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阁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0276 所有人都不看好】-《明鹿鼎記》


    第(2/3)頁

    韋寶一汗,沒有想到王秋雅會得出這么個結論。

    王秋雅要關門的時候,鄭忠飛正和一幫學子上來。

    他們是廖夫子書院的另外一個課堂的學子,學的內容都差不多,但是屬于普通班。

    其實鄭忠飛的家世還是很強的,他爹雖然不是甲長了,但是從韋寶這里得了一大筆銀子,在遼西,還是要強過八成的家庭,算是中型地主!

    只是韋寶這個班太強了,鄭忠飛的那點家世跟吳三輔和其他的一些正牌公子哥比起來,就上不了臺面了。

    不過鄭忠飛在他那個普通班,還是屬于第一集團的,這也能讓他繼續享受被人捧著的滋味。

    鄭忠飛第一次在書院見到韋寶的時候,嚇了一跳,他已經被韋寶給弄怕了,輕易不敢沾惹韋寶,但是這段時間,他和韋寶也碰面過幾次,見面只是點個頭,便趕緊走,見韋寶也沒有繼續要弄他的意思,才放心下來。

    一幫鄭忠飛身邊的寒門學子都拍鄭忠飛的馬屁,夸他學問好,又刻苦,這趟必定能中秀才。

    鄭忠飛看見了王秋雅,稍微一怔。

    王秋雅已經關上了房門,她也看見了鄭忠飛,談不上什么感覺,只是不想看見他,不想再接觸了,往事都恍如過眼云煙。

    “他還是改不了紈绔習性!他家的條件是不錯,但是這一層都是上房。”韋寶準備練一趟功夫,然后洗澡打坐,擺好架勢之后,說了一句,韋寶聽見鄭忠飛的聲音了。

    王秋雅聞言粉臉一紅:“他家是獨子,離開咱們那里之后,家里還是有些銀子的,只要不想著害人,太太平平過日子,鄭忠飛再要是能取得一些功名,將來在衙門弄個差事,一家人的日子不會太差。”

    王秋雅并不避諱與韋寶談論鄭家的事情。

    韋寶笑著嗯了一聲,閉上眼睛,開始運功。

    現在早晚各打半個時辰的拳,已經成為韋寶的一項生活習慣了,一天不打便難受。

    王秋雅見公子開始打拳,沒有再繼續跟自己聊天,趕緊去準備洗澡水。

    韋寶打完一趟拳,沐浴打坐之后,很快便進入了夢鄉。

    王秋雅則在上房的外間休息,現在即便是他們男女二人共處一室,也不會再覺得尷尬,韋寶也沒有做出什么逾越的舉止。

    韋寶和王秋雅房里的事情,有兩個人特別的關心,實際上不止兩個人,韋寶的同窗們都很關心。

    大家都知道美麗的王秋雅是女人,這才知道,原來韋寶和王秋雅都睡在一起了啊?

    吳雪霞暗忖韋寶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淫賊!這么小的年紀,原來就已經有了男女之事。

    鄭忠飛則是心在滴血,他有過不少女人,在金山里的時候,跟王秋雅也是抱著玩玩的心態,只是還沒有得手。

    但是鄭忠飛知道,他現在再也沒有機會了,忽然意識到王秋雅是自己最心愛的女人啊!想到自己最心愛的女人每天被別人采摘,恨不得提刀去宰了韋寶和王秋雅才好。

    韋寶并不知道這么多人關注他和王秋雅,他睡的很安穩,明面上是他和王秋雅兩個人一間屋,實則還有二十多名統計署的人在周邊暗中護衛,想要殺韋寶,可不是簡單的事情,不出動二十個以上的好手是辦不到的,而這里是遼西重鎮,弄一堆人來明目張膽的殺人,不可能。

    第二日韋寶起的很早,王秋雅要起來服侍他洗漱,弄早餐給他吃,被韋寶攔住了,韋寶想讓王秋雅多睡一會,王秋雅無法違拗公子的命令,只得繼續在被窩中。

    韋寶自己讓伙計弄了些熱水,然后讓手下人上街去買了肉餅來吃。

    之后照例打坐,然后開始練功。

    韋寶接著翻閱《大誥》,《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

    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發布《大誥》,也就是整理這一年審判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發布,告誡官吏們,不要重蹈覆轍。

