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15篇(精華)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房買賣合同1
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______%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______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2
填寫說明:
1、付款方式:請填寫“按揭貸款或者一次性付款”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請按實際填寫;
2、開發企業:是否同意合同變更;
3、公積金中心:是否因購房存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4、權屬登記中心、分局或房管所:該合同是否辦理按揭貸款、若辦理了按揭貸款是否已經提前還款;
5、買受人簽章需至房管局市場科當面簽字并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合同: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購買上述房屋,總價款_________元,其中銀行貸款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現有銀行貸款_________元尚未償還。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再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償還的剩余銀行貸款)。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_________提交貸款申請。
四、剩余銀行貸款還款事項
因該標的房屋在____________銀行存在房屋按揭貸款的事實,甲方尚欠銀行貸款數額____________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按照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的內容予以承擔。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銀行貸款償還完畢并贖回房屋產權證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六、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七、爭議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4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_________坐落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閱本契約。
注意
1、如房屋為共有,共同購買人的名字要寫全。
2、看清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以避免權益受損。
3、此條為買賣契約標的的詳細狀況,應盡量詳盡、明確,以便交付、驗收時對照。
第一條:標的
第一款: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
住宅(住宅/辦公/商業)
該房屋主體建筑總層數__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及其標準見附件2,該房屋的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見附件3,裝修裝飾及設備標準見附件4.
第二款:本契約所稱“該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該房屋的土地面積在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款:甲方已申領寧內銷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南京市商品房銷售/外銷許可證》,依法可以銷售該房屋。
注意
1、審查開發商的銷售許可證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購買的房屋在內。
2、不要疏漏層高,注明套內建筑面積及公用分攤面積。
第二條:價格
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幣種為人民幣。
注意:購房單價應以雙方實際商定的價格為準,謹防出現多重價格,如有讓利,應當明示。
第三條: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一款: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_________萬)(小寫:_________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款: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注意:為使購房手續簡化,此款建議選擇第一種方式處理。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一款: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5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5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2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三款:(以下適用于一次性付款)經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_________%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賠償金的比例與甲方違約的情形應當對等,購房者更要考察甲、乙雙方哪一方違約的可能性最大。
2._________
第四款:(以下適用于分期付款)經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_________%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約,甲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_________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提示事項同上
2._________
第五款:(以下適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雙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_________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遲延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須明確約定,以防產生糾紛無約可依。
2、如果選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約定如貸款不獲銀行批準時的解決辦法和處理方式。
第五條:(本條適用于預售商品房)預售款的專用
第一款:該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預售款應用于有關該房屋的工程建設,由開戶銀行監管。
第二款:甲方如將該預售款挪作他用,視為甲方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契約,甲方在_________天內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_________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賠償金的比便應不低于乙方按揭貸款的利率,否則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得以真正的維護,最終遭受損失的仍將是購房者。
2.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間
第一款: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2.按照每天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3._________
注意:
1、選擇第2種方式處理的應注意違約金的比例與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金等。
2、有些開發商往往要會求購房者給予以3個月左右的交付寬限期,但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此處“陷阱”一定要防。
第三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
1、逾期交房的.催告期不要約定太長。
2、在選擇解約的情形下,違約金的比例應高于銀行貨款利率,以防開發商在房屋漲價時,不惜違約而另賣高價。
2._________
第七條:(本條適用于分期建設、分期驗收交付的項目)公共配套設施的交付時間
第一款:甲方應按附件2載明的時間將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配套設施交付使用。
第二款: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設施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每天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注意:此處應明確約定清楚,有些開發商經常將此處填為空白,而交房時,很多配套設施如道路、水、電、氣等根本無法使用,以致房屋實際無法使用,貽害不淺。
2.雙方約定其他處理方式。
第三款:甲方未按前款約定的時間交附件2中第1-6項公共配套設施,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注意:明確注明,如道路、綠化、水、電、氣、防盜系統等。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將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
第八條:房屋交付標準
第一款:甲方應按第一條約定的標準交付該房屋。
第二款:第一條約定的該房屋建筑面積為甲方預測,如與實際交付的面積有誤差,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的處理辦法執行。
2.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
