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2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各有關員工:近段時間,發現有部分員工素質極差,出現經常性代人打卡考勤,并在上班時間有遲到早退現象,現對本廠考勤管理制度再次作出一下幾點規定:
一、嚴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發現,經事后查實,將對事由雙方作各扣款30元處理,在門崗打卡考勤,門衛有權進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應事先請假說明情況,否則將作曠工,扣款50元/天處理。
三、正常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這現象,應說明情況,否則將依考勤卡打卡時間為準,按每分鐘扣款1元,并以此類推,將在當月工資中扣繳。
四、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應馬上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在辦公室、車間門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規定自10月5日執行,請有關員工自覺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員工的出勤管理,嚴肅公司的工作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全體職員,包括旅游社會、會議,軟件,導游公司工作人員。
三、考勤管理的部門為行政部,劉媛負責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則
“實事求是,準確及時,嚴格紀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內容
(一)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每月為一個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時間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時間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時間調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放假(導游上團除外),如需加班,補發加班工資或節后按加班天數雙倍調休。放假期間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時到達公司;下班后3小時沒有離開公司并且有實際業務產生的視為加班,導游或票務因特殊情況不計加班。員工每加班1次補發30元或抵消請假1天。
2、員工考勤實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兩次;非作息員工考勤實行排班點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報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導游上團或銷售出外搞活動時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員記錄。每月電腦同步考勤機記錄一次,考勤管理人員不得修改,刪除信息;門市部以電話點名方式,考勤人員打電話過去,門市部人員不要接聽,然后用門市部電話打過來,作為出勤依據。(不定時抽查
)。門市工作人員上,下班推遲一個小時,中午不休息,輪換吃飯,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調休一天;不得私自調休,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時必須報行政部批準。
3、票務人員因特殊要求實行旺季早10點公司報到,下午四點公司報到;淡季同其它部門考勤統一執行。另:春運期間不計考勤50天,但要求電話暢通,不得間斷公司業務。
4、員工上班期間如因公外出,須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由所屬部門領導簽批,并經考勤人員在“考勤表”上登記,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否則紀律檢查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5、如員工上班前需提前辦理公務或臨時緊急出差,來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來后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補填申請并由部門主管簽批,如下午外出辦理公務下班后來不及趕回,次日早晨可補填并由部門管簽批。凡未按該程序執行,事后隱瞞真相而補簽“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無效。
6、公司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并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報給行政部,否則嚴肅處理(曠工處理)。
7、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至半小時之內每次扣20
元,超過半小時每次扣50元,連續5次扣除全勤工資。每月累計5
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沒有全勤工資人員從基本工資中扣除。
(二)病假
1、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者,需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對情況特殊,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者,先書面報告事后補辦。員工必須填寫“請假單”,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所在部門經理簽準,一天以上必須經人事部批準。“請病假單”由人事部審核存檔;
2、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3天)且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證明的不扣工資,無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及請假3天以上的以請事假對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三)事假
1、原則上公司不受理口信、電話請事假,若情況特殊,須先以口頭方式請假,并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事后補填“請事假單”,按請假程序辦理。
2、請事假一次連續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工資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基本工資。請事假一次連續未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內的只扣除基本工資。
(三)年休假、婚、產假、喪假規定
一、年休假
1、凡參加工作時間連續滿三年以上職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連續滿五年的職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連續滿十年以上的'職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為月對月執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崗位,同一部門的員工不能同時調休。
下列情況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請病假或療養累計超15天。
(2)當年請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對象,未經準假,擅自離崗,未履行手續,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原則上每年一次,根據需要在年內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須三天以上。當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4、職工在開除留用期內,解聘待崗人員,當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職工符合婚姻法規定,實行晚婚晚育(男25周歲,女23周歲),按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并取得結婚證其婚假15天。可在結婚日前一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三、產假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者(憑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可在分娩預產期前1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休假。需要延長產假的扣發延期假內所有工資。
四、喪假
直系親屬(指雙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5天,在外地辦理喪事,根據里程確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喪日前3天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五、休假期間的工資及待遇
員工請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3.4.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并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涂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簽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簽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簽卡;未打卡又不簽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于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并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簽卡,否則,按本規定3.2.4/3.2.5項處理。
