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就把整個事件局限在了江湖爭鋒上,無論勝敗都不會有大隱患。 不過,這是她的想法,不是我的想法。 我到港就找文小敏,不僅僅是要處理胡東風,更是要借她的力量在香港顯圣揚名,在最短時間內立地稱神仙,把名聲傳遍整個東南亞,讓有心人都知道我在香港立了道場,無論是想尋仇的,還是想求救的,都要到這里來找我。 顯圣揚名,傳統做法是先搞小抬轎,再來大張弓,循序漸進,層層推進。 不過時代不同了,而且我之前有在香港顯圣的底子,現在要做的就是重現當初顯圣那一幕,讓所有人都重新記起屋邨那個神仙降臨殺妖除魔飛劍斬人的雷雨之夜。 收取過境陰兵,是一個很好的切入口。 但還不夠好。 想立地顯出通天名,就得需要更盛大的演出。 更盛大的演出,需要足夠多足夠豐富的觀眾。 砵甸乍街就是我選定的演出地點。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所有人都會看到這場演出。 知道的,不知道的,想知道的。 明面上的,暗地里的,還有潛藏深淵的。 這場演出,既是張弓揚名,也是施餌釣魚。 我點起三炷香,插在窗口上方,稍待片刻,等煙飄進房中,便一翻身,穿窗而入,落到靚東對面位置那人身后,輕輕一拍他的肩膀。 那人木然起身讓座。 我坐到他的位置上,瞟了桌上牌面一眼,隨手打出一張九條,對靚東道:“靚東,誰指使你去搶文小敏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