注意:
1、面積誤差選擇按《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或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不能選擇按實際面積多退少補。
第三款:甲方交付該房屋與第一條約定標準不符合的,甲方承擔下列第1種違約責任,但本條前款和第4、5款另有約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該房屋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注意:此處交付的標準應包括房屋結構、層高、室內及公用分攤面積,如不符合要求,則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甲方降價或甲方按總房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承擔責任,并加倍賠還定金。此處用“空白”是不明智的。
2._________
第四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公共配套設施低于附件2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下列第1種違約責任;甲方低于附件2約定標準交付附件2中第_________項公共配套設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2.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2約定標準。
3._________
注意:如甲方交付房屋的公共配套設施裝飾裝修低于約定標準,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由甲方進行補償,直至解除契約。
第五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及設備低于附件4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上列第1種違約責任:
1.按有關裝飾裝修及設備的重置價差價雙倍賠償乙方。
2.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4約定標準。
3._________
注意:此處可約定,如爭取補救措施仍不能達到約定標準的,則按重置差價雙倍賠償乙方。
第六款:乙方依本條上述約定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
第一款:甲方取得有關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后,方可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款:該房屋交付后,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擔下列第1種責任:
1.視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該房屋,并賠償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2._________
注意:可選擇甲方承擔第一種責任。
第十條:房屋交接手續
第一款: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甲乙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見附件6),即為交付。
第二款:若乙方在上述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未對該房屋進行驗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注意:此處交接時間不宜太短且管理費不宜太高。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當向乙方提供附件6《質量保證書》和附件7《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房屋保修
第一款:保修期按甲方提供的《質量保證書》執行,但該《質量保證書》規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國家規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二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賠償乙方:
1.乙方實際損失。
2._________
注意:此處可約定實際損失的范圍。
第三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系甲方責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有關該房屋的物業管理約定見附件8.
第十四條:權利瑕疵擔保
第一款:下述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項權利;甲方保證,該第三人已書面同意甲方將該房屋出賣給乙方:
1._________(第三人)的抵押權。
2.承租人(第三人)_________的權利。
注意:
1、盡可能不購買存在權利瑕疵的房屋。
2、可以該房屋有對外出租,抵押的情形,應予明確。
3、可以補充約定如甲方隱瞞權利瑕疵情況下的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二款: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上述第三人權利:
1.(以下適用于抵押權)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張上述抵押權的書面保證,并于辦理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前消滅該抵押權。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契約,并要求甲方賠償占總房款_________%的賠償金。
(以下適用于承租人的權利)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從_________時起將甲方的有關租賃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并對預收租金按實與乙方結算。
2.雙方約定的其他處理方式。
第十五條:產權轉移手續
第一款:該房屋交付后90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準備完備的資料,協助對方輸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及申領有關權證手續。
第二款:如違反前款約定,則不協助方向對方承擔上列第1種違約責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處,不協助方向對方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注意:應約定如果甲方的原因現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地產證的情形如何處理及賠償責任。
2._________
第十六條:通訊
一方向對方發送的有關本契約的通訊,以本契約載明的通訊地址為送達目的地。若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造成有關通訊不能送達或送達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期間
本契約關于期間的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于期間的規定。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契約在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契約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及終止等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注意:解決爭議的方式只能選擇一種。建議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寫內容的效力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作為附件9的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契約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內容與鉛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字
甲乙雙方以本契約的漢語文本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與漢語文本有沖突,以漢語文本為準。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約一式五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一份。
附件
附件1、總平面圖(略)
注意:索要并粘貼總平面圖,以防小區總體規劃的隨意變更。
附件2、公共配套設施
甲方應按照下列標準和時間交付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
1.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2.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3.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4.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5.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6.名稱: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附件3、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圖(略)
注意:
1、套型圖應當標明尺寸,以房屋結構隨意變動。
2、層平面位置圖應標明所購房屋的具體位置。
附件4、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注意:交付標準應盡量詳細、具體,用材應當明確面非簡單的“毛坯”、“豪華”等形容詞。
地面:_________
天花:_________
單元防盜們:_________
分戶門:_________
內們:_________
窗:_________
內墻:_________
外墻:_________
廚房:_________
衛生間:_________
附件5、付款方式及時間
注意:付款方式,時間應明確、具體,如選擇按揭的應約定按揭申請,如不被銀行接受怎么辦。對已付房款及定金如何處理.
