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0章:發展計劃-《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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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帶來的糧食有限,太子說要盡量多吃副食,也就是肉類和野菜,但要注意毒蘑菇,切勿食用。
對于不是專業獵人的百姓們來說,飛禽走獸很難捕獲,打漁摸蝦就很容易,只要有魚網,甚至網兜,都能有所收獲。
在慢慢寒冬里,戶外寒風凜冽,魚肉可以滋補,魚湯能夠暖身,實在是對藩國百姓們來說,再合適不過的佳品了。
朱恭枵也知道海里的魚更多,據太子說,這里是著名的漁場,漁業資源甚至比渤海地區豐富數倍以上。
不過鄭軍的艦船都是來負責運輸藩國的人員和物資的,無暇捕魚,隸屬于藩國的船只非常有限,最多只能在近海捕撈。
朱恭枵認為與其坐以待斃,莫不如將捕撈的重點放在封地里的諸多內河上,在一條河每日捕撈五百斤,十條河便是五千斤,二十條河可達萬斤之巨。
若是在本土,如此計算等到實施之時便會發現是一場空想,但“北地”不同中原,此地連土著野人都很少,絕大部分河流都無人問津。
各種魚類可謂是應有盡有,而且數量眾多,不論是釣還是撈,只要忙活一個時辰,都能有所收獲,決計不會空手而歸。
朱恭枵根據太子所贈手冊上面的規劃,將除特殊工作之外的百姓們的差事分為“內業”和“外業”兩部分。
“內業”顧名思義,就是在岸邊的定居點里工作,“外業”的工作場所則正好相反。
從事“內業”的百姓眼下的主要任務就是蓋房子、建柵欄、挖壕溝、做飯菜,順便從船上卸貨,再將本地的土特產搬上船去。
“外業”分為五種,第一類就是搜索隊,以周王的親軍與各郡國的人馬為主,專門負責尋覓周國境內的河流、山川,探知附近的羅剎人以及土著野人。
第二類則是狩獵隊,與搜索隊的活計有相似之處,但他們主要由獵人組成,外出的目的就是負責獵殺飛禽走獸。
第三類則是捕魚隊,隊里都是漁夫,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的撈魚,不管使用任何手段和辦法,只要能帶回來魚就算是完成本職工作了。
第四隊則是伐木隊,由木匠和苦力組成,少量的木匠負責挑選適合建造房屋的樹木,苦力則用來砍伐與搬運樹木。
第五隊則是由婦女組成,就是采集野菜,而且配備了認識眾多植物的醫師,以免婦女誤摘有毒植物。
在今年初來乍到,地也種不了的情況下,某太子只能建議就藩“北地”的各位藩王如此行事了。
等安頓下來,基礎設施建的差不多了,明年夏初開始,就能大規模耕種荒地了,起碼第二年多少也得有一些收成才行。
周王朱恭枵也不急于從百姓的地里收到稅費,因為某太子已經建議他改行了,從事商業貿易活動比收租賺地多得多。
朱恭枵起初對改行經商的顧慮重重,畢竟商業是最低賤的行業,商人是最低賤的一類人,但看過了京城的商業繁榮之后,之前的顧慮也就被消退了大半。
周國的國都的名字都已經起好了,名曰“周全城”,“周”就是周國的國號,“全”即人王。朱恭枵便是大明的藩王,如此起名,無可厚非。
以后在城里建起來的客棧、茶館、酒樓、商店、當鋪、賭坊、碼頭、醫院,乃至某樓,全都屬于朱恭枵所有。
這些地方每天都在經營,經營一天就能賺一天的錢,日積月累下來,“周全城”里的大部分銀子自然都會流入朱恭枵的口袋里。
而其他郡國也是如此,但遠不如朱恭枵這里富庶與繁榮,算上金礦與硫磺的收入,朱恭枵很快便能恢復之前的財力,甚至成為整個“北地”最為闊綽的藩王。
用太子的話說,這叫做“獨家經營權”!
周國本身就屬于朱恭枵,再說又沒欺壓百姓,自然可以隨心所欲的賺錢了。只要不造反,藩國的事情連朝廷都管不著。
不論百姓從事狩獵、捕魚、耕作,乃至做苦力的活計,得到的物件與銀兩都需要通過流通才能獲取所需的物資。
這些從大明本土運抵的物資都控制在朱恭枵手里,只要保持正常的流通狀況,那么朱恭枵每天都可以躺著賺錢了。
怎么賺錢?
當然是賺差價嘍!
誰都不會傻到用進貨價賣出去的。
一盞在大明最新上市的油燈,市面價格十兩銀子。
到了馬加丹,就可以標價五十兩,甚至更高。
就這你還別嫌貴,大有人在排隊侯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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