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銀行借款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銀行借款合同1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據今借到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
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對_______________的投資。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 行:
(1)已提供第二條所述投資項目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標、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4)借款方自籌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5)投資項目外方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提供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
金 額年季月 3.3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
3.4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2條款規定的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3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5 借款方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銀行借款合同4
項目級別: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5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用于_____ 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 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 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yjbys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貸款人:濟南法蘭信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吳英軍
住所: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053668656565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本合同貸款、借款為同一含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和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2 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體用途等均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購買濟南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 層第 號商鋪。
第二章 利率、罰息和復利
第4 條 本合同項下的合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6.9%)(請在□中劃)□[上] 浮動35% □[下]浮動 %,確定為年利率 %;
本合同簽訂后,貸款發放之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放款當日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及本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第5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調整,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導致本同貸款利率調整的,乙方無須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貸款利率不變[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 本合同貸款利率于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適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的當日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調整后的利率于當日開始適用,分段計息;
3. 按月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月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4. 按季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季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按照上述第3、4 種方式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自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第一個結息日的次日起開始適用(但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日時,則本合同調整后的利率自該結息日的次日起適用),開始適用之日即按調整后的利率計息;
5. 其 他: 。
第6 條 乙方對甲方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罰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7 條 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違約使用的借款金額,自違約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按實際違約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8 條 合同貸款利率發生調整時,本合同項下的逾期利率、罰息利率在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6 條、第7 條約定的比例自動作相應的調整,并與合同貸款利率同時開始適用,分段計算。
第9 條 依照上述約定調整合同貸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罰息利率時,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無須通知擔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還 款
第10條 甲方已在中國民生銀行開立賬戶,賬號為 。
該賬戶作為甲方的借款發放及還款賬戶,甲方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到期應付的本息。 該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銀行卡失效/超過有效期等賬戶狀態異常導致甲方無法經由該賬戶正常還款,或甲方擬變更該賬戶時,甲方應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甲方應到乙方指定網點____________還款。
第11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歸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按照利隨本清方式還款, 到期一次還清借款本息[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 按季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4.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以相等金額償還借款本息;
5.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6.按月組合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償還借款本息;
7.按(月/季)結息,按《個人借款還款計劃表》所列的次序、時間和金額分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8.其它還款方式: 。
第12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償還借款本息時,還款日為每月 日,但首次還款日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13 條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四章 擔 保
第14 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擔保:
1.甲方用其所購買的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第 層第 號商鋪作為其借款的擔保并抵押給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或仍未與乙方達成還款協議的,乙方有權變賣甲方抵押的商鋪歸還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變賣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如變賣所得不足以彌補償還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轉讓上述所購商鋪,必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參與轉讓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否則,甲方對外簽訂的此類合同無效。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15 條 甲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6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交易、交易對象,偽造、變造交易文件、支付憑證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7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受到相關行政處罰的,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因該行政處罰而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銀行執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條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條 乙方將貸款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借款發放賬戶即完成了貸款發放義務,即視為甲方已經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從貸款的發放之日開始計息。
第22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還本付息)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對月對日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計息期為整年(整月)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為整年(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余額零頭天數日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還本和利隨本清以及雙方協商的其他方式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實際天數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 天( 閏年366 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實際天數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應當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的由雙方簽訂展期協議;甲方展期申請未獲得乙方批準的,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足額還款。
第三章 借款的償還
第24 條 甲方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還款額=
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 1
甲方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 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第25 條 甲方應在每一結息日或還款日17 時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結息日的次日(或貸款發放日)起至該結息日(含該日)之間產生的利息,以及于該結息日或還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無論結息日是否為銀行營業日,甲方均應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條約定開立的賬戶足額存入資金并授權乙方在結息日扣收。
第26條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從本合同約定的甲方開立于中國民生銀行營業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未約定賬戶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中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繼續清償,因此造成的利息損失及其他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陳述和保證
第27條 甲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7.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并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27.3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對象將全部或部分借款轉至甲方其他賬戶或與該筆交易無關的其他第三方賬戶的,視為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證不以通過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財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27.6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27.7 甲方保證隨時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資信情況進行核查;