附件6-1質量保證書
房屋交接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_
交接情況
1、鑰匙:_________
2、水表、電表齊全,運轉正常。
3、燈具、開關、插座按圖施工,不缺件,使用正常。
4、水龍頭齊全,不滲水、滴漏,使用良好。
5、下水暢通,無阻塞現象。
6、門窗開關靈活,五金配套齊全,玻璃完好。
7、地面平整,無跑砂現象;墻面粉刷完好。
8、廚房設備、設施:
9、衛生間設備、設施:
10、_________
以上各條經雙方核驗合格后簽字。
甲方簽署: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
物業公司簽署:_________
附件6-2質量保證書
說明事項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保修實施單位: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報修電話: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
1、保證人保證在本保證書規定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承擔保修責任。
2、在保修期間內屬于保修范圍內的質量問題,請業主填寫《房屋質量問題通知書》投寄保證人或撥打報修電話。
3、在收到《房屋質量問題通知書》或接到報修電話后,保證人將及時派人調查核實;確系保修范圍之內的,將在三天內安排人員人門維修。
4、若確系業主非正常使用以及超過設計要求承受能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質量問題,保證人不負責保修;但可接受業主委托,提供維修服務。
5、保證人將對維修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進行反饋跟蹤。業主接受保修范圍內的維修服務均可獲得《維修完畢顧客意見單》一份,特殊情況可撥打監督電話舉報。
附件6-3質量保證書
保修范圍及期限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
1、基礎設施、房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年(不低于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不低于2個)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為_________年(不低于2年)
5、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6、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8、管道堵塞,為_________個月(不低于2個月)
9、衛生潔具,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10、燈具、電器開關,為_________個月(不低于6個月)
商品房買賣合同5
(一)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當然也適用于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另外,根據相關解釋,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1、根本違約: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5)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2、遲延履行:
(1)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2)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3、其他解除情形: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2)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6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xx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計入實利面積單價),房款共計xx元,大寫人民幣:xx。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xx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xx%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xx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首付房款xx元,余款在xx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xx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于xx年xx月xx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xx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含本數)至±%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xx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xx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xx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xx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xx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xx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xx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xx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xx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xx%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xx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xx種約定辦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結構為磚混_________;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_________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訂金。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8
目錄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2部分廣告與樣品
第3部分房屋質量
第4部分戶型空間
第5部分房屋面積
第6部分建筑設備
第7部分電氣部分
第8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9部分裝修標準
第10部分室內環境
第11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12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13部分價格付款
第14部分房屋交付
第15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6部分所有權證
第17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8部分業主委員會
第19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20部分抵押擔保
第21部分合同變更
第22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3部分退房程序
第24部分違約責任
第25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26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27部分合同附件
第28部分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
第4條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7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_________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
第9條_________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_________樓_________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_________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廣告與樣品
第12條_________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報第_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房屋質量
第16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戶型空間
第28條商品房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_________浴_________廁_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29條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0條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1條臥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2條衛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3條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4條陽臺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5條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6條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下沿距地面:_________(毫米);
第37條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5部分房屋面積
第38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39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_________,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建筑設備
第52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_;價格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_________,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電氣部分
第59條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_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數量_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通訊設施:線路數量_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2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_濕度:_________暖氣片數量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使用時間:_________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_.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施工標準與做法:
(1)廳: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2)房: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廚: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4)衛: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5)其他: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6)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_________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材料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_________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稅金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_________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內環境
第77條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__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8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92條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93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94條建設概況: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標容積率為: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在合同或廣告中所說明的公共設施均可在買受人入住時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區可能進行分期建設,則前述設備及設施均與后期工程無關。
第95條施工進程: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條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7條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其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的規定,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最終是否達到標準則出賣人自己證明,否則推定出賣人有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條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醫院(_________級_________等)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郵局_________個,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100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101條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102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103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部分價格付款
第105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并非此數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106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7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8條房款障礙: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房屋交付
第109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110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條入住繳費: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說明的費用。
