很快那些罵他的聲音就被不知道從哪來的金光鐵拳給砸的不知所蹤。 這又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就罵自己啊,他唐方鏡也沒做什么傷天害理的事啊,不過好在這覺睡的還是很安穩。 據說在這幾天,天延市有很多當官的家屬都在罵一個叫唐方鏡的男人。 又是一個美好的早上,老唐拎著手提包來到了中院,今天是調解的日子。 昨天中院就來了電話,說對方愿意調解,完全接受他這邊的條件。 所以今天其實就是去走過場的,到了現在這個局面,三個單位根本不想和他有任何關系。 太危險了,廟前街道辦被帶走的可不止方靜文。 中院調解室內,老孟早已經來了,他的臉色很不好看。 但凡有一點可能他都不想來,但是沒辦法,領導說了,這個案子必須得馬上解決,最好今天直接調解完成。 雖然領導說的是“最好今天”,但那意思是“今天必須調解完成”。 街道和市容市貌那邊的人也差不多。 二審法官,也是負責調解的調解員,這會兒臉色同樣不好看。 唐方鏡來一次,這破壞力有點太大了。 真的算下來,反倒是那幾個被開了的臨時工反倒沒事,其他人都被調查了。 等了沒多久,老唐走了進來。 調解員臉上馬上露出笑容:“唐律師來了,那人齊了咱們開始吧?” 老唐點點頭坐下:“那對方先說說吧,要調解總得有點誠意是不是啊?” 反正他無所謂,不調解就繼續那么判。 老孟開口道:“唐律師,賠償數額咱們就按伱提出的那個數額來好吧?我們這邊可以接受。” 老唐沉吟一下道:“可以,不過我得加點內容……” 啊?三家單位這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這咋好端端的又要加內容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