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大明銀元-《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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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不但是東亞水域最大的貿易團伙,還控制著福健、浙茳乃至廣崠的沿海地帶,尤其是各個主要港口與碼頭,一半以上都是由鄭氏的商船。
這時候提出讓對方多繳海稅,無疑會讓雙方都很尷尬,真要按照兩成稅率來繳稅的話,鄭芝龍每年都要上繳朝廷不下五十萬兩銀子。
然后朝廷再把這筆銀子用來雇傭鄭氏艦船去消滅荷蘭人、運輸稻米與藩國子珉等事情上,只怕五十萬兩銀子都打不住。
與其那樣,還不如避重就輕,談點讓大家都開心的事情呢,不然沒有鄭氏的同意,朝廷新公布的海稅政令就是一紙空文而已。
目前,朝廷根本就收不上來海稅,鄭氏集團就是掛羊頭的大明海關,凡是出海的商船都要向鄭氏繳稅,不然就等著被扣船乃至擊沉吧。
朝廷征收海稅就是在向鄭氏要錢,而在海防與海運這兩大領域,朝廷又不得不依賴強大的鄭氏,所以海稅本身就是與朝廷的既定戰略相沖突的。
哪怕已經公布,眼下也不可能實施,不但不能向鄭氏收稅,還要為其開具一張免稅政令,因為眼下的鄭氏就是朝廷惹不起還要有求的主。
由于用過多種手段,國庫已經充實起來,征收海稅的條件尚不具備,朝廷暫時也沒那個能力來征收,海稅就可以暫且擱置起來了。
在抵御東虜、賑濟災珉、剿滅流寇、移藩海外等諸多問題面前,征收海稅的事情就要靠后站了,必須分清主次、輕重、先后順序,才能逐一解決問題。
所以在鄭芝龍逗留京城期間,某太子對于近乎飄渺狀態的海稅事情只字未提,一切可供討論的內容都以當下雙方的既得利益為主。
讓鄭氏為朝廷賣命,就要讓鄭老屁知道能得到極大的好處,某太子不但不會向其伸手要錢,還要主動送他一大筆錢。
與倭國的白糖買賣便價值不下一百萬兩銀子,這部分都是鄭家的凈賺,也無需繳稅,他們愛怎么花就怎么花。
假設鄭氏每年向倭國運輸一萬噸白糖,每斤綜合利潤僅為五分銀子,那總利潤也有八十萬兩之巨,這還是最為保守的估計,一般來說,都會達到百萬兩左右。
很顯然鄭芝龍早在心里已算得了自己所能撈到的巨額收益,所以才會將從南洋買米、向北方運人、調集艦隊去打荷蘭人的差事一并攬下。
收拾掉荷蘭人之后,鄭氏便能獨霸倭國的糖類市場了,因為早在十五年之前,倭國便與西班牙帝國斷交了。
今后德川將軍發放給外國海商的特許貿易手令,都會落到鄭氏手中,鄭氏將會壟斷對倭國的進出口貿易,每年所收獲的總利潤不會低于三百萬兩。
毫不夸張地說,憑借強大海外貿易實力,鄭氏集團的年收益已經達到萬歷時期大明歲入的水準,甚至更高一些。
如果可以有兩種版圖選擇,一種是大清全盛時期的版圖,另一種是明末的版圖加上東南亞的話,某太子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
因為這樣一來,首先,糧食供給就保證了。其次,海外貿易能夠保證足夠的財政收入。太倉有了銀子,就能供養起一支規模龐大的野戰部隊了。
控制了東南亞就意味著明廷的歲入很容易達到三四千萬兩之巨,每年拿出兩千萬兩銀子作為軍費,那么一切敵寇便蕩然無存了。
至于大清那時候的西域與檬古,不通過聯姻的方式根本就控制不住,該反還得反,而大明引以為傲的戰略就是不聯姻,那就只能通過武力來解決問題。
相比之下,島嶼眾多的東南亞地區就更容易被朝廷控制了,只要強大的艦隊一到,土著反賊就直接被拍死了,甚至是一支分艦隊都能讓土著們瑟瑟發抖。
比起陸路遠征所產生的消耗,從海上討伐的成本就低得多了,一艘大型商船就能補給一個步兵連,一支船隊便能供給一個步兵旅。
所有作戰裝備與軍需物資都可以通過海運來解決,即便陸地面積小一些,可海洋帝國的的綜合實力也要比陸地帝國強出一截不止。
就一句話,大爺有錢,就可以任性!
這就是眼下明廷的長期追求!
歲入達到三千萬兩,流寇便是秋后的螞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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