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隨著津川宗治等人不斷的商量和討論,2個時辰后,一本屬于津川家的家法問世了。 《法度新書》,這是津川宗治起的名字。法度里明確指出,在津川家領內只存在法度新書內提到的規章制度,任何人都必須遵守。 法度第一項是關于土地和領民的內容。 第一條:領地內實行六公四民的農稅制度,且每戶農民所有的土地必須如實報告,登記造冊。如有隱瞞真實情況或者虛報土地的,一經查實,沒收全部土地。每5年將在領地內進行檢地工作。 第二條:土地不允許私自買賣,領內人口不能擅自遷移。 第三條:在領內居住滿3年的為常駐人口,每戶家庭可以享受六公四民的農稅。未居住滿3年的按八公二民繳納農稅。 第四條:鼓勵外地人口遷入,凡遷入人口按人頭賦予一定的口糧以及土地(或是自行開墾)。 第五條:去除領內出農稅,商稅外的其余雜稅,但只限于常住人口。 第六條:農戶凡有男丁參加常備足輕的,每年可再減半成的農稅。 第七條:農具和耕牛不足的農戶,可以到就近城池租借,按天數繳納一定的租金。 第八條:家中暫時糧食緊張的農戶,可到就近城池申請補助糧,秋收后返還領主并繳納3分利息。 第九條:不得與他國(別的勢力)之人通婚,違者全家貶為奴隸。 ...... 以上是針對土地已經領民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關于軍事方面的如下 第一條:領內的領民不得私藏武器,凡持有武器的領民需到就近城池上繳領主,按市價付與補償。參與農兵訓練的,每戶人家只可保留一件武器,且要登記造冊。 第二條:常備足輕提供俸祿,每人每年3石大米。農兵訓練時,由領主提供口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