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汪嘉真見汪夫人不說話了,以為自己拿到了她的“七寸”。 心里稍微一松,繼續說,“還有奶奶說的那什么‘二太太’,您自己當初……為了讓姓霍的同意捐腎,不也曾說過您愿意離婚,把位子給他媽騰出來,好讓他媽進門嗎?” “合著都只有您自己能說、能做,別人不能?而且奶奶不是只提了二太太,并沒真想您和爸離婚,只是哄他們的,不然現在為什么這么反對您離婚?” “您因為奶奶太迫不及待,一點都不在乎您的感受寒心,我們能理解。但真的沒必要拿根本沒發生的事來賭氣,弄得自己也不好過,家也散了。到時候再來后悔,可就真遲了。” 汪嘉善見姐姐比還會說會勸,忙也跟著說,“是啊媽,這不是根本都沒發生嗎?反倒您再鬧下去,把奶奶的心虛和爸的愧疚都鬧沒了,才真是得不償失了。” “若爸和奶奶再同意了離婚,那回頭不管是那個野種改變主意,愿意回來了;還是奶奶讓爸再娶一個,重新生兒子……吃虧的可都是您,是我們姐妹幾個和孩子們啊!您自己仔細想想吧!” 這也正是姐妹倆最擔心的。 爸媽真離了婚,哪天姓霍的萬一改了主意,可就沒誰能阻擋他回來了。 到時候,不但家里的財產也好人脈也好,都是那野種的; 就連這個家的女主人,也將變成野種那不省油的老婆,她們姐妹連回自己的家,都得看她的臉色了。 退一萬步,就算野種絕不可能回來,以她們爸的身份地位,以她們奶奶對孫子的執著,讓她們爸再娶一個年輕漂亮的回來生兒子,會是什么難事嗎? 到時候照樣沒有她們姐妹的立足之地。 她們的兒女也休想再沾光,休想再分到汪家多少人脈資源。 當然還是她們媽繼續做汪家的女主人,她們也任何時候想回來就可以回來,想帶著孩子住多久,就住多久最好了,——嘉誠是只有兩個女兒,她們可都有兒子,并且隨時可以改姓,成為真真正正的汪家人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