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放心吧,我要寫的這本小說,不會是傷痕文學。”方明華笑道。 “其實,我更喜歡你寫的那些小詩,非常美。”宋棠棠笑了:“我那個表妹也非常喜歡,非常非常崇拜你呢。” “哈,不用崇拜,我就是個普通人。” “嗯,你是個普通人,但也不普通。” “什么意思?” “你是作家呀.....而且我覺得你很善良。” 善良? 方明華感到很驚訝。 你說我帥,我都承認,但是善良?方明華這還是第一次聽別人這么說自己。 “感覺唄。還有啊,因為你寫的那本《隱入塵煙》,描寫一對很善良的夫婦。我覺得一個作家要擁有同情和憐憫之心,否則寫不好小說。” 這話怎么有點耳熟? 好像一個叫余華的作家也說過吧? “宋棠棠,謝謝你給我這么高的評價,我會努力的。”方明華一本正經回答,卻把宋棠棠逗笑了。 花枝亂顫。 “來,我幫你擰衣服。”方明華看到宋棠棠洗完一件外套,趕緊幫忙起來。 方明華的采風生活就這么過著。 除了文工團他還去了醫院和病號聊天,甚至到附近的軍營走走,但最多的還是文工團,看她們排練,跟著她們醫院、軍營演出,深入到平時的生活當中。 當然,方明華渴望的是能否去一次前線,真實感受一次這場戰爭,這當然需要機會。 沒想到這機會被李存寶抓住,竟然跟著部隊去了一次前線,回來給他眉飛色舞講了許多見聞,聽得他津津有味。 “小方,不瞞你說,我雖然是軍人,下連隊采風也好多次,但這還是第一次上前線,給我很大的震撼,真的,生與死就差一線間。”李存寶說著,給自己點上一支煙。 “好了,不和你聊了,我要把我所見所聞和感受趕緊記下來。”李存寶說完取出稿紙,坐在桌子邊寫起來。 方明華只有羨慕的份。 機會終于來了。 這天中午,方明華從周順來那里得到一個消息,明天早上他們團將組織一個宣傳小分隊,前往前線某處軍營進行慰問演出。 他立刻找到負責他們采風工作的張干事,說了自己的請求,想跟宣傳隊一塊去。 張干事開始不同意,雖然那里相對安全,但是距離敵人陣地已經很近,但經不過方明華的軟磨硬泡最后答應了。 “一定要跟著宣傳小分隊,不準亂跑!”張干事叮囑道。 “放心吧,我絕對聽命令。”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