3.10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有單位主管簽核,業務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外出放行條”,但應在主管處登記,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核對。
3.12本公司上下班時間,一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打卡情況,每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回,保管期限為一年。
4.請假作業:
4.1事假
4.1.1事假:員工因私事而必須要請假者,應在“請假單”上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逐級實認可,批準后方有效,每年累積以14天為期限,超期者視為曠工。
4.1.2事后申請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出具有說服力的有效證明,經主管負責人或人力資源部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并在員工個人請假單上予以登記。
4.1.3凡請事假當月累計不足4小時,一律按計扣工資,不足8小時按一天計扣工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請假者,最遲應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簽核后,將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予以登記。
4.2.2請病假2天以內者免附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2天以上或累計三天以上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資料或指定醫院證明(鎮級醫院)。
4.2.3全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休滿時仍須療養,須附指定或公立醫院證明,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
4.2.4當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員不扣薪。
4.2.5工傷人員按工傷保險規定辦理賠付,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確不能出勤者給予工傷假,附認可的醫院證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確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后報公司酌情審批。
4.4.請假程序
4.4.1員工請假需按規定填寫請假單,員工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總監審批,3天(含3天)以上須副總審批。
4.4.2主管請假2天內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含3天)需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請假須到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報董事會批準。
4.4.3所有請假事宜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檢查
5.1考勤檢查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各部門主管,負責統計出勤的文員擔任。
5.2檢查內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離職守、曠工等現象。
5.2.2查明是否有毀損、涂改、偽造、偷竊、自簽工卡等現象。
5.2.3各部門檢查人員要根據請假單、外出放行條、差旅單對上一天工卡進行檢查以掌握員工出勤情況。
5.2.4各員工考勤、加班工時經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簽后存查。
6.實施
6.1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7.1請假單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休息一小時。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2.4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2.5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婚假
3.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4.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4.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4.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與哺乳假
5.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5.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5.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5.4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5.5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5.6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5.7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部備案。
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第二年開始每年5天帶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長一天逐年遞增,最長不超過15天
7.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7.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報行政部并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總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每增加1分鐘扣1元錢,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后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并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后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扣除全勤獎金(周五,周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通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
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后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于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說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公司負責人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部分行為規范職業準則
一、基本工作規范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毀、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脫,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嚴禁對外泄露公司數據,(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秘密文件,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雇并進行法律程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數據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數計學院會議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條總體規定
1.會議考勤是學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類崗位職稱評聘及考核、評比的'依據之一。
2.學院的會議考勤管理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3.與會人員需本人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名,不得代簽。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學院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請假憑證;
4.及時匯總并通報考勤結果。
第三條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請假:○缺席:×
第四條請假
教師遇事須于開會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可用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向學院黨委書記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
第五條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視為缺席: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席。
2、無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從學院下發的費用中扣除。
