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首先騰云知道物流系統的車輛,而且他有能力將車輛偽裝——第一次丟貨他就已經做過了。 第二,是倉庫。 富民花鳥專用的倉庫,只有富民花鳥的老板能夠用。 即便不是古玩店,小吃店零食店,我們也提供了倉庫。 騰云也能夠接觸到倉庫,所以他能夠放違禁品。 最后就是楊帆的店里。 這是我最不明白的,騰云是用什么辦法,潛入進去的,或者是他直接買通了楊帆的手下? 我先于騰云到場,錢嘉和徐進赫已經在茶館等我了。 “你要的調查信息。” 錢嘉說著將文件放在桌上。 “多謝。” 我說著立即將文件拿起來看。 這是針對富民花鳥三處發現的違禁品調查。 因為這三個地方,或者說是兩個地方加上一輛車,一直處于被治安管理處封鎖調查的狀態,所以我沒有辦法親自調查。 不過這樣也好,通過治安管理處人員的調查,尤其是經過錢嘉和李金銘的重復調查,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先從最早發現的楊帆店里的違禁品。 經過物質檢測,那包白色的東西已經確認是違禁品。 但是在楊帆店里面調整化學試劑的地方,沒有任何的發現。 理論上,楊帆的的店鋪里面有大量的化學試劑,應該是制作違禁品的最佳地點。 如果單純藏一包,沒有任何相關原料的話,很難成為他們制作并銷售違禁品的證據。 這是錢嘉和李金銘聯手將整個案子拖住的關鍵。 也是讓我有空間調查這么多事的根本。 不過趙天賜應該知道李金銘和錢嘉在拖住案子,力求調查清楚。 很可惜,楊帆的店里所有的化學試劑,經過多重排列組合,都不可能制備違禁品。 接下來就是車上。 跟我感覺的不一樣,經過安路和吳軍記錄的證詞,還有他們的調查,這輛車就是運送楊帆貨物的車子。 而最后藏匿的倉庫也是楊帆的倉庫。 很明顯這就是進行策劃,陷害楊帆用的。 這時候我覺得,趙天賜已經找到了我賺錢的根源之一。 當然也是他跟我有差距的地方。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