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警察同志,我對你們的行政處理不認可。” 李晨聞言看了看他們認真的說道:“正當防衛法第二十條有明確規定: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 “而我一開始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制止她人實施暴行,也不存在過多的想法和動作,而行兇者的家屬那卻不問青紅皂白,上來就對我進行毆打?!? “列車的空間狹窄,完全不利于我采取緊急避險,所以只能通過正當防衛的方法來制止對方的暴行,從而保證我的個人利益不在受到侵害。” “而整個這個過程最開始時,坐在我旁邊那個位置的女士,一開始也是正常的與他們進行理論,闡述事實,并要求他們的家長做好父母應盡的義務?!? “卻不想,對方聽完后先是出口辱罵,隨后動手對我旁邊的女士進行毆打,而我旁邊的那個女士更是被施暴者按到了我的腿上。” “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將他們分開,制止對方的暴行?!? “綜合上述,我的行為只能是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而并非你們兩個口中的互毆。” “如果你們非要把我定性為互毆,那我肯定是有異議的?!?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被執行者有權提起行政復議?!? 兩名警察聽他這么說臉色瞬間陰沉了下去:“你是在跟我們普及法律?”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晨看著他們兩個露出冷笑說道:“要是伱們敢對我動手,我保證你們這輩子都穿不上這身警服?!? “你是什么人?” 年輕的警察看了看忍不住皺起眉頭。 這個家伙怎么懂得這么多? “我只是一名律師。” 李晨見狀面無表情的回道:“一個十分懂法的律師…”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