第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辦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后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并打掃衛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衛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說明時間,并由直接上司簽字后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周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準,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準,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且由部門經理批準。《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于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調用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所調用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準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并盡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于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并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勞動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信息的'收集、匯總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綜合管理部開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有工作任務時,員工應自覺縮短午餐、休息時間,加快完成工作任務。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釘釘”同適用。員工正常出勤沒有打卡記錄視為考勤異常,需于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說明表(即事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釘釘”報部門負責人審批。每月2日前,各部門將上月部門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交綜合部備案。
第五條員工考勤記錄作為個人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釘釘”為準)。
第六條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及以內,每次扣罰3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6次或全年累計達到12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七條員工曠工1天,處以兩倍日薪的等額罰款。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事由單》,并在“釘釘”上按流程審批后執行;特殊情況需來電請示,并于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審批的請假作曠工處理。
第九條事假。每位員工當月請事假5天以內(含),按請假天數扣發工資。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當年事假超過20天,予以解聘處理。
第十條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病例、診斷證明書)。
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每位員工都必須認真自覺遵守。
上行政班員工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則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填寫《調休單》進行調休,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條生產部、技術部(質檢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門
這些部門實行倒班制,具體詳情見《生產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由總經理授權,輪流值班。具體詳情見《安全生產值班管理制度》。
工廠建設期間、工廠試運行期間、機器檢維修期間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一條考勤方式:倒班員工在人臉指紋考勤機處打卡,行政班員工使用釘釘打卡。另外,行政辦公室不定期查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須由部門電話通知或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或《請假條》交至人力資源部;下午下班考勤,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或《請假條》簽批手續的,公出或請假人應于下午下班前電話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電話:0546-7717188。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1.每日考勤兩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須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交至人力資源部;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簽批手續的,由所在部門統一匯總,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非連續的因公外出或請假,不允許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門證》、《請假條》、電話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資源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可不予以處罰。
2.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當日無法考勤者不記出勤并按照請假處理,當日考勤次數為一次時,不記出勤且不再予以通報處罰;連續考勤兩次或三次時,記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統一組織活動、會議等,由行政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活動、會議進行期間,人力資源部統一維護考勤。
第四條考勤監督:由行政辦公室協助并監督員工打卡,規范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行為。
1.全體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員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員工不得請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發現一次,請、代者雙方當日考勤均以曠工計,扣除各自全勤獎;發現三次及以上,請、代者雙方予以開除處罰。
3.員工無論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須在未打卡事件發生后的24小時內在釘釘上填寫《補卡申請單》或填寫紙質版《補卡申請單》,申請通過后方可轉為正常出勤狀態,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補卡機會。
(二)每日匯總通報。人力資源部每日對考勤異常情況匯總整理,報總經理簽批后于次日下發考勤通報,因節假日及簽批等原因順延。
第一條根據公司規定,行政班員工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度全勤獎(全勤獎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公司統一放假待定)。
第二條除去斷電、斷網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機打卡結果為準,出現以下現象時將給與處罰:
1.經了解員工當天按時出勤,但因個人原因忘記打卡的,處罰10元/次;經了解員工當天沒有按時出勤,則以曠工處置。
2.行政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不享受當月全勤獎,超過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獎,還另外罰款300元。倒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扣除200元(不進行重復罰款),超過5次者罰款500元。
3.員工遲到、早退每次超過30分鐘且無真實、合理原因視為小曠工,扣除半日工資。
4.員工無故缺勤、不服從工作安排離崗、上班期間脫崗的當天考勤均以曠工計。
5.員工曠工1天(含)以內者,扣除150%日工資;曠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總天數200%工資;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作為嚴重違紀,將通報開除,并記入公司的員工個人檔案。
第三條任何員工通過不正當手段篡改考勤紀錄經查實后一律予以開除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每月3號前各部門公示考勤并確認簽字,如有處罰,罰款則在當月20號發放工資時扣除。
第二條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紙質版《請假單》或釘釘版《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并經相關權責人員批準后報備行政辦公室處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緊急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請準的,也必須事前電話聯絡并獲得權責人員同意,假期結束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填寫紙質版《請假單》,否則均按曠工計。
