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的合同范本(精選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出租的合同范本(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出租的合同1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的合同2
甲方 (租賃方) :
乙方 (承租方) :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地租金為 元/畝,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條 如土地被國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費屬于農戶所得,地表基礎設施和鋼架大棚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動)。
第六條 土地退還農戶須提前半年通知農戶,如未通知,損失由乙方承擔,土地內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干凈。
第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的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 ,面積共計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滿后、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二、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為 整,付款方式為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xxx》,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并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大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鑒證意見:鑒證人:
鑒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的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為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于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采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應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于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于農業生產,并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于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于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征用、占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為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愿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
土地出租的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注冊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于 廠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 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后,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并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后,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后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并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并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后,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托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于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占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戶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信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稅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系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后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并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并退場,則視為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為,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征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并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代表:
年 月 日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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