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統計調研報告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子商務統計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的快速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已經廣泛滲透到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成為我縣經濟發展、城鄉居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如何科學有效地搞好電子商務統計,是各級政府統計部門都在研究的問題。下面,結合基層實踐,談談幾點思考。
一、我縣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一)電子商務交易額快速增長。據團縣委統計資料顯示,20xx年,我縣農村電子商務銷售總額達0.62億元,比20xx年增長近一倍;20xx年,我縣農村電子商務銷售總額達1.33億元,比20xx年又增長了一倍多。電商大軍異軍突起,20xx年已有網店數215個,從業人員1451人,電子商務催生了一批又一批“農民掌柜”。
(二)電子商務縣域特色鮮明。縣已被列入“中國電商百佳縣”之一。現在網上賣簡易衣柜的商家,百分之八十來自的大東壩鎮,其中最為集聚的西山村進入全國首批授牌的14個典型“淘寶村”之列;我縣支柱產業——茶葉進軍電子商務,同時帶動了旅游等相關行業的發展,政府提出了“打造‘網絡綠茶第一市’,再造一個線上的‘浙南茶葉市場’的目標”;豐富的名特優農副產品也已成為電子商務的主打產品。
(三)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日益優化。一是出臺《實施意見》,在財政資金、稅收、用地、金融等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如加強通信及數字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網絡支付和金融體系,構建信用和認證體系等;三是完善物流配送體系,整合現有物流資源,在“電子商務進萬村”工程引導下,推進“物流配送進農村”子工程。四是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力度,開展職業化培訓、技能化培訓。
二、電子商務統計存在的問題
作為一項迅猛發展的新興行業,目前其綜合數據由團委、經商局為主在統計,而統計部門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尚處于試點階段,其統計范圍與統計口徑與其他部門是不一致的。但總的來說,由于電商企業運營方式的特殊性,統計部門要把電商企業的銷售收入數據納入統計,在制度設計上還需進一步的探討,要結合電商企業的特點在統計指標設計上有所突破,避免多、全和繁的老路。
(一)電子商務統計指標設置簡單籠統,不能全面反映情況。今年上半年,僅在規上批零住餐業商品銷售額統計中對通過互聯網實現的商品銷售額作了分項反映,并沒有形成規范統一的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及評價指標體系,造成了只有“規上批零住餐”單位可以粗略反映,而其他行業的規上單位、全部“規下”單位和個體單位無法反映的局面。
(二)我縣電子商務主要分布在個體工商戶中,統計上難以客觀反映其數據。比如我縣的西山淘寶村有40多戶賣簡易衣柜的電子商家,20xx年銷售額超1800萬元,雖然其行為也是直接銷售,但在統計上由于其屬于個體工業登記,所以只進入工業統計抽樣框反映在工業環節上,但無法在商貿環節反映。又如我縣茶葉市場個體商戶,網絡銷售只是作為其中一個銷售渠道,其銷售額已經包括在傳統商貿統計中,而不單獨記錄電子商務交易額。還有我縣目前許多以網絡銷售為主的個體經營戶為無照無證經營,無固定經營場所,隱蔽性強,導致無法進行統計。
(三)電子商務的規模企業“上規”難。“規上”企業在統計上是全面反映的,不像規下或個體是抽樣推算反映,所以各級政府對企業“上規”工作都非常重視。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規定,從今年年報開始,批發、零售企業“上規”申報條件除了基本的“三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還需要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企業增值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在目前,大部分電商企業都沒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沒有執行嚴格的會計制度,而且電子商務行業稅收方面的政策還沒完善及落實,因此電商企業在稅務部門基本都是零申報,這就影響到純電子商務企業的“上規”申報工作。
三、建議及對策
(一)加強統計制度方法的研究。統計制度的制定權在國家和省一級,實施是自上而下的,但意見反饋是自下而上的,這需要一個互相對接和交融的過程。建議上級有關部門抓緊完善電子商務的'統計制度,基層有關職能部門結合本地電商行業管理的需要,加強研究,多提建設性意見。
(二)完善縣域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團委、經商、統計等部門都有各自不同的統計口徑,彼此需要加強溝通和銜接,明確職責分工,綜合利用現有的統計資源,協同開展電子商務統計工作。建議:團縣委重點負責全縣個體戶電子商務交易額的收集、匯總和提供;經商局重點負責全縣限下單位電子商務經營情況和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情況收集、匯總和提供;統計局重點負責“四上”單位電子商務企業經營情況的收集、匯總和提供。統計部門作為綜合核算部門,及時掌握情況,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的銜接。
(三)促進電子商務集聚化、品牌化發展。我縣電子商務雖然以個體工商戶為主,規模也不大,但集聚度相對高,如西山村的發展已從原來的“原料加工—成品制作—銷售”到現在的“外購半成品—拼裝成品—銷售”,基本脫離加工環節,同時還從原先的“自家制作自家銷售”到現在的“一家拼裝多家銷售”,如茶葉市場內各商家也都在開辟網售渠道,但一大問題是大家各打各的品牌,甚至貼別的地方的品牌去銷售。有關部門對這種電子商務創業園、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要在財政、土地、資金、人才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一方面引導電商向其集聚,另一方面要整合品牌,切實做大規模、做強特色。在統計上,對西山這種實際已脫離加工環節的網商,有關部門要研究如何在商貿環節反映數據;對無證照經營,有關部門要完善電子商務企業(或個體戶)登記手續,以便其納入統計抽樣框。
(四)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規模,積極“上規”。從縣政府出臺的《實施意見》看,網商最為關注的稅費問題仍然缺乏可實施性,企業若“上規”,還首先面臨財務成本的增加,為此網商心存顧慮,網商登記注冊的主動性不強。據初步統計,截止20xx年9月末,工商登記注冊的網商只有16家(企業13家,個體經營戶3家),且沒有一家企業“上規”。對此,我們要從“做大規模做強特色”出發研究政策的針對性。建議對我縣批發業年銷售額達到20xx萬元及以上,或零售業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上規”所增加的財務成本予以以獎代補;建議對西山村這種集聚度高的電商創業園、電子商務平臺,培育其“上規”,納入全面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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