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為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兼職),負責檢查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癥記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
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第十四條規定的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的食品。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七、食品添加劑應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九、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十、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具、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飲具。
十三、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
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十四、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五、設立并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及時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食品采購
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禁止采購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范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食品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癥狀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食品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臵于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品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盡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并作詳細記錄。
4、食品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9、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按《深圳市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目錄》制定本單位檔案(詳見市場監管局網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并應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3.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化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4、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6、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業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9、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食品采購員、驗收員要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和相關食品安全知識。
二、采購食品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關證照、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報告、購物憑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三、認真做好購進食品原料的驗收和臺帳登記工作,臺帳應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所購入的食品及原料須經驗收員驗收登記后方能使用。
四、重點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證、驗收、登記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調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
(三)食品添加劑。
五、禁止采購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無檢驗合格證和產品準入標識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摻雜摻假、混有異物或生霉牛蟲、感觀性狀異常及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及原料。
(三)無標識和標識不全、包裝材料破損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豬、牛等)。
六、采購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庫前,庫管員應對其食品質量情況進行感官檢查。
(一)肉類:審核有無農業部門檢疫合格證明,查驗胴體有無檢驗印章;
(二)定型包裝食品:審核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許可范圍內,檢驗合格證明和檢驗單是否為該批次產品的檢驗結果;核對包裝標識是否按規定表明產品、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衛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標簽上是否有保健批號和標志;標識是否有“食品添加劑”字樣;進口食品是否有口岸進口食品監督檢驗機構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的衛生檢驗證明,是否有中文標識;
(三)散裝食品:審核加工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是否有效,檢查標簽是否按規定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
(四)農副產品等非定型包裝食品及原料;審核供貨合同,檢查有無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如有上訴問題,不簽收、不入庫。
七、索證時要有相關資料,驗收記錄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畢后2年。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二、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三、不銷售變質、牛蟲食品。
四、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五、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作前、便后洗手消毒。
六、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七、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各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生,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檢查記錄備查。
三、廚師長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餐飲服務操作習慣。
四、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琿員每周應對各餐飲部位進行1-2次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位的白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末改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食品庫房應專用。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達到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要求,庫房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備。肉類、水產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七、冷凍設備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
八、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設有專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分開,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確標志;要經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潔、干凈,做到清潔衛生、專人負責,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完全無害。
二、操作臺、貨物架、售貨臺、各類粥車、湯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無泥沙、無臟垢、無異味。
三、盛裝食品所用盆、盤等餐具和生產加工用具要生熟分開,各種容器均保持干凈、清潔,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四、冰箱、冰柜、冷庫要分類存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志,保持清潔無異味,箱、柜、庫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發現有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要及時處理;冷藏設備必須保證運轉正常,且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超過lcm,冷藏的溫度不超過10℃,冷凍溫度不超過-1℃。
五、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須消毒,消毒時間每次不低于30分鐘,出售食品必須用售貨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選煮沸消毒100℃10分鐘、蒸汽消毒100℃15分鐘,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用凈水沖洗干凈。
六、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清洗干凈,保持干燥,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清洗消毒程序:必須嚴格按“一洗、二漂、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消毒完畢的用具應當立即放于清潔的廚柜內保潔,餐具、用具可用電子消毒柜消毒,容積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劑消毒。
七、廚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潔櫥內或有蓋保潔柜中。
八、嚴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進、熟出進行操作,燒煮好的食品從傳遞窗口進入備餐間。
九、每天做好廚房、副食品倉庫等場所的滅蠅、滅蚊、防蟬螂、防鼠和消毒工作,各餐間消毒燈定員定時開關,隨手關閉備餐間門窗,防止蚊蠅叮咬食物和掉入菜中。
十、嚴格執行“五四”制度:(四不制度、四隔離制度、四過關制度、四定制度和四勤制度);廚房、備餐問時刻保持無蒼蠅存在。
十一、防止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主廚(上灶燒煮人員)負責液化總閥的關閉仟務,爐灶用后及時關閉,每天下班后仔細檢查,并建立交接班記錄薄。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做到個人衛生整潔。
二、儀容儀表整潔、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上班不帶戒指、耳環、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長發,女發不披肩,化妝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參加各崗位接觸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實向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員匯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五、凡患有5種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凡出現腹痛、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腫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黃疸等癥狀時,及時停止制售食品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后方可恢復原崗位位工作,患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如流涎癥、牛皮癬等,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工作。
六、餐飲服務環節制售食品時應保持雙手清潔,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接觸與食品無關的物品后、上廁所后必須洗手。
七、餐飲服務環節加工食品時不吸煙、工作時不做有礙服務形象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揪耳朵、伸懶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認真學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與衛生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規范、標準與要求,自覺抵制、揭露、檢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各類行為。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體檢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參加一次體檢,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四、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體檢的情況發生。
五、凡忠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服務工作。
六、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求上鎖。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GB2759.1《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建立健全預包裝食品全鏈條可追溯體系,積極配合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建設。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預包裝食品,應當查驗并索取有效的供貨方資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明及購貨憑證,如實記錄供貨方名稱及聯系方式、產品名稱、生產批號、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每日將食品進貨信息錄入揚州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
第二條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三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四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五條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第六條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第七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第八條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第九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第十條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第十一條按照市局“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主體資格、日常監督、信用管理、行政處罰等信息,推行檔案信息化管理。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接到食品生產者召回問題食品信息的,本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封存相關問題食品,并配合食品生產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
二、本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實施召回食品生產企業信息、被召回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召回單位、召回日期、召回原因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單據,建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對由于本單位自身原因導致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本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在銷售的范圍內召回相關問題食品。
四、本單位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對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及時進行清理。
五、本單位發現其單位內的食品屬于《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范圍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并封存庫存產品,通知相關門店和消費者停止銷售和消費相關問題食品。
六、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停止經營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停止經營的日期、停止經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單據,建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餐飲服務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三、搞好食品防蠅、防塵、防鼠、防腐工作,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
四、建立食品索證檔案,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庫房整潔、專用。食品應做到分類、有標志、離地離墻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餐具保潔柜應密閉、專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生食品與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接觸有毒物質、不潔物質。
八、烹調食品要徹底加熱,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應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條件下。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應充分加熱。
九、加工涼菜的區域要封閉、專用,應配備消毒、冷藏、降溫等設施,刀、墩、抹布等工具要專用,室內溫度不超過25℃。
十、銷售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售貨工具,貨款分開。需要分裝直接入口食品時,從業人員應戴一次性手套并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
十一、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周圍無污染源,距離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廁所等25米以上。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各項工作管理,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聘任※※※為我單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做好驗收工作,并對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協助調查處理。
10.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參與本單位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主動與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分管餐飲的副總經理應定期督查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情況,并對本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行為負責。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購要求
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實行專店購買,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報告(或復印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二、“五專”管理
食品添加劑管理要做到“五專”,即“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設立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柜”字樣。
三、稱量要求
配備專用電子稱或勺杯等稱量器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四、備案和公示
對本單位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包括調制和現榨,下同)、自制調味料、自制糕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監管部門要求的其它類別食品添加劑,應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報備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公示內容為自制食品名稱和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五、相關人員責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為本單位食品添加劑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配料和加工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2、采購負責人應自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不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不采購和使用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
3、加工配料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本單位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發現有非法添加物或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不規范等情況的,不得使用。監督本單位從業人員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
4、任何人發現本單位采購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餐飲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15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3-12
餐飲服務單位管理制度大全11-06
餐飲服務單位管理制度范本09-25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3-16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投訴處理制度03-2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07-07
餐飲服務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