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期借款的會計核算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長期借款的會計核算,一起來看看吧:
(1)長期借款取得的核算
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借款一一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額,還應借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例】某工業企業于2005年10月30日從銀行借入資金5 000 000元,借款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所借款項已存入銀行。該企業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價款4 950 000元,另支付運雜費及保險等費用50000元,設備已于當日投入使用。
①取得借款時,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 000 000
貸:長期借款——本金 5 000 000
②支付設備款和運雜費、保險費時,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5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5 000 000
(2)長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長期借款利息費用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長期借款計算確定的實際利息費用,應當記入有關資產或成本、費用。如果長期借款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固定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資本化的利息支出數,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規定不予資本化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長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差額計入“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例】承上例,該企業于2005年12月31日計提長期借款利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50 000
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50 000
其中,計提的長期借款利息= 5 000 000×6%×2÷l2=50 000(元)
另外,2006年1月至2008年9月每月月末計提利息的會計分錄同上。
(3)長期借款歸還的核算
企業歸還長期借款的本金時,借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已計提的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按轉銷的利息調整金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應按歸還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差額借記“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
【例】承上例,2008年10月30日,該企業償還該筆銀行借款本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25 000
長期借款——本金 5 000 000
——應付利息 875 000
貸:銀行存款 5 900 000
本例中,2005年10月30日至2008年9月31日,該企業已經計提的利息為875000元,應借記“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科目,2008年10月應當計提的利息25 000元,應借記“財務費用”科目,長期借款本金5 000 000元,應借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實際支付的長期借款本金和利息5 900 000元,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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