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創新創業政策2017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蘇州創新創業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市政府出臺了《蘇州市創建創業型城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實施意見》,在兩年內投入創業資金6-8億元,全市促進2.3萬人實現創業,帶動16萬人實現就業,創業培訓人數不少于1萬,私營企業每年凈增1萬戶左右,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7左右,讓蘇州成為創新創業的首選地。
a.關鍵詞:
準入領域、初創成本
注冊資金可分期到位
意見首先提出了降低創業準入門檻,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均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和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對國家重點項目可實行預備期登記。在法律、法規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有關部門對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尤其是對大學生、婦女、失業人員以及農民創業,適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申請個體工商戶、創辦合伙企業或獨資企業登記,一律不受出資數額限制;投資設立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分期出資,首期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20%,最低可為3萬元人民幣,其余部分可在2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足。
同時,對初創期創業組織實施“低成本”創業扶持。初創期創業組織除可享受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創業孵化基地(園)房租補貼等政策扶持外,對吸納本市就業困難對象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對符合進入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 (園)條件的創業人員,在孵化基地(園)之外自行解決經營場所的,經認定也可適當予以租金補貼。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定促進初創期創業組織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本市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業創業的,可根據吸納就業及繳納社保情況,在創業引導性資金中給予一定的專項補貼。
b.關鍵詞:
創業方式、創業基地
農民可在宅基地房屋自營
增加經營場所的用地供給。在符合蘇州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老新村改造規劃時預留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用地,用于社區自主創業。在符合蘇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對自主創業并積極吸納就業的建設項目,在建設用地供給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創業者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經營場所登記注冊的,在取得有利害關系業主的書面同意后,可憑房產證(或租賃備案證明)辦理。
各級政府投資興建或給予優惠政策的各類經營性市場、商鋪,預留一定比例的攤位優先租賃給初次創業者,并在租賃費、管理費收取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農民經批準后可以宅基地房屋自營開辦個體工商戶,從事小型商業零售、“農家樂”等,或者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場所。
同時,支持發展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園),有條件的高校積極開發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對閑置的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在不改變建筑結構、不影響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改建為創業孵化基地(園)。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園)要為進入園內的創業者提供創業指導服務、租金優惠等扶持。創業孵化基地(園)要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力爭到2010年底前,鄉鎮和街道至少建成1個規范標準化的創業示范基地;在此基礎上,全市組織認定一批市級“一鎮一品”創業示范基地。通過興建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或者在創業孵化基地中劃出一定比例的經營場地,支持殘疾人入駐創業。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或者殘疾人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在享受市民創業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各級殘聯再給予適當的特惠政策。
c.關鍵詞:
優惠群體、稅收減免
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重點優惠
按照創業者所辦企業的類型或自謀職業的實際情況,為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納稅人辦理減免稅收手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或經過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適應城鄉失業人員創業就業的社區服務項目,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企業從事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免征企業所得稅。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規定列舉產品可享受)、農機,按規定免征增值稅。農民從專業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還,為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所得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生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轉干部、隨軍家屬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注明為個體工商業戶,按照新開辦企業的規定享受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d.關鍵詞:
貸款額度、擔保渠道
畢業生創業最高可貸10萬元
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小額貸款擔保基金規模,提高貸款額度,適時降低反擔保門檻,將對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進城創業被征地農民和轉業軍人、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個人創業新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并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當年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合伙經營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發放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并符合展期條件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貸款貼息采取“以獎代息”方式,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展期貸款不貼息。
鼓勵金融機構對創業組織放貸,改進信貸獎懲管理辦法,對小額擔保貸款實施分賬考核。金融機構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國家規定,貸款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上上浮三個百分點。社保基金和擔保基金存入的金融機構應積極承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并創造條件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加大對創業的資金支持。對開展小額貸款擔保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信用社區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補助。建設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幫助信用好、經濟困難的家庭抵御創業風險。
向農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向創業農民傾斜,提供信貸支持服務。對效益好、發展潛力大的農民創業項目,擴大有效抵押方式,予以信貸支持。對進城創業的被征地農民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e.關鍵詞:
創業培訓、人才引進
學校要開設創業輔導課程
引導各類高校、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創業培訓,開設創業輔導課程,有條件的要建設創業模擬實驗室,將創業指導作為學生職業發展教育和畢業生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
創業培訓要向高端方面拓展,將職業經理人、高技能人才等列入創業培訓內容。鞏固創業培訓的syb模式、“專業+創業”知識培訓模式,拓展iyb創業提升模式、高端創業及管理人才培訓,以及針對在校大學生的“網上創業學院”模式等等。組織大學生創業訓練營活動,提高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人數比例。實施新一輪“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將人才引進重點進一步向重點產業方向傾斜。組織有培訓教育能力的各類高校、技職校和民辦力量參與創業培訓教育,積極發展創業培訓師資力量,全市固定的創業培訓老師和專家志愿服務團成員要超過200 人。鼓勵發展一批經營較為成熟、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作為見習基地,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實踐和指導。鼓勵有自主創業愿望的殘疾人參加創業培訓,開展適合殘疾人的syb創業培訓。
擴大免費創業培訓范圍,將有創業愿望和培訓要求的城鄉登記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協保人員、低保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全部納入免費創業培訓對象范圍,實現創業培訓全覆蓋。
f.關鍵詞:
資金投入、創業補貼
創業資金投入總量約7億元
各級政府在就業專項資金中建立專門的創業工作資金。兩年內市本級與縣市(區)二級財政將投入近3億元,其中市本級財政每年投入7000萬元左右,主要用于創業引導、現代農業、人才開發及科技創業等。全市建立不少于5000萬元創業引導性資金,市本級不少于1000萬元,各市、區不少于400萬元。以上投入兩年中帶動近5億元的資金,創業資金投入總量達7億元左右。主要用于開發創業項目、建立創業孵化基地、開展融資服務、幫助開業登記、加強跟蹤扶持等創業推動工作項目。建立擔保資金代償機制,全市財政擔保資金確保2200萬元規模,其中市本級不少于500萬元,各縣市不少于200萬元,各區不少于100萬元。財政對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獎勵資金向農村延伸。
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研究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處于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本市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政策上界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本市低收入純農戶家庭及農村單親家庭等農村就業困難群體自主創業,以及大學生初次創業的,辦理營業執照后,可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領取工商執照、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經殘聯審核,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失業人員領取營業執照后,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其可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對創業培訓合格、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吸納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各類自主創業實體,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進入創業見習(實訓)基地的見習青年和帶教人員實行補貼。
g.關鍵詞:
創業服務、減免收費
開通創業信息公共服務網
減免創業行政收費,不得收取未經法定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規定的收費按最低標準收取。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行為。
各級工商部門實施 “大學生創業零首付”服務措施,在注冊大廳開辟大學生創業咨詢熱線和 “綠色通道”,為大學生“零首付”創業和設立公司、個體戶提供跨前指導服務、高效受理服務和全程跟蹤服務,主動為其出謀劃策,積極協助破解場地等創業瓶頸難題,進一步提升大學生創業效能,優化創業環境。整合有關部門信息資源,開通創業信息公共服務網,發布國家、省和市的各項創業扶持政策、辦事流程、創業信息、服務資源等公共信息。開展創業培訓、實訓、模擬運作、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務,并鼓勵和引入民間和社會力量組織專門的創業指導機構,為創業者提供法律、投資、財會等專業服務。適時開展市民創業狀況調查,公布本市創業狀況和創業市場動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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