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1、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2、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3、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5、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6、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7、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餐飲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干凈,不佩帶首飾(手表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發,胡須,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墻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嘩,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臺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柜。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后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 嚴禁在店內外打架斗毆,違者重罰。
餐飲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公司后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凈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后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視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視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題目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和衛生防疫等有關部分頒布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征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漸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視、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視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題目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并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復;
(二)在自愿推舉的條件下,由員工當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視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視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范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劑飯菜口味,嚴格本錢核算,公道制定菜肴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懇切接受并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題目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便招聘餐廳工作職員,所聘職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分及公司分管部分、廣大員工的指導、監視、檢查與處罰。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用度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當。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分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題目,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題目遭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當,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裝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并應指定專人保管,制定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裝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態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職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視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職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職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采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給合格證供給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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