第三條員工請假前必須將本職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請假超過3天時還必須確定職務代理人。
第四條若請假員工假期滿未經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未能正常到崗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計。
第五條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者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第六條每個員工每周休一天,當月可視為全勤,但公司規定原則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周一到周五因個人原因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報備,走請假手續,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第七條法定節假日部門內安排值班,部門負責人于放假前兩天上報行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名單。具體值班情況詳見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條請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間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節假日)計算。
第九條如因特殊情況,主管負責人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負責人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辦公室代為處理,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條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上班當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類型有法定假期、帶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哺乳假期、考試假期、探親假和工傷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整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齡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帶薪年假:
1.正式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醫療期內可以請病假;
2.病假職工需提供正規醫院的'入院診斷書及醫院出具的正規假條。
4.病假日期長短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來決定,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病假期間公司支付員工:
(1)病假1個月內公司支付員工的本地區最低標準工資;
(2)病假2個月至6個月(含),第1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第2-6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的70%;
5.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若因個人事務需要處理可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
2.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3.事假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7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員工年度累計請事假超過2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7天,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1.達到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申請帶薪婚假3天,申請婚假必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2.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申請帶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應當根據懷孕女員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員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視為正常出勤。
2.申請產假人員必須提供生育登記本復印件或是生育證復印件。
3.符合生育規定者,女員工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嬰兒不滿一周歲的女員工,享有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11.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12.產假期間給付員工基本工資(連續交滿一年醫保的女員工生產完四個月后可申請生育津貼,順產為98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剖腹產為113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1.員工的直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3天。直系親屬的定義:父母、養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辦理喪事按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省內2天、省外4天),費用由員工自理。
3.員工的旁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1天,跨省員工給假3天。
旁系親屬的定義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對利用業余時間進修的職員,只要所學專業與其現在所從事的工作對口,并附有學校會考時間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批準,可以給予期終考試(會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屬離市區赴考,旅途往返的時間及一切開支,公司不作任何補助。職員須自行解決,公司只提供請假之方便。
3.考試假只適用于學歷提升、與本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考試,且必須提供準考證或學生證復印件。
因工受傷休假視為出勤,工傷休假期間發放全額崗位工資。第七章出差考勤規定
第一條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及以上的出差時應知會行政辦公室,以便聯絡。
第二條《出差申請單》填寫后交行政辦公室登記,出差返回時須到行政辦公室核銷。
第一條公司各級人員應遵循公司的作息時間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原則上不允許加班。
第二條部門主管及部門負責人以工作完成為主,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門主管事前提報(組織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案;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事后可累積進行休息,當月加班可以累積至次月月底調休,調休時應由部門領導簽字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查。
第三條加班時間一般以調休形式予以補償,調休最小使用單位為半日,須在三個月內使用完畢,不另計加班。
第四條但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者,由公司領導批準并填寫《加班申請單》后可以給予相應的加班補貼。
第五條所有外派出差人員按《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計算出差補貼,不計加班。
第六條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超時工作不計加班。
依據勞動合同法,正式員工離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
員工按規定提交離職申請后,由人力資源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擬離職員工辦理交接及離職審批手續,具體流程為:辦理工作交接→部門審批→行政部審核→財務部審核→人力資源審核→總經理審批
辦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薪資按照公司正常發放日發放;未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且自行曠工的員工,公司將不予以結算當月工資,并將追究其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第一條行政辦公室須依據《請假單》、《加班申請單》《調休申請單》等記錄將相關員工出勤信息錄入公司內部考勤系統,以確保員工考勤記錄的準確性。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于次月初統計匯總上月考勤情況,并于次月3號公布考勤統計情況,如有異議可向行政辦公室核實。
第一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到指定地點通過企業釘釘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
2.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處罰金500元;
1.1公司實行釘釘考勤機或釘釘手機APP藍牙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天9:00和18:00須在公司關聯的釘釘考勤機或藍牙上打卡(每天共計打卡2次),人事行政部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出勤的依據。
1.2《假期申請》、《出差申請》等作為每月打卡記錄未打卡部分的補充。
