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
在當下社會,責任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②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⑤無犯罪記錄;
⑥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規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X年XX月XX日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2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xxxx—xxx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xx幼兒園(蓋章)隨車教師簽名: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3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司機、照管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學生上下車時,需照管員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六)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七)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八)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九)校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照管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提供單位聯系處理后續事宜。(十)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如遇下雪天氣,應對車輛加裝防滑鏈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司機:xx照管員:xx
時間:20xx年12月13日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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