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此時的他,已經獲得了原主的記憶。 他叫聶辰,是聶家唯一的公子,家族世代經商,在清水縣也是數一數二的大戶,經營布匹瓷器生意。 他從小錦衣玉食,是個標準的廢物紈绔,有個未婚妻,算是政治聯姻,女方家是劉家,經營的也是布匹成衣生意。 兩家斗了多年,誰也沒能拿下誰,最后聯姻,化干戈為玉帛。 沒想到那劉家心思歹毒,趁著未婚妻上聶家的時候,讓她把聶家的真賬本偷了出來,換了假賬本。 而后向縣令告狀,縣令收了劉家的錢,自然向著劉家說話,當即判聶家偷稅漏稅,全家流放。 財產全部充公,生意也全都落到了劉家的手里。 流放的時候,剛出縣城沒多遠,衙役便打死了他的父母,他趁亂逃跑,來到了清風山地界,沒想到又被這女土匪劫了。 至于那土匪口中的雇主,應該就是劉家了。 劉家這是生怕自己死不了,買通衙役還不夠,提前買通土匪殺人啊。 想清楚其中關節后,聶辰冷笑著看著大當家。 “大當家,你死期已到,你不知道嗎?” 立刻有土匪立刻跳起來罵道, “混賬,大當家洪福齊天,你小子敢咒大當家,信不信我現在就弄死你!” 聶辰冷笑道, “無所謂,反正我死了,你們也得跟我陪葬,你們真以為劉家的銀子這么好拿? 在清水縣,劉家就是半個縣老爺,以前他們沒有吞并我聶家,需要借助爾等的力量,可現在他勢力做大,豈會讓你們繼續存在。 要么,以后你們給劉家當狗,要么,就等著被他屠殺滅掉。 再說了,殺了我,你們有什么好處?頂多給你幾百兩銀子打發。 但,你們要是留下我,三天之內,我聶辰給你拿來三千兩,少一分,任你處置。” 聶辰知道,能當土匪的,都是亡命之徒,眼里只有利益。 你向他求饒,他會覺得你軟弱,你跟他講道理,他覺得你腦子有問題。 最好的辦法,就是硬氣一點,自信一些。 大當家嗤笑一聲,不屑道, “三千兩?聶公子實在跟我說笑嗎?你聶家都已經被抄家滅族了,莫說是三千兩,你就是三兩銀子,也拿不出來吧。” “這你無需管,你只管拿銀子就好。” 眾土匪一聽此言,當即冷笑道, “你以為你是誰啊,還三天三千兩。” “你三天挖三千兩石頭還差不多。” 大當家細細思索聶辰的話,感覺有些道理。 “好,老子就給你三天,要是弄不來,我親手剁了你喂狗,要是你弄來了,老子跟你結拜,以后你就是我清風寨二當家!” “一言為定!不過有個條件。” “你想干什么?” 聶辰輕笑一聲,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