1.3依據每月打卡記錄、《假期申請》、《出差申請》等作為依據進行每月考勤匯總計算。
2.1漏打卡指員工因工作原因,個人原因及其他原因導致的未打卡。
2.2非特殊工作(因加班等與工作相關的特殊情況)原因,可以查看監控方式補卡,忘記打卡以視頻監控的時間依據為準。
2.3因考勤設備故障無法正常打卡的,須立即告知人事行政部,經人事行政部登記確認的可視為正常出勤。
2.4補卡須填寫《補卡申請表》并逐級至部門主管、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后,方認為有效。
2.5補卡需在當天完成,最晚不超過第2天須辦理完相關手續,第2天未完成補卡一律視為曠工。
3.2依據每月打卡記錄,《假期申請》、《出差申請》等作為依據進行每月考勤匯總計算。
3.3人事行政部對每月考勤情況進行檢查,遇異常或違規,按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1.1員工不按時到崗或提前離開工作場所的行為視為遲到或早退;
1.2遲到或早退1-30分鐘,將扣100元/次,遲到或早退30-60分鐘,將扣200元/次,如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視為曠工一天與遲到罰款并罰;
1.3當月遲到3次給予警告并額外經濟處罰300元,當月遲到達到5次公司保留辭退或無償開除額外給予經濟處罰500元。
2.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曠工行為,曠工期間工資按曠工天數*2扣除。
①無故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含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擅自離開公司外出,又未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且沒有辦理請假手續的。
⑤不服從公司合理工作分配或調動,未按期到崗上班的。
⑧嚴重違紀公司可不經預告,不給予任何賠償予以辭退。
3.1因公外出辦事,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外出,且外出未打卡的需在釘釘提交《補卡申請》,寫明原因并由部門負責人審批。未打卡,又未提交《補卡申請》,將視做曠工。
4.1員工外出前,需在出差前在釘釘《出差申請》,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出差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4.2如若出差往返時間遇上周末上午12:00前出發調休1天,下午12:00后出發調休半天以車票時間為依據。
5.1加班定義: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公休時間及下班時間上班的認定為加班。
①員工需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安排好工作任務,并在下班前完成本職工作,因特殊或緊急工作安排加班的,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提報加班。
②所有的加班都需要提前報部門負責人批準,經過批準后實施的加班方被認為有效加班,人事行政部備案,依據打卡記錄核算加班時間,計算加班薪資(標準待定)。
③零星加班:員工因未完成計劃內工作或個人發展需要,自愿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零星加班,不再另行安排補休或計發加班工資。
①加班時間計算從整點時間開始計算,以實際發生的小時數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不足1(含)小時不計入加班。
②加班時間計算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和打卡考勤記錄為依據核定,無打卡考勤記錄的一律不視作加班。
③有效加班時間應以人事行政部最后核準的實際打卡時間為準。
④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19:00以后下班補貼40元/次,21:00后可憑打車發票或付款截圖實報實銷);
1.1員工請假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病假、婚喪假、生育假除外)。
1.2負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負責人應該根據請假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予以審批,并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計劃。
2.1假期類型包括但不限于: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生育假、哺乳假、喪假。
3.1員工因有私事需請假處理且有正當理由的,可申請事假。
3.2員工因事請假需提前2個工作日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并詳細寫明請假事由,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無法提前申請的需微信或電話等形式告知,并在釘釘上申請審批,并注明無法提前請假原因。
3.3無特殊原因,請事假原則上一次不得連續超過2天,年度(指自然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3.4員工若在試用期內累計事假超過3天(含)的,將影響其試期轉正考核結果。
3.5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而暫被停職,停工的、停職或停工期間按事假處理。
3.6事假的最少以0.5天為計算單位,不滿0.5天按0.5天計算。
4.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可請病假;按照相關請假流程審批后方可有效。
4.2請病假須于上班前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請假,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特殊情況無法提前申請的需微信或電話等形式告知,并在釘釘上申請審批,員工應于病假后上班1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
4.3病假應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診斷證明書及休假建議條、門診病歷、醫藥費收據、掛號證明、出院記錄等證明原本,行政部留相關復印件備案,如缺證明則按事假計。
4.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會支付其病假工資,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方式發放(不含績效獎金、提成、全勤獎等):國家有相關規定。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者,按本人工資的70%計算。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者,按本人工資80%計算;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者,按本人工資90%計算;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8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資100%計算。
1.1未經批準休病假或者未按照公司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均視為曠工;
1.2員工不得采用虛假證明(含騙取、偽造、篡改、涂改病假證明),否則視為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給于曠工處理;
1.3因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者自殺、自殘的行為導致需要停工治療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處理。
5.1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的,享有5天的年休假,將從次年起享受帶薪年休假。
5.2所有年假有效期為1年,可1次性使用或分段使用(同一部門的,不得同時超過2人以上休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年底可以基礎工資形式兌換,不享受績效獎金、提成、全勤獎等;
5.3連續3天以上的年假須提前1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并應妥善安排好在休假期間的工作移交。
5.4周末、法定節日加班優先安排調休,每年度最后一天12月31日清空調休,未休完調休可按照薪資計算并發放。調休不得預支。
6.1員工入職后,符合法定年齡,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且結婚證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可享受婚假3天,憑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或在結束婚假返崗當日將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交行政部核驗備案(原件將在核驗后交還員工)。
6.2原則上婚假需提前一周申請,在轉正后且工作滿一年的,才可申請休假。
6.3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六個月內提交休假申請,過期視為自動放棄。若婚假期間,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完婚假的,可另外調休。休假前應安排好本職工作。
6.4婚假包含期間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須連續休完,不可拆分使用。
6.5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績效獎金、提成、全勤獎等。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7.1生育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生育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生育假15天。
7.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生育假。