    包括《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四部分,統稱《御制大誥》。

    洪武中期,官吏貪贓枉法、豪強兼并、脫避糧差日趨嚴重。朱元璋為維護封建統治,遂將“官民過犯”典型案例輯錄成帙,仿周公《大誥》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布《大誥》七十四條,十九年春刊布《大誥續編》八十七條,十九年冬刊布《大誥三編》四十三條,頒行天下,誥戒臣民。

    反映了明太祖治亂世用重典的思想。

    因為過于嚴酷和過多體現明太祖個人特征,故《大誥》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因為第二場考判語五條,誥、表、內、科一道。

    韋寶必須對大明律法有所了解,否則到時候抄都不會抄。

    《大誥》所列罪案,誹謗皇帝、結黨亂政、寰中士夫不為君用、抗糧、抗差、抗租約占百分之八十,這類罪過主要有官吏玩忽職守、濫設吏卒、貪贓受賄、科斂害民侵吞錢糧、逃避糧差等。

    懲處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細目中有郭桓案;酷斂百姓,貪污稅糧案;放賣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擾民,私吞商稅案;謊報災情,侵沒賑濟案;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貪贓受賄案。

    這類罪犯皆處以重刑。起解官物,賣富差貧者,族誅;貪贓納賄、說事過錢者,凌遲處死;盜賣倉糧者,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仍留本倉守支;驛丞科斂驛夫,斷趾枷令驛前。有的貪污罪株連甚廣,如郭桓案系死者達數萬人。

    次于官吏貪污罪案的是懲治侵吞錢糧和豪右逃避糧差的罪案。如糧長交結官吏、團局造冊、虛出實收、就倉盜賣、巧立名色、妄起科征,飛灑糧差、接受贓私、包攬詞訟、吊打細民,豪強劣紳買囑官吏、詭寄田糧、灑派包荒、攬納私吞、脫逃夫役、貪污賑濟、說事過錢、起滅詞訟等。對這類罪案的處理也較重,如灑派糧差,詭寄田糧者全家遷發化外,灑派詭寄之田賞給被害之民;攬納糧物,隱匿入己,虛買實收者,處死,籍沒其家;說事過錢者,處死。

    《大誥》所列凌遲、梟首、族誅者成百上千,棄市以下萬數。所誅殺者以貪官污吏,害民豪強為主。

    懲形律極嚴酷,超出《大明律》的量刑標準,許多遭族誅、凌遲、梟首者多屬尋常過犯。

    從《大誥》中可知,明初復用刖足、斬趾、去膝、閹割等久廢之刑,創設斷手、剁指、挑筋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身而兼數刑,或一事而株連數百人,皆出于常律之外。

    “寰中士夫不為君用”之科,則為前代所未有。

    明太祖規定:《大誥》每戶一本,家傳人誦。家有《大誥》者,犯笞、杖、徒、流之罪減一等;無《大誥》者,加一等;拒不接收者,遷居化外,永不令歸。

    學校課士和科舉策試也以《大誥》為題。

    朱元璋十分重視其親制四編《大誥》,他將之作為對天下臣民進行政治教育的課本,依憑專制主義的絕對權威在民間強制推行。
    第(2/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连城县| 梁平县| 通化市| 黑河市| 剑阁县| 玛纳斯县| 小金县| 文安县| 松原市| 东台市| 余干县| 株洲市| 织金县| 忻城县| 通山县| 常州市| 青龙| 驻马店市| 江城| 通城县| 福海县| 武汉市| 扎鲁特旗| 高尔夫| 凯里市| 讷河市| 浦东新区| 白城市| 扎囊县| 韶关市| 华坪县| 青河县| 丰台区| 威信县| 马关县| 黔西县| 无锡市| 綦江县| 海兴县| 满洲里市| 大冶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