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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月沒有標準的安全教育,所以他們也不知道遭遇槍擊事件,要趴在地上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傷害的道理。
壞了,一不小心就下意識地瞄頭了。
不會被人舉報開掛吧?
王云霄仔細想了想,確定自己沒有什么露出馬腳的地方,頓時就放下心來。
穿他這身行頭的在天門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尤其是在今天晚上……說的不好聽一點,以這個世界的混亂法則,你看到的本人是不是本人,或者是不是這個時間點的本人都很難講。
你就查去吧,查禿頭了你也查不出來。
王云霄作為當事人對此有著切身的體會。
穿他這身行頭的不一定是警察,但百分百都是公門中人。畢竟這又不是什么潮流時尚,而且穿戴起來也并不舒服,選擇穿這套行頭純粹是因為實際需求。
王云霄拿槍出來原本也不是為了殺人。
你現在重新做這么一套功能性差不多的衣服,不知道要花多少錢。而前朝錦衣暗衛的存貨,基本上都是折舊批發處理的。
肉身扛一切。
所以就是說,伱們這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到底是從哪兒來的呢?喝兩杯馬尿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在這個妖魔鬼怪真實存在的世界里,拿把小手槍你就敢隨意喊打喊殺,憑什么?
莫非你也是什么豪門望族的二階強者,看到對方是一階強者就覺得優勢在你?殺人滅口不成被反打臉,就要搬出自家三階叔父,四階長老,五階老祖,六階天驕……
但凡是個明眼人都能看出這身皮的含金量,比如剛才那位老板,就非常有眼力見兒。
死得一文不值。
御寒、防水、防毒、抗魔……這些功能匯集到一起,就是為了應對各種妖魔邪祟和外層維度的特殊狀況,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省錢。
王云霄站起身來,槍口指了一圈,現場鴉雀無聲。包括剛才那個嘴里喊著打死他的鳥人,這會兒也消停了,躲在女人身后恨不得把自己藏進女人褲襠里面。
除了電影里面的主角能拿著手槍大殺四方之外,真實歷史上沒有只拿手槍打仗的。
但也有眼瞎的。
比如說韓斌的那支小隊。那幫精神小伙穿著背心褲衩在醫院里四處閑逛,估計如果不是社會道德層面的束縛,這幫練武的牲口連背心都懶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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