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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聘請合同

時間:2022-11-07 09:45:2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顧問聘請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顧問聘請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顧問聘請合同

顧問聘請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顧問聘請合同2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ǎ┚┤诼纱值谔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職律師)合同參考樣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ㄒ唬橐曳桨才殴ぷ,分配任務;

 。ǘ┍O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ㄋ模┐_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ㄒ唬┦挂曳郊皶r獲取勞動報酬;

 。ǘ┦挂曳胶侠硐硎苁聞账膭诒8@觯

 。ㄈ橐曳铰男新殑仗峁┮欢ǖ墓ぷ鳁l件;

 。ㄋ模┮婪ňS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ㄒ唬┮婪男新蓭熉殑眨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ㄎ澹┺o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ㄒ唬┳袷厥聞账母黜椧幷轮贫,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ㄈ┎坏脧氖掠袚p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ㄋ模┎粩嗵岣咦约旱膶嶋H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ㄒ唬⿷嘎蓭熯`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ǘ⿷嘎蓭焽乐剡`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ㄋ模⿷嘎蓭熞蚱渌虿灰死^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ㄒ唬⿷嘎蓭煈魅胛,出國定居或留學;

 。ǘ⿷嘎蓭熞虿』蛉松硪馔馐鹿薀o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ㄋ模┙浥鷾食蔀槭聞账献髀蓭;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ㄒ唬╇p方協商之;

 。ǘ┮驀艺叻畎l生變化時。

  第九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月日

顧問聘請合同3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ㄒ唬┚推髽I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ǘ┎輸M、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ㄋ模┐韰⒓用袷、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ㄎ澹﹨⒓咏洕椖空勁,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峁┡c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ㄆ撸┚蜆I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ò耍﹨f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4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托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復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后,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顧問聘請合同5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著防范為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范。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注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托,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并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為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為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顧問聘請合同6

  聘請人(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電話:傳真: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年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

  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

  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

  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

  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___年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7

  聘請方(甲方): 聯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項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協助甲方進行草擬、修改、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應邀參與甲方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4,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與甲方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有關事實證據材料,及本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在辦理法律事務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委托審計、鑒定、公證、查檔及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等。

  三、乙方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保守甲方事務秘密。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聘請方: 受聘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8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ㄒ唬┪唇浽试S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ǘ⿲⒓追降奈募z失的

 。ㄈo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9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1)日常法律范圍:

  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本條所列10條至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2)商標服務范圍:

  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本條所列17至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范圍

  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距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32、本條所列23至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件服務范圍

  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37、本條所列34至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的征地拆遷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律師為法律顧問,F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所_______________律師團隊具體承辦法律顧問事務。遇有重大疑難法律事務,乙方組織部分本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或全所律師研討。必要時,邀請本所外聘的專家顧問研討,力求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務。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管理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甲方草擬的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

  3、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的人身權、名譽權等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4、協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甲方向其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或培訓;

  6、代表或者協助甲方參加有關拆遷、征地等項目的談判、起草法律文件、法律意見書或見證書;

  7、代為進行專項事實調查、資信調查;

  8、代為辦理各類行政登記、變更等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

  9、代理甲方辦理公證事宜;

  10、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民事、行政糾紛的調解;

  11、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訴訟、行政復議或仲裁活動。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盡可能提早預約乙方,以便安排時間并做必要準備。

  四、甲方工作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為便于協調工作,甲方指定作為法律顧問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工作。甲方及下屬各部門的法律事務一般均通過該聯系人與乙方聯系。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乙方優先辦理甲方委托的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2、應保證向法律顧問律師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3、應將全部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如遇個案確需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的,需與乙方協商。乙方在業務能力及辦案效果等方面明顯不能勝任的,應該同意甲方的意見。未經與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甲方不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4、應為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負擔其因辦理甲方法律事務出差外地而產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訊及出差補貼等費用。

  5、應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6、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應收取的律師費、差旅、出差補貼等費用。

  2、有義務優先為甲方提供及時的法律服務。

  3、有義務及時將辦理法律事務的進展或結果向甲方通報。

  4、對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無論確定為免費或收費,也無論收費多少,乙方均應認真辦理。

  5、當乙方主辦律師因疾病住院、長期出差等原因不能及時履行職務,或因工作能力限制,未能為甲方提供滿意的法律服務時,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另行指派主辦律師。

  6、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__________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

  以此項目總造價為__________元的預算為標準,法律顧問費為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诩追綄σ曳椒⻊盏男湃危曳酵獍凑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收取每年的律師顧問費。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以上款項甲方以匯款、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

  本所賬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律師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時,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其他事務,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6項事務時,甲方不必再行委托。在甲方按本條第1—2項支付律師費的情況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費。

  4、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7—11項事務時,甲方需就具體個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按《___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辦法》另行計算律師費。鑒于甲方與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發生的長期合作關系,乙方在確定具體個案收費金額時,應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給予8折優惠。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6項約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6項約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的

  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退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支付的律師費。

  九、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為簡化簽約手續,本合同可依年度為期順延。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直項目完成之日;年度服務費用不變,付款日為下一年度服務起始之日的5日內。以后各年度的順延合同條款亦同。

  十、糾紛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糾紛提請__________市律師協會調解或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11

  甲方(聘請個人):____________

  乙方(聘請單位):江蘇____________灣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其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并指派律師出任甲方的法律顧問,F雙方協議如下:

  一、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一年內可進行六次以內的預約法律咨

  詢。

  二、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書。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為甲方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代理甲方進行訴訟、仲裁等,律師費減按標準收費的80%收取。

  四、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年酬金為人民幣元,在合同簽訂的前一個月內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的三日內支付)。

  五、乙方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給甲方辦理有關事務所需之食宿差旅費等由甲方負責,甲方對乙方的活動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交由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依該會之現行規則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議終止合同,終止當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議終止合同,終止當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江蘇_________灣律師事務所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85620xx8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中國_______________行連云港行郁洲路支行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520960318696X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12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13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顧問聘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到每一案件徹底結束為止;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年律師費總額50%的損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請律師費壹萬圓整(¥:10000.00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15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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