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芳姐兒見韋寶隱隱討自己的便宜,給了韋寶一個好看的白眼,弄得韋寶大樂。 在芳姐兒這里并沒有耽擱多少時間,韋寶便帶著徐蕊和王秋雅離開了。 在和芳姐兒見面之后,韋寶對于考科舉的決心更大,若是不能通過這個時代的正規仕途有所斬獲,會讓他覺得很遺憾! 韋寶從內心當中排斥走造反路線,農民起義軍的做法,當然,能取得成績,成王敗寇,歷史怎么書寫都是漂亮的。 但需要整個國家劇痛一番,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對當下的老百姓,肯定是痛多甜少的。 這是韋寶不喜歡的,而且,投胎率高。投胎率高的事情,韋公子通常不考慮。 韋寶現在重點想著科舉和賺錢,這兩件事,近期,尤其以科舉為首要,畢竟只要能讓天地商號正常運轉。 如此龐大的一個商業機構,還處于雛形階段,如果能正常運轉,韋寶便已經可以接受了。 科舉分鄉試、會試和殿試。 參加鄉試的,除了監生還有科舉生員。 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童子試、小考、小試,過了童試才能考秀才。 有的人在童試上就耗盡了一生,比如《儒林外史》里的周進,所以舊時常有關于老童生的笑話。 童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 明代縣試府試隨意性比較大,具體考幾場基本上是主考說了算。 清代定例為縣試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府試每年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院試,每三年舉行兩次。 院試是清代的叫法,因為從雍正朝開始,學政官又名提督學院。 明代的叫法是道試,因為各省提點學政的都是按察使司副使(四品)或僉事(五品),基本上相當于按察司分巡道,稱提學道,兩直隸制度一樣,只是由監察御史(七品)充督學。 鄉試在各省省城舉行,八月初九日為第一場,十二日為第二場,十五日為第三場。 考試文體規定用八股文。 明代不考作詩,第一場試書義三道,每道限200字以上,經義四道,每道限300字以上;第二場試論一道,限300字以上,詔、誥、表各一道,判語五條;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每道限300字以上,具體視能力而定,扛不住的可酌情減兩道。 清初隨明制,但乾隆二十二年,詩字印覆壓古今的十全老人覺得只寫文章顯不出才氣,遂決定在鄉試、會試時增試五言八韻詩一首。 自此以后,院試、鄉試、會試都要考作詩,稱為試帖詩。三十年后,老人家又發現大多數考生都只是為了應試而專注于一經,對其他經甚至一竅不通,認為“非敦崇實學之道”,遂命自次年起,鄉、會試每年輪試一經,五年為一輪,隨機循環。于是定首場試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第二場經文五篇,題目內容用五經;第三場策問五道,題問經史、時務、政治。自是遂為永制。 既然是命題作文,自然字數有限制,清初順治二年,定初場文字,每篇不得超過550字,二、三場時表不得超過1000字,論策不得超過2000字。 由于文字規定得太短,詞意難盡。康熙年間,第一場文字寬限到650字。乾隆四十年時又定每篇以700字為率,違者不予錄取。 會試的主考官在明代多以翰林官充當,明末又多以內閣大學士擔當。清代稱主考官為大總裁,由內閣大學士或六部尚書充任。 為防作弊,清代新錄取的貢士在殿試之前,還要再來一次復試,叫朝考,明代則沒有這番折騰。 朝考第一稱朝元。殿試的狀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可按慣例立刻授翰林院修撰和編修,不用參加朝考。 殿試二甲第一名的傳臚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一般也是照例到翰林院任職。 清代的鄉試也有復試制度,并且規定沒有經過復試的舉人不準參加會試。清代對于老人參加會試而落第者,有時會賞給國子監司業或翰林院編修、檢討等虛銜。 道光六年春,在北京參加會試的眾多舉子中,有位來自廣州府三水縣名叫陸云從的老人,年已103歲。主考官發現這位白發蒼蒼的考生時十分吃驚,立刻上奏皇上。 道光帝高興地認為這是“人瑞”,當即賜老人國子監司業的官銜。 不過清代科舉貫徹著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 鴉片戰爭后,科舉開始設置新科目。光緒十三年,算學被列入考試科目。光緒二十五年,設經濟專科。光緒二十七年,慈禧發布上諭規定答卷一律不準用八股文。光緒三十一年,科舉制廢除。 明清兩代的武舉也是童、鄉、會、殿四試,考試的主要內容都是馬步射加策論。評判標準也如出一轍,策論成績壓倒一切,深入骨髓的重文輕武。 萬歷年間曾有大臣提出武舉應該增加現場排兵布陣指揮火藥武器作戰的考試環節,以及策論加考天文地理和軍事科學的內容,但沒有被采納。 清代武舉的武藝考試環節難度全面升級,不過沒什么用,該挨打還是照挨。 總的來說,韋寶還是覺得科舉是不斷在發展的,顯然,在明朝想‘搞點花樣’,似乎比清朝容易一些。因為漏洞多一些。這漏洞,主要是指流程上的漏洞,考官身上很難找機會。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