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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17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工作,讓應屆畢業研究生順利走上工作崗位,現將下一階段的就業工作(包括:就業信息統計、申請暫緩就業等)進行說明,請各學院、畢業研究生認真做好有關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廣東海洋大學關于做好2017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參加2017屆就業派遣工作的畢業研究生范圍
2017年就業派遣主要包括獲得畢業資格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并集中在2017年暑假前辦理研究生就業派遣手續的畢業生。國家計劃內定向和計劃外委托培養的研究生畢業時,一律回定向(或委培)單位。
二、關于上報就業方案
2017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方案由研究生處統一錄入、上報。請收到簽約單位所屬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或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收函的畢業研究生,盡快將接收函交到研究生處。
(一)列入就業方案
1、獲取畢業資格并于2017年就業,在離校前落實就業單位并取得接收函的畢業研究生,研究生處將其列入就業方案上報;
2、已考取博士的研究生,請將調檔函、《博士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研究生處,并退回本人空白就業協議書,研究生處將其作為升學深造列入就業方案。在學校就業方案上報后提出不再攻讀的,應回生源地就業,不簽發報到證;
3、已考取公務員的研究生需提供公務員錄用函并退回本人空白就業協議書,研究生處將其列入就業方案;
4、申請出國(出境)的研究生,必須將簽證(或港澳臺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空白就業協議書交回研究生處。經批準后,學校不再負責其就業,并將其檔案、戶口轉回生源地;
5、延期畢業、休學、退學、結業等未能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不納入就業方案。
(二)申請派遣回生源地
畢業生申請派遣回生源地,檔案、戶口轉回生源所在省、市。由生源所在地省、市負責其檔案、戶口接收管理工作。
申請者須于6月1日前向學院提交《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申請表》,各學院于6月5日前將《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申請表》(紙質版)匯總交到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將列入就業方案上報。
(三)關于暫緩就業和延期派遣:
1、申請暫緩就業:申請暫緩就業的研究生須填寫《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申請表》,于6月1日前向學院(部)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學院(部)6月5日前將《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申請表》(紙質版)匯總交到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將在6月15日至20日將暫緩就業審批結果反饋給各學院,并于畢業離校前組織暫緩就業的同學填寫《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各學院要根據申請暫緩就業的條件嚴格把關,認真審批。
未獲得畢業資格、在校期間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畢業前申請出國(出境)、定向、委培、升學的研究生不得申請暫緩就業。
2、延期派遣:7月7日離校前凡未落實派遣去向、未申請派遣回生源地、未申請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28日前申請派遣,否則統一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特別注意:
1、畢業研究生請于6月1日前,認真閱讀說明、審慎填寫信息、最終簽字確認:《廣東海洋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就業方案編制表》(涉及學生私人信息,由輔導員老師另發至學生班級),學院于6月5日前,將《廣東海洋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就業方案編制表》(電子、紙質版),連同《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申請表》(紙質版)和《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申請表》(紙質版)上交至研究生處。
2、未簽三方協議畢業研究生就業信息統計
申請回生源地就業、暫緩就業與上報相關就業信息并不矛盾,及時向學院(部)回饋就業信息,有利于學校及時做好相關就業服務工作(報到證改派、檔案遷移、組織關系轉移、戶籍轉移等),也是畢業研究生的義務。
2017屆畢業研究生就業信息由研究生處統一錄入、上報,為及時、準確掌握畢業研究生就業意向,請各學院做好畢業生的就業信息統計工作:
時間節點分別是2017年6月下旬、8月中旬、11月底。
三、關于暫緩就業說明
(一)暫緩就業的申請條件:
1、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正在申請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接收函,且在9月1日前無法申請成功;
2、報考了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正等待錄取通知;
3、自主創業正在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4、其他符合條件的特殊情況。
(二)暫緩就業的有關規定
1、暫緩就業年限: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申請暫緩就業者須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填寫《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然后憑《暫緩就業協議書》辦理戶口托管與計劃生育管理等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三)暫緩就業的利與弊
弊:1、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既不是在校學生,也不是社會人,身份比較尷尬,造成有些證件或者證明無法辦理;
2、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因錯過應屆畢業生就業最佳時期,將會面臨更大的就業壓力,不僅可能會受到用人單位的歧視,還須與更多的畢業生競爭;
3、暫緩就業期間不能計算工齡,無基層工作經驗。
利:1、延長了找工作的時間,畢業生可以有更長的時間來選擇;
2、為部分被用人單位要求先實習后簽約的畢業生(或已簽約但接收函尚未辦理的),提供了緩沖機會。
四、《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發放時間
2017年6月10日前已簽三方協議,預計2017年6月底,發放《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6月10日后簽訂三方協議并取得接收函的,研究生處將于6月21日起至6月30日補報就業方案,在畢業生離校前陸續辦理并發放報到證。
五、各學院報送材料
(一)有關學院(部)務必認真審核以下有關材料,并簽字、蓋章,于6月5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交到行政樓213,電子版發送至543717137@qq.com。
1、《廣東海洋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就業方案編制表》(輔導員另發)
本通知附件含以下內容:
2、《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申請表》
3、《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申請表》
4、《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黨員材料移交清單》
(二)為做好2017屆畢業研究生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與郵寄工作.各學院須于6月5日前將整理、匯總好畢業研究生黨員材料,填寫好《廣東海洋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黨員材料移交清單》,并提交到研究生處。
原文地址:http://yjs.gdou.edu.cn/main/news/news.aspx?fid=52&pId=2&no=2dc821c7-e0c3-47dc-b404-ff4b96fcb9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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