27.8 甲方保證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個人職業、健康、婚姻狀況、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個人信息、與本合同約定個人貸款的貸款用途、還款方式、還款來源、還款能力、擔保意愿、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等貸款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曉或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27.10 甲方保證如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貸款清償義務前,未經乙方同意,不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或轉讓給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 27.12 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后,如經乙方核實,甲方不符合規定的借款條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時,甲方無異議;
27.13 如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房產,甲方保證在獲悉抵押房產即將拆遷的信息后,立即將拆遷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條 乙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8.1 乙方保證擁有充分的授權訂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證在無法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進行貸款支付時,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繼續發放借款,并有權處分抵/質押財產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2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本息發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汽車、消費品等從事違法活動;
29.4 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資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真實或向乙方隱瞞重大事項,危及乙方貸款安全;
29.5 甲方發生失業、停業、被宣告失蹤、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被監禁等,或發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營業執照被吊銷或注銷等可能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情況;或
本合同項下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或因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擔保責任;或因法院裁決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業、吊銷或注銷營業執照、清算、破產、關閉,導致無法履行擔保責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6 抵(質)押人將抵(質)押財產拆除、出售、轉讓、交換、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質)押財產,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7 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明顯減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未能獲得補救和恢復,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訴訟、仲裁,嚴重影響其履行債務能力,或被司法機關宣布對其財產予以沒收或采取強制措施,影響其履行對乙方的債務清償能力的;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償債責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能力受到影響,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10 甲方因職務、收入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或者發生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29.11 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29.12 本合同項下貸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乙方報告借款的支付情況的;
29.13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29.14 甲方違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且乙方認為甲方的上述行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國家的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30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0.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其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的調查了解,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婚姻狀況、個人資產狀況、收入、支出、負債、對外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30.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30.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書面報告、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資料,接受乙方現場查證;
30.5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對甲方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財務、資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發生其它可能影響其還款的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2) 違約金;(3) 損害賠償金;(4)復利;(5)罰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30.8 甲方變更通訊地址、工作單位、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等,應于變更后五日內通知乙方; 30.9 擔保合同項下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保證人發生重大變化,以及發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
30.10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鑒定、評估及法律服務等所有相關費用;
30.11 在貸款存續期間,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
30.12 如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財產為房產,當該房產被拆遷時:如拆遷采取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償本合同項下債權,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調換后的房產作為本合同擔保財產并重新簽署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在新的抵押登記未辦理完畢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如拆遷采取補償款補償方式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將補償款存入乙方并簽署質押合同,以補償款存單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并簽署質押合同,將補償款存入該專戶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
第31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1 乙方有權檢查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根據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具體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并進行現場核查,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如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1.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宣布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或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32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擔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33 條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34條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債權,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關債權轉讓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約定向轉讓后的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3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36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九章 附 則
第37條 通知和送達
37.1 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通訊,應以掛號郵寄、圖文傳真、專遞或者其他通訊形式發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頁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采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郵后第4 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圖文傳真方式,發送成功回執所示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專遞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文件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系方式之任何一項發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后5 日內將更改后的聯系方式按本條的約定書面通知對方。此后,本條約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請應按變更后的聯系方式送達。
第38條 本合同內容,由簽約雙方協商一致而確定,如有特別約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條予以補充和修正,該特別約定與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第20 條所作特別約定為準。
第39條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并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41條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據;
2、乙方開具的房款收款收據;
3、甲方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甲方其它資產證明(房產證等)復印件;
5、甲方在民生銀行開設的銀行卡復印件
甲方: (簽字)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范文三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__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 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7
編號:(20 )鄂銀房貸字第號
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共同借款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中信銀行行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21.1 本合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
21.2 本合同貸款年利率為 %,月利率(年利率/12)為 %。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利率的調整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1)浮動利率。
本合同利率以合同簽訂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為基礎,按照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浮%或 BPs,即月利率為 ‰執行。執行浮動利率期間,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調整,調整后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后所確定的利率,利率調整不再另行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
A.自借款合同簽訂日起,首次利率調整日確定為 年月日,并從首次利率調整日后每 (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調整一次利率,利率調整日為首次利率調整日在調整當月的對應日,調整當月沒有首次利率調整日對應日的,則調整當月最后一日為利率調整日,調整后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后所確定的利率。
B.自合同簽訂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調整日為本貸款利率的調整日。
(2)階段性固定利率。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本合同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即月利率為 ‰執行,期間內利率保持不變。
執行固定利率期限屆滿后,如甲方未主動提前提出繼續執行固定利率的申請并獲得乙方同意,乙方將以期限屆滿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并根據屆時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及乙方公布的對應產品利率政策,確定該筆貸款的利率水平。
