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有證據,你怎么可能有證據!”虎子哥不信。 蘇明阮在自己隨身背著的小包里掏了掏,從里面掏出一個拍立得,拍立得并不多見,想要弄到還得費些手段。 她去養成進貨,不僅僅進貨。 買了錄音機,也買了照相機。 錄音機好找,但是拍立得不好找,還是羊城那賣衣服的老板二手轉讓她的。 緣由么,不過是因為她提了兩句如何掙錢。 拿到手價格也不高。 她當著虎子哥的面,將自己拍的照片拿出來遞給公安:“這是昨日賣出去打包帶走的衣服,公安同志,你們看看跟現場那些破舊的衣服一樣嗎?” 蘇明阮開口。 公安低頭看一眼,這一看就不一樣嘛! 事情解決了。 比想象中快多了。 原本解決這些問題,需要調查那些衣服的來路,從而還被告清白,只是那樣一來,需要時間。 這段時間里,被告能不能繼續營業都不好說。 對于開店的人來講,不能營業那就是滅頂之災。 蘇明阮看向公安,老神在在:“這位同志誣告我,給我帶來精神上傷害,耽擱我做生意,我覺得他應該賠償我,兩千塊錢。” 虎子哥震驚。 他瞪著他銅鈴大的牛眼盯著公安手里的照片,自己帶走的衣服顯然在上面。 照片! 這年頭誰做生意還弄照片出來,不給他們這一行一個活路簡直! 幸好照相機這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有,不然訛人變得艱難了。 這么說,今天來店鋪鬧事兒,她都當成笑話看? 只要這么一想,虎子肺都差點氣炸了。 小黃公安盯著蘇明阮手里的照相機,看了好一會兒,才收回目光。 他今天本想解決了事情,安撫她一番,再表達心意。 但是她有照相機用,她有店鋪掙錢。 而且,她還是大學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