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級別如何評定-納稅信用級的評定標準
納稅信用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直接判級適用于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另行規定。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納稅信用級別如何評定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納稅信用評價方式
1、根據《深圳市納稅信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納稅信用管理,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信息開展的采集、評價、確定、發布和應用等活動。
2、本辦法適用于已在深圳市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并適用查賬征收的企業納稅人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類型納稅人。
3、納稅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收集,包括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外部信息。
4、納稅信用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直接判級適用于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另行規定。
二、納稅信用等級標準
1、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
2、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3、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4、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三、哪些企業本年底不能評定為A級?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2、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3、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按月申報納稅人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或按季申報納稅人連續2個季度或者累計3個季度零申報、負申報的;
4、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四、獲得A級納稅信用享受稅收激勵政策
稅務機關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不同納稅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一)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二)根據其實際經營需要,放寬發票供應限量;
(三)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四)滿足相關條件的前提下,簡化出口退(免)稅申報、審核,優先辦理退稅,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五)所屬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五、哪些涉稅行為會影響納稅信用等級評定?
(一)未按規定申報
1、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或代扣代繳,每次扣5分(按稅種按次計算);
2、未按規定期限填報財務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按期抄報稅的、提供虛假涉稅資料、不如實反映或拒絕提供涉稅資料的.,每次扣3分、5分或11分不等。
(二)欠繳稅(費)款
1、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已申報或批準延期申報的應納稅(費)款(按次計算),每次扣5分。
2、未履行扣繳義務,應扣未扣,應收不收稅款(按次計算),每次扣3分;已代扣代收稅款,未按規定解繳的(按次計算),每次11分。
(三)發票管理不符合規定
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紙質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并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稅務機關將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的違法違章記錄扣減納稅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行為將導致納稅信用減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七、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稅務機關會采取哪些措施?
(一)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對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三)嚴格出口退(免)稅審核,加強出口退(免)稅后續管理;
(四)每年選取一定比例的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對其報送的各種資料進行嚴格審核;
(五)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在選案環節重點關注,在實施檢查時嚴格執法;經檢查存在涉稅違法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理處罰;
(六)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八)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采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納稅信用級別如何評定-納稅信用級的評定標準】相關文章:
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標準201711-04
影響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要點07-06
2017年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標準11-08
納稅信用級別簡析201711-10
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簡析201711-06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常識及如何復評補評知識11-04
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方法及查詢201711-05
影響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七個要點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