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首次利率調整日確定為 年 月 日,并從首次利率調整日后每 (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調整一次利率,利率調整日為首次利率調整日在調整當月的對應日,調整當月沒有首次利率調整日對應日的,則調整當月最后一日為利率調整日,調整后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后所確定的'利率。
(3)固定利率
借款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貸款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即月利率為 ‰執行,期間內利率保持不變。
第二十一條 具體約定前述各款項執行浮動利率期間,如人民銀行將來不再發布貸款的基準利率,本合同相關條款中
21.3 本合同貸示期限 月,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4 丙方的賬戶名稱和賬號為:
賬戶一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
賬戶二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
21.5 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以下第 種: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
(2)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3)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金為 。
(4)按單周或雙周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星期 ,還款周期為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5) 按單周或雙周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星期 ,還款周期為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6)等比遞增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周期數為 期,遞進周期為 月,遞增比例為%。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后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7)等比遞減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周期數為 期,遞進周期為 月,遞減比例為%。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后導致遞減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8)等額遞增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周期數為 期,遞進周期為 月,遞增金額為 。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后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9)等額遞減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周期數為 期,遞進周期為 月,遞減金額為 。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后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10)寬限期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自貸款發放日至年 月 日前每月支付利息,自該日期起至貸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貸款本息 元,還款期數為 期。
(11)寬限期等額本金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自貸款發放日至年月日前每月支
付利息,自該日期起至貸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貸款本金 元及當月利息,還款期數為 期。
無論甲方選擇上述第幾種還款方式,利息均按照本合同約定計算。
甲方在乙方開立還款賬戶,賬戶一名稱: ,賬號: ;賬戶二名稱: ,賬號: 。
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為合同利率的 %,挪用貸款罰息利率為合同利率的 %。
21.6 執行浮動利率提前還款違約金為。
執行固定利率期間轉換為浮動利率的違約金為 。 執行固定利率期間內,如果借示人申請提前還款,須支付違約金。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不滿一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一年到三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三年到五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 次,每次提前還款時歸還本金金額不得小于 元,從貸款生效日起 月之內不得提前還款。
甲方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自助提前還款,并遵守相關規定:
(1)網上銀行
(2)電話銀行
(3)其他自助渠道:
甲方申請自動提前還款并獲乙方同意的,按以下約定執行:
自動提前還款扣款賬戶名稱: ,賬號: 。該賬戶最小保留余額為 元,還款頻次為。
自動部分提前還款后按種方式重新計算還款計劃:
(1)到期日不變
(2)每期還款本息或本金不變
甲方通過自助設備自助提前還款或約定自動提前還款的,以乙方計算機系統記錄作為雙方認可的還款依據及還款證據。
21.7 甲方貸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具體內容如下:
(1)房地產坐落:
(2)房屋類別: (3)建筑面積
(4)單價:(5)總價或評估價:
(6)購房合同編號: (7)抵押率: 21.8 本人作為前述抵押房產的共有人在此承諾:同意將前述抵押房產用于抵押,并同意接受
銀行借款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于借款起始日,通過公司賬號、公司出納(自然人)賬號或直接用現金,以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存)至乙方帳戶,并起息;乙方應于承諾還款日期按時還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務費清算應按上述規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并主動劃付給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歸還,逾期按借款余額每日5%計收違約金。
四、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兩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后即成借據,雙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還款字據;
六、合同終止:當乙方用完款項,將款通過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至或存入甲方帳戶,匯款或轉賬、存款憑證即為還款憑證;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務費無誤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簽訂地址為佛山,如有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加協議:如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控因素或因人為原因導致借款不能如期返還,那么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和擔保方名下物業(其中包括出售或進行二次抵押給甲方)。 擔保方名下物業有:
1.坐落于____市____區____鎮龍山社區居民委員會家具材料城3-80D地塊。
2.坐落于____市禪____區文化中路88號2區76座。 本簽訂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借方):簽字 乙方(借款方):簽字 擔保人
(一):簽字 擔保人
(二):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9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冊號:37465444133574)(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證714231946556+182815) 貸款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期限:
從20xx 年月 日至20 13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1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簽訂地為朝陽區,發生爭議由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 幣種:人民幣。
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1. 月利率:_______。
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xx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1)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1
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貸款合同是否無效,可以參考合同法: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
銀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貸與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為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又稱貸款人、借款人)之間關于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規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銀行借款合同12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13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銀行借款合同14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幣種與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并經過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二手房(二手住房、商業用房)貸款(以下稱貸款),借款幣種人民幣,金額為(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坐落于_________,《房地產買賣(預售)合同》_________號或房產證號_________的住房(住房、商業用房),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借款期限為180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則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幣按中國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4.95‰(上浮或下浮)15%執行,執行利率為4.20xx‰,利率浮動周期為12個月。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人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發放條件:
除非貸款人同意,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之前,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貸款。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了全部的義務;
2、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經簽妥有關貸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簽之文件為貸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付清所有費用;
4、本合同已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財產共有人)保證人簽字和蓋章;
第六條貸款撥付。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購房款的名義將貸款分1次以轉賬形式劃入(售房者)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賬號:),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貸款人將貸款以轉賬形式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貸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放款義務,同時亦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債務。債務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借款人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共180期,還款日為每月10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公式見附件)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2)等額本金還款法;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戶名高燕飛,,賬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相關款項,直至借款人項下的借款本息、費用全部清償為止。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人將按當前執行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時,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貸款人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半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借款人應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額還款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除計收正常利息外,貸款人有權對提前還款金額部分按照原貸款利率計收一個月利息作為損失補償金。
第十四條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的陳述及保證如下:
(1)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按期、按金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并繳付根據本合同約定應付的其他款項;
(2)借款人保證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一切義務;
