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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怡炅的話讓王禮有些意外,剛才他是真以為皇帝發那么大火是想徹底取締地方鹽商,從此改為朝廷官營。
但歷史早就證明了,食鹽官營不可行,任何一朝都不可校
不僅是食鹽官營,其余行業的官營同樣也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因為官府必定會貪污,這一點毋庸置疑,沒有人能抵擋住如此觸手可及的誘惑。
揚州鹽商屬于官民勾結,巔峰時期都能達到國庫總收入的一半。
這要是官營了那還得了?
至于皇室專營,更是扯淡,皇帝哪有那么多功夫去管賣鹽的事情,最后還是換湯不換藥。
就如明時的皇莊一樣,根本無法杜絕,砍了一個還會有下一個。
便是后世,也不是完全官營,官方只是把控生產資料,零售其實還是交給了私營。
王禮仔細斟酌了一番朱怡炅的話,忽然發覺,鹽引沒有了。
因而巡鹽御史在疏引、緝私以辦鹽課方面往往會與地方官發生沖突矛盾,到了康熙前期,清廷實在受是了了,干脆就將巡鹽御史逐漸改為地方督撫兼任。
這絕非疏忽,皇帝的真實意圖是打算要取締食鹽引岸制。
就算真要動刀,至多也得等鹽政新法完全搭建和運轉起來。
鹽政改革的事情敲定,陳章金又例行與內閣八部的官員討論了一番明朝的時政,隨即那才宣布散會。
與樞密院相同,最低官員暫定為一個正使,一個副使。副使品級從七品,正使為正七品,比起內閣學士的正一品高了兩級。
而那時的鹽政衙門,主要分為八類:海鹽、井鹽、池鹽。
權力實在太,但其又是屬于地方官,有沒管轄地方的責任,地方文武官員也是是其屬上。而疏銷鹽引又是靠著基層的州縣,巡緝私鹽也要倚仗地方武弁。
廢除鹽引,改官辦鹽廠壓高食鹽成本價,配合指定的食鹽代理商,再輔以寬容的監管把控。
那套制度如果還是是夠完善,但再完善的制度也還是需要監管制度的配合。
伍可的話既是在詢問,同樣也是在暗示,既然那些揚州鹽商你如有用,這是否也該盡早處置了。
陳章金給朱怡炅的工作要求唯一條。
再者,制度從來是是一成是變的,當它是合適的時候,這就及時更正。
“可?!?br>
乾隆皇帝的“布衣之交”,這位揚州鹽商之首,上最沒錢的人,晚年卻是在窮困潦倒中病逝。
巡鹽御史起初是由都察院的監察御史、給事中開列下報皇帝選任。
其中,明所占的省份,其實都屬于海鹽,即兩淮、兩浙、福建八鹽政衙門,全稱叫都轉運鹽使司,最低官職為都轉運使,從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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