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人生就是這么充滿戲劇性。 方明華記得,前一晚還是隆冬,貓在被窩扣手機,一覺醒來竟然已經到了初秋,更離譜的是自己在公元1980年9月的秦省安西市。 雖然進入九月,但安西的天氣還是比較熱,大門外梧桐樹上的知了叫得讓人有點心煩。 方明華百無聊賴坐在門衛室里,呆呆望著街道對面的修自行車小攤,和偶爾路過推著自行車帶著草帽賣冰棍的小販。 “賣冰棍雪糕嘍....冰棍2分錢,雪糕5分錢一根,不甜不要錢。” 一口標準的的關中口音里帶著誘惑。 就在半個月前自己會魂穿到這個叫方明華的青年身上,成為《延河》雜志社保衛科一名職工,說起來是保衛科的職工實際上就是看大門的。 穿越前,他從一所二流大學中文系畢業,做過三流作家,四流編劇,寫過至網文,做過自媒體,也算是熱愛文學的文學青年——不,應該是過了三十而立的老文學青年,能來到安西作協分會主辦的秦省最具有權威文學雜志社,這個穿越也不算太壞。 但竟然是看大門的! 還好,不是臨時工而是雜志社的正式職工,也就是有編制的! 咱也算體制內的人了吧? 這是靠方明華的老爸——曾經的保衛科職工提前內退,作為兒子來頂班的。 方明華今年20歲,初中畢業就響應國家號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到甘省插隊,呆了三年后國家政策變化,大批知青返城,方明華又回到自己老家安西市,在家待業兩年后,最后頂替老爸成了雜志社一名職工。 初中畢業的他自然沒資格審稿,最后領導發話讓他子承父業,去看大門。 看大門這工作其實很清閑的,雜志社比不上黨政要害部門,門衛管理沒那么嚴格,大把時間進行摸魚。但領導發話下來要注意一種情形堅決不能發生——就是某些懷有文學夢的青年揣著稿件私闖雜志社要求見某某編輯審稿的事件。 甚至會在辦公室里情緒激動和編輯理論:我這么優秀的小說詩歌散文你們為什么不刊登?! 不過今天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看看太陽已經偏西,門衛室墻壁上的掛鐘指針指剛過五點,還有一個小時下班。 一天摸魚快結束嘍。 “明華哥....” 門口進來一個留著小平頭的年輕人,子不高長得敦敦實實的,模樣憨厚。 方明華知道他叫張寶福,今年19歲,剛來雜志社不久,家住市區東郊的農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