第113條買受人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14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5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_________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6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并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117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8條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9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小區居委會能夠根據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護;并承諾20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可能高于房屋價格的20%。
第120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1條保修期間: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五年;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22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所有權證
第123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24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5條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6條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27條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8條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委員會另行決定;如果屆時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則出賣人承諾在期限屆滿后3日內組織全體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進行無記名直接投票,以決定是否繼續聘請出賣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129條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130條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躁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31條維修基金:如果買受人支付的維修基金由出賣人所聘請的物業公司收取,則出賣人將保證此部分維修基金不會被濫用;出賣人同時保證買受人有權隨時知道維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賣人保證當買受人認為維修基金未被正確使用時,無須出示任何證據,即有權要求將維修基金存放于公證機構;如出賣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總房價10%支付違約金。
第132條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為保護買受人的尊嚴及權利,出賣人承諾買受人生活所有的水、電、煤氣、天然氣等費用均在公共銀行支付即可,其購買數量不受任何限制,物業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費用的收取,無論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資源的使用;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33條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業主委員會
第134條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5條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業委會登記:出賣人在入住后三個月內,出賣人承諾物業公司將召開第一次產權人會議或者產權人代表大會,六個月內將全部業主委員會的登記材料報到有關機構;每延遲一天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7條組織權利:在社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以前,買受人有權自己組織臨時性業主組織(如業主聯誼會),其作出的決定代表多數業主的選擇,應當視為有效的選擇。買受人有權在支付首付價款后即開始組織業主委員會或類似組織,買受人可以選擇社區公告、網絡公告、報紙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買受人參與,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買受人要求的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準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8條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9條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40條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41條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出賣人承諾在房屋交付前將此等全部資料保存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使買受人隨時可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驗閱讀;如果買受人無法在此等機構查閱房屋相關資料,則推定出賣人建筑工程質量存有瑕疵,出賣人將一次性補償買受人5萬元。
第142條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年月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3條工程監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_________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4條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5條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6條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8條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9條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滯后性與長期性,同時考慮到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出賣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50條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委托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就有關事項與出賣人進行談判,以獲得更多的權利保護,但放棄權利的事務必須取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
第151條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部分抵押擔保
第152條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向買受人支付延期交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4條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7條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1部分合同變更
第159條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61條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2條義務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3條權利義務轉讓: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并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2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4條合同終止: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并且依約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書;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5條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買受人可以通過信函的形式向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第166條解除后果:合同解除后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3部分退房程序
第167條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者宣布合同無效并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8條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9條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70條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_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對于公積金貸款的比照此條進行。
第173條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4條退房賠償: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并不影響買受人基于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退房責任:如果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禁止行為: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精神損害:考慮到購房所花費的種種精力與退房時產生的不良心理影響,如果雙方協商退房的,且出賣人能夠在15天內辦理完畢全部退房手續,買受人并不要求沒有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否則出賣人將按則每天500元的標準向買受人支付精神賠償金。
第178條責任擔保: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無法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4部分違約責任
第179條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80條責任種類: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并給付,第181條雙倍賠償: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如果買受人要求退房,出賣人將向買受人支付兩倍的房款以示對欺詐的處罰;如果買受人不退房,則有權要求出賣人就部分欺詐內容進行兩倍的賠償: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致使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后二年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在交付房屋后一年之內不能根據國內現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出賣人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就房屋與其他買受人簽訂合同致使買受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采光瑕疵:指房屋在采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戶(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區施設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區施設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發布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6)擔保欺詐:是指出賣人不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將房屋抵押給其他權利主體;
第182條部分賠償:考慮到房屋的構成因素較為復雜,可能會出現重要部件或者條款出現欺詐,雖然未必導致買受人退房,但仍然會對買受人的生活造成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將根據不能實現部分的價格向買受人支付至少雙倍的賠償金:
(1)建筑施工:指建筑材料、施工企業、設計內容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2)裝修品質:指裝修材料、施工企業、設計內容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3)設備品牌:指室內外設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第183條選擇權利: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5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184條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5條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于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6條損害賠償: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產生人身傷害時,出賣人除了應當向受害人支付醫療費用、誤工損失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必要損失以外,還應當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的繼承人。
第187條救濟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鑒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188條合同無效:出賣人已經對買受人的資格進行了審查,認為買受人目前不可能出現合同無效的后果,因此如果本合同無效,買受人有權推定全部無效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無論何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出賣人除退還全部房款(包括但不限商業銀行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還應當支付本合同所述的買受人的現實損失、預期損失及救濟費用。
第26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189條救濟方式: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90條訴訟仲裁: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后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91條通知方式:買受人的關于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此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于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92條證明原則: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而且由于出賣人保存有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3條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4條民間仲裁: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復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愿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于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5條適用法律: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布新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并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6條法律沖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于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