(3)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當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訴訟或仲裁發生,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5)按照貸款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貸款人合法權益;
(6)借款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其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借款人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7)借款人的上述聲明與保證是連續的,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前始終有效,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補充、變更之日均視為由借款人重復做出。
2、貸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貸款人基于借款人確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以及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保證人確切履行本合同的條件下,作如下的陳述與保證:
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提供貸款予借款人,但由于貸款人的合理原因導致貸款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貸款人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將不退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十四條中的任何條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還款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在貸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的;
(七)在本合同訂立時,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
(八)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擔保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訂立、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負責支付。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條款
第十七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抵押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抵押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抵押人現在或將來均不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抵押權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二)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并且抵押人并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并保證履行本合同抵押條款約定的一切義務與責任。
(四)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五)在抵押人有違約行為發生時或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有違反合同事件發生時,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抵押物出賣、出租或用任何方式處理,并有權簽署及訂立任何關于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約,或將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違約而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準時繳交稅務、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所應收之任何稅項、維修保養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證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八)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當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以及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并可能對所設定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九)抵押人同意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對于抵押權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條約定所處理之任何事務或簽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財產共有人均予以承認。
第十八條抵押人保證以合法擁有的房產(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及其房地產的價值全部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借款人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貸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十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及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擔保債務清償之日。
第二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如抵押物發生損毀,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抵押人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轉讓、出租、交換、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如因此而發生任何損失,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四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貸款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愿提供新的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全部到期,處置抵押物并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條抵押人同意按貸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指定之險種,保險期限不短于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于貸款金額,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在保險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續保或投保,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對因保險中斷或撤銷而致使抵押權人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七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八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被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正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十條保證期間為以下第方式: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主債務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證書交付貸款人之日。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抵押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視為主債務到期。在保證期間,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在貸款人的網點開立特戶,該賬戶賬號為:,并自愿將此賬戶質押予貸款人。保證人向該賬戶中存入不低于借款人在甲方貸款金額%的保證金,并依法轉移質押物占有權,在借款人未償清貸款人全部貸款本息前,不得銷戶。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特戶、結算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直接扣收相關款項,或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三十二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在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時,保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承擔還款義務,貸款人求償貸款有自主選擇權,保證人放棄對物的擔保的優先抗辯權,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第三十四條在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變更,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變更后的機構應在上述書面通知內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如貸款人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及借款人有義務為貸款人落實可接受的新的保證人,上述新的保證人應當在保證方變更前15天內,向貸款人出具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所有義務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確認新的保證人,則視為借款人、保證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及其他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七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以下第()方式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中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繼續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應無條件的遵守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抵押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后生效。
第四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并有權從實際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四十二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貸款人已經與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與解釋。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轄內各機構;
2、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3、保證人(抵押人)必須主動協助貸款人收回貸款本息及處理借款人違約事件;
4、當貸款人因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權時,保證人保證以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貸款人行使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的價格回購借款人房屋,償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債務;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5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應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XX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 (大寫:______ ),其中備付利息 (大寫:______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已提供合營各方注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XX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它:______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 ________萬的整數倍,但后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算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 ;承諾費起算日為 ,并在 ____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他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低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約,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___.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往來戶或/和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如貸款方認為某項設備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方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6 借款方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求貸款方的意見: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為其他建設項目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同意: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第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9.1、9.1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 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 簽字人: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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