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有人想勸皇帝三思,但想了想還是沒敢開口,因為的確是沿海的市舶司先不講規矩,膽大包天連朝廷下來的欽差都敢殺。 走水失火?簡直可笑至極。 這已經不是什么小罪,而是欺君大罪,謀殺欽差更是形同造反。 也不用說什么朝廷沒有證據,需要證據的只有清查反腐,但平叛只要指明地方,調集軍隊。 東南沿海,終究還是安逸的太久,居然都忘了,今上這位,不僅是開國之君,馬上天子,而且類比太祖,只前面幾次全國清查貪腐,還有“文字獄”大案,就已經往黑龍江都司等地,流放了起碼十萬多的流犯。 殺的人不多,這兩年也開始收斂,沒再挑起大案,好似收起了獠牙。 但,老虎收了獠牙,也還是老虎。 東南沿海的走私偷稅,從明末持續至今,已近兩百年,幾乎形成慣例。而且朝廷又為了鼓勵海貿和對外移民開墾,所以對這些開埠港口,政策上都較為寬松。 寬松的管理,就意味著腐敗的土壤! 而在后世同樣也有一套有名的“草臺論”,說的便是往往一個王朝存續的時間越久,政治系統就會逐漸趨向于草臺班子。 這話有人同意,也有人反對。 但提出來了,就意味著有著可能性,至少已經有了草臺化的趨勢。 朱怡炅繼續說:“此番查處沿海各港市舶司,但凡賬目對不上,偷稅漏稅者,海商不僅要補齊稅銀,還要處雙倍罰銀,并且終身禁止再做海貿生意。而若是再行走私,那就全家流放藏地雪域,家產由官府抄沒變賣。而若有受賄官吏者,也全都不用審了,主犯直接處斬,三族以內親眷,同樣全部流放藏地。內閣、刑部今后將此條,直接錄入《大明律》。” 這處罰,不可謂不重了。 只是偷稅漏稅,不僅要補齊偷漏的稅銀,還要再雙倍罰銀。這么一套算下來,那就是三倍罰銀,而且今后也不能再做海貿生意了。 當然,他們也可以干脆些,直接大著膽子去走私。 可要是走私被抓到,那就直接抄家流放,還是流放藏地雪域,那等偏僻高原,鳥不拉屎的地。 新晉入閣的陳濟忍不住說道:“陛下如此重罰,怕是有不少沿海商賈得瀕臨破產。而且補齊了稅銀、罰銀,也還要禁止再行海貿,這恐怕也會讓沿海市舶司的關稅短時間銳減。” “銳減便銳減,這等只知走私偷稅的國之蛀蟲。朕沒有直接將他們都砍了,便已是仁慈義盡。” 朱怡炅怒道:“真當朕不知道這海貿之利有幾成?沒了這些國之蛀蟲,難道這開海便開不下去了,還是說全天下所有的商賈,都只想著走私偷稅,欺上瞞下,乃至于謀殺欽差?”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