7.3員工懷孕后,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對女員工的工作量進行調整或者給予調換崗位,以減輕工作對懷孕女工的影響;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整的,員工應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任何員工或部門不得以懷孕為由申請或批準休長假(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月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對未經批準擅自休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4申請生育假需提交證明包括但不限于:休假提交《計劃生育服務證》《結婚證》、《準生證》等;生育假結束后提交《出生證明》等;生育假證明需驗原件,收復印件。
7.5懷孕女員工,確因懷孕原因造成身體嚴重不適而無法正常上班的,需申請病假,且必須提供正規醫院證明。
7.6女員工休完生育假后,需按時返回公司上班,確因自身健康原因或嬰兒健康原因不能及時正常上班的,需憑醫院證明,在不影響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期間按事假處理,一般申請不超過30天。
7.7生育假中假期天數以自然天連續計算,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7.8生育假期間工資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績效獎金、提成、全勤獎等,涉及到事假、病假等,薪資和手續參見相關條款。
7.9對于違反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的,不享受生育假,同時公司有權保留追朔的權力。
8.1前提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已婚、計劃內生育)。
①、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兩次,每次30分鐘(包括路途時間,也可合并為每天一小時,但不能累積存休)直至嬰兒一周歲。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名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
③、若哺乳期滿時值盛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1-2個月。嬰兒身體特別虛弱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酌情延長。
9.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給予員工3天喪假。
9.2休喪須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休假結束返崗2個工作日內補相關流程。
9.3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受績效獎金、提成、全勤獎等。
①員工請假須提前2天在公司使用的審批系統中填寫《假期申請》,寫明請假事由,按權限審批,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同時報備人事行政部。
②員工因特殊原因(如臨時生病或遇突發事件、緊急事故等)無法事先按照流程請假的,需及時向人事行政部負責人通報請假,獲批準后有效,并報該請假員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備案。請假手續需在本人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齊。
③員工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請假手續未獲批準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從離崗之日起計算為曠工。
①假滿后確需續假的,應提前(最晚不超過假期結束當天)向直屬部門負責人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待返回公司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續假手續。
②假期已滿但未及時到崗上班亦未辦理續假手續的,超假期間視為曠工。
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行政組
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
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
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
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3.4.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并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涂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簽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簽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簽卡;未打卡又不簽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于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并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簽卡,否則,按本規定3.2.4/3.2.5項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____日前將匯總表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于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于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于60分或當月低于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干部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干部職工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人員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性,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各干部職工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四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五條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條干部職工請銷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由本人寫請假條,級部門領導同意,分管主任批準,然后交綜合部備案。
干部職工請假期滿必須按期返回,未經批準不準超假。
確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當在返回的當天或第二天補辦續假手續。
請假權限:所有干部職工需請假一天的由部門領導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批準。
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第七條干部職工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病假:
1、干部職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領導批準,報綜合部備案,月累計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書。
2、傷人員要有醫療和鑒定部門的.手續,經領導班子研究認可,休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3、年累計請病假超過半年者,取消評優評獎資格。
事假:
1、干部職工因合理原因請假須要本人親自履行手續,并按規定時間申請,并經部門領導批準休假。
2、請事假的干部職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八點半以前請示主要領導),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干部職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4、請事假年累計30天以上的、因直系親屬有病,請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評優評獎資格。
第八條年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的假期內,工資待遇不變,但超出的天數均按事假對待。
或未按規定時間第九條未向部門和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相關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第十條1.2.3.4.5.6.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終不予評優評獎:凡請假不備案的。
未經批準無故不上班的。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
無請假條,不履行請假手續的。
超假又不進行補假的。
不按請假審批程序進行請假的。
曠工超過2天的。
以辦公事為由不打招呼的。
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一、休假管理
1、員工應在積極完成自身工作任務,服從企業生產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企業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安排休假。
2、法定節假日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可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端午節
(4)清明節
(5)國際勞動節;
(6)國慶節;
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例如婦女節等),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3、其它各類帶薪假
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婚假。