第197條合同解釋: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8條合同數量: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量將不同于一般情況,共計壹式9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9條合同生效: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后由出賣人最后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復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后,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復印件不一致,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否則將全部合同無效,且造成合同無效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27部分合同附件
第200條雙方信息:
(1)出賣人資料: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
(2)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許可文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4)技術文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1條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于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后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8部分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2條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_________1-2000)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_________2-2000)《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相關技術規范: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
(2)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設計規范(GBJ133);
(8)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J15);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JGJ50);
(13)民用建筑
商品房買賣合同9
出售方(稱甲方):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__,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__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__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__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條的規定將__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__須經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__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__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__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__,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0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包頭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繳納首付款后,按期繳納銀行按揭貸款。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按揭貸款及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抵押、出租等任何侵犯乙方權利的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及乙方代為繳納的銀行貸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當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等。
5、當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拒絕協助辦理過戶手續或者甲方原因拖延辦理超過______個自然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照當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及裝修費用等外,支付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青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1
甲方: (轉讓方簡稱甲方)
乙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現就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一套安置房(未裝修)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房屋本情況:此房屋屬6+1安置房,位于小池家園水月社區210棟2單元205室,面南朝北,二樓,無電梯,面積為57.05平方米。
二、付款方式:甲方必須交付下列證明及歸屬房屋的物件(1、原始房卡和原始繳費發票,二者上面均有“沈文龍轉讓張鳳平”字樣。2、拆遷合同復印件,沈文龍身份證復印件,水、電及天然氣發票,以及就房屋相關發票。3、房屋所有鑰匙)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房款總金額玖萬壹仟捌佰元(其中包括水、電、天然氣開戶費叁仟貳佰叁拾元),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以上甲方交付的所有證明及房屋附件(所有鑰匙)必須齊全,否則取消此次買賣,并退還乙方押金伍仟元。
三、房屋交付:甲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并就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理權等,將歸乙方享有或承擔。
四、甲方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房轉讓擁有處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房屋不再有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房屋轉讓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房屋的后期辦理相關證件(房產證等),如證件由乙方直接辦理,產權所有人為乙方姓名,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證件{房產證等}經由甲方現行辦理,所產生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再行更改為乙方姓名及所有。乙方辦理時,甲方無條件提供相關的所有證件手續,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及其他證件。
六、如房屋被政府征收、拆遷或其他等原因,而獲得的補償或新房屋,新
登記造冊的產權人仍是甲方,則甲乙雙方應向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權屬變更登記,該房屋產權過戶乙方名下。
七、成交后,房屋后期裝修,物業所收取的押金,及裝修產生的垃圾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成交前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變更或解除協議內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若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本合同書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2
合同備案號:( )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 理 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受買人身份證或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一、乙方所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 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三、甲方向乙方出示房屋銷售所需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 編號: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編號:
3、房屋所有權證, 編號:
備案時間:
說明: 1、本合同備案表由備案機關及買受人各執一份,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提交。
2、本合同備案表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文本的相關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商品房買賣合同1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第三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第十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 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甲方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乙方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產權歸乙方。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返還乙方;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三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
第八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胺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乙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甲方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第十九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略)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合同補充協議(略)
為加強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第一條 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第二條 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第三條 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第六條 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第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第八條 業主發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第九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第十條 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并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占用綠化用地;損壞、涂畫園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第十二條 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條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第十六條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商品房買賣合同1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邊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出讓于乙方事宜,締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房子坐落于 ,建筑面為 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子土地運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贊同以 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差錯時,甲乙兩邊不再追查,轉讓金包定總額為 元。
第三條:因該房產系 單位分房,現甲方尚未獲得房子產權,經兩邊協商,乙方于 年 月 日付出甲方 元作為該房子運用權轉讓金,待房子產權斷定并經房產部分準于上市后,本運用權轉讓金即轉為房子的生意價款。
第四條:乙方交給甲方房子運用權轉讓金的一起甲方應騰房并將該房交于乙方運用,如甲方單位提出異議由甲方和諧解決。
第五條:本房子現有水、電、暖氣、煤氣、閉路電視隸屬設備,如甲方單位收取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當,其他設備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六條:乙方贊同甲方單位選擇的物業單位進行處理,甲方按本來際運用時間承當有關物業處理費用,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后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七條:甲方房產在有權上市銷售后,在乙方催告處理權屬改變登記 日內,應持房產證與土地運用權證及其他有關證實與乙方共同處理有關權屬改變登記。各自費用由甲乙兩邊分別承當。
第八條:在權屬未改變曾經,甲方不得再行就該房產進行生意、典當等處置行動。
第九條:本協議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依照約好將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并確保甲方運用,房子補葺等疑問如需甲方單位處理乙方應予幫忙。
第十條:如甲方未依照約好交給房產于乙方運用,甲方除返還乙方付出的運用權轉讓金并付出運用權轉讓金的利息(依照日萬分之四的利率自付出轉讓金之日起核算)。
如乙方在運用房產至處理房權改變手續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運用權,甲方要付出乙方的'運用權轉讓金、利息(核算方法同上)及房子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當乙方添加的隸屬設備及房子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兩邊簽字承認后收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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