(2)婚假一般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增加獎勵假12天。
(3)婚假期間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4)婚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產假
(1)女員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晚育者(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的)可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建議給予15天到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員工配偶分娩的,男方可休陪產假3天。
(4)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一天工作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院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手術后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2)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可休息2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以上假期內的法定節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產假期間停止發放員工的各類薪資和獎金,將國家醫療保險制度實施。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2)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4、其它假類
病假
病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休病假3天及以內,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但應按比例扣減當月考核獎;
(2)休病假3天以上到25天以內的,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從病假第4天起按比例扣減休假期間的月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
(3)一年累計病假25天(含25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須入住醫院的按《醫保條例》規定辦理。
事假
(1)員工確因急事需請事假的,各單位或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酌情批準。
(2)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即按事假時數或天數扣除工資;
(3)一年內請事假20天(含20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
5、請銷假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他各類休假,員工應嚴格按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
2、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注明請假種日期、時間、事由,必要時應附上相關證明,并交相關領導審批,最后留人行部備案;員工請假前需安排好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不得自行休假。除特別緊急事項,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手續。
3、員工請假不超過3日,須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3日,須提前2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10日,須提前7天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休假期滿后應及時到人行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作事假處理。
5、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者,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的管理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
(2)法定休假日和公司福利休假日,依據總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3)工作日作息時間一般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考勤要求
(1)員工須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各刷卡一次;
(2)員工在早上8:20后到的,月累計每達三次相當于一次遲到;
(3)每日上班前以第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下班后以最后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人行部門根據考勤打卡機自動生成的記錄進行考勤統計;
(4)員工在發生忘刷卡、未帶卡等情況時,均須及時填寫《空卡單》,經部門經理、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報人行部備案,無故不刷卡且未填寫《空卡單》的均按曠工處理;
(5)員工因特殊情況外出公干出現無打卡記錄,一時無法按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的,須口頭報部門經理同意,并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填寫《空卡單》報人行部備案;
(6)員工上、下班均須由本人刷卡記錄,不得托人或受托刷卡,不得刷卡后隱形離崗,一經發現,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7)工作時間須佩戴工號牌,如發現一次者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8)工號牌和IC考勤卡自行妥善保管,損壞或丟失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9)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的人員需填寫《外出登記表》,營銷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應在上班前來公司報到并做打卡記錄;
(10)凡超過上班時間者計遲到一次;下班時間未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計早退一次;未經請假0.5—3小時以內不上班者計曠工半日;3小時以上(含3小時)不上班者計曠工一日;
(11)員工在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禁止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禁止員工帶親友在辦公室聊天、上機等。
(12)各項違規處罰標準:
三、試用期
(一)試用期員工累計遲到不得超過6次,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二)試用期員工累計病、事假不得超過7天,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三)試用期員工曠工滿一天,公司即時解聘。
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一、加班管理
(一)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3、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二)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1)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2)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三)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四)倒休:
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1)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2)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3)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4)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三、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四、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三)有薪節假日:
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四)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五)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六)產假與哺乳假:
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計劃生育假:
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八)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九)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五、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1、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三)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5、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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