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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15 09:24:3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一、建立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主管、班主任負責,定期召開學校衛生工作會議,指導、研究學校衛生工作,解決學校衛生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二、學校衛生實行班主任崗位責任制,值周教師帶領執勤學生每日進行衛生巡視,做好教室與衛生區的保潔,認真填寫衛生檢查記錄,每周進行一次全校性的衛生大掃除。

  認真開展學校衛生工作的檢查評比。

  三、每年xxx月作為“健康教育宣傳月”,以廣播、講座、板報、主題班會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日做一次廣播體操,不斷提高學生素質。

  四、對學校學生的常見病、多發病切實防治工作,主要對近視、齲齒、沙眼、貧血和營養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對學生的傳染病的防治,要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對學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傳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傳播途徑。

  六、中小學生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有各種疾病的中小學生,要下發體檢復查通知單及時進行復診和給予治療,開

  展中小學生生長發育的各項指標的統計、分析、對比、評價等調研工作。

  七、學校衛生室要做好衛生保健工作,要做好傷病的妥善處理,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學校衛生工作檔案,對衛生工作要建檔立卷,做到系統化、經常化、規范化,并對檔案進行科學化管理。

  九、附學校衛生管理小組xxx:

  組長:xxx

  組員:各班級班主任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2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并做到亮證經營。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設有池浴的,應配有水質循環消毒處理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池浴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間應設淋浴噴頭,顧客用畢的浴盆應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臵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應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潔存放,拖鞋和修腳工具每客用后應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顧客使用的衣褲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褲。休息廳使用的墊巾等棉織品須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八、浴室應設氣窗,保持良好通風,浴室內空氣質量符合衛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妝品、消毒劑須按規定索證,并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3

  一、切實加強對公共廁所(盥洗室)的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盥洗室)每天至少打掃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每周一衛生大掃除,安排專人打掃,重點清除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確保公共廁所(盥洗室)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 保持水沖式廁所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盥洗室)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積極采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盥洗室)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干部職工要文明如廁,愛護公共廁所(盥洗室)設施, 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范,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第二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后,還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編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 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五)未按照規定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第三十八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國家衛生計生委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修改的決定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根據國務院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我委決定對以下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一)將第十九條第三款修改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二)將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三)刪除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四)刪除第三十七條第九項。

  此外,相關部門規章的條文順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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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管理制度5

  一、定義

  1.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走道、會議室,每天由專人進行清掃;

  2.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及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掃。

  二、制度內容

  1.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5)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6)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7)垃圾簍擺放緊靠門后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2.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2)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

  3)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公司前電腦要關機。飲食水機、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

  5)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予以清除。

  3.個人衛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1)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擺放整齊。

  3)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

  4)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后即可離開。

  5)辦公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

  4.總經理辦公室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5)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6)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7)保持魚缸清潔,定期換水和給魚喂食。

  8)定期給植物澆水、打蟲、施肥,保證植物茁壯成長。

  5.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衛生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按要求清掃各自負責的衛生區,衛生員要必須在上班前打掃好衛生,下班后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等。

  2)每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應提前一天大掃除。

  3)由衛生員負責清掃總經理辦公室的衛生。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6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垬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阿爾及利亞的方針。貫徹批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有關科室和相關人員應勇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醫療組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時,應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中心主任,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中心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刻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人密切得在釆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釆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慼染的發生,倣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中心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監測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并定期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人畜垬患傳染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9、發現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高度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案其刑事責任。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7

  一、目的

  建立并執行雕塑等操作規程,確保保潔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二、范圍

  適用于保潔服務作業中社區雕塑、宣傳欄、標識牌的清潔工作。

  三、工具準備

  長柄掃帚、撣子、抹布、水桶、鋁合金人字梯、玻璃刮、清潔劑、“工作進行中”提示牌等;

  四、清潔保養標準

  (一)戶內標識牌每天清潔一次;室外宣傳欄、標識牌每周清潔一次,雕塑每月清潔一次;

  (二)目視無污跡,無積塵。

  五、操作方法與步驟

  (一)作業區域放置“工作進行中”提示牌;

  (二)雕塑

  1.用長柄掃帚或撣子打掃雕塑上的灰塵;

  2.保潔員站在梯子上,用濕抹布從上向下擦抹一遍;

  3.將清潔劑涂在污跡處,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

  (三)宣傳欄

  1.用抹布將宣傳欄里外、周邊全面擦拭一遍;

  2.面板玻璃用玻璃刮清潔,具體按照《玻璃清潔操作規程》執行;

  3.不銹鋼邊框的清潔保養具體按照《不銹鋼清潔操作規程》執行。

  (四)標識牌

  1.先清除標識牌上粘附的污物或廣告紙;

  2.再用濕抹布從上向下擦抹;

  3.將清潔劑涂在污跡處,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

  4.不銹鋼標識牌的清潔保養具體按照《不銹鋼清潔操作規程》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梯子放平穩,一人作業,一個監護;

  (二)禁止爬上雕塑進行清潔,防止雕塑損壞或人員摔傷;

  (三)清潔工具不要損傷被清潔物。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8

  一、校園公共廁所務必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應每一天打掃二次,持續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除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公共廁所應確保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水沖式廁所要持續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用心采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師生要禮貌如廁,愛護公共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9

  一、公共區域管理范圍:

  前廳、大廳轉門及玻璃、大廳內餐廳、票務中心及商場內外玻璃、休閑區、洗手間、電梯、走廊、后樓梯、客房樓道和后樓道玻璃、垃圾處理、大廳沙發。尤其前臺的各區,是酒店的門面,代表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區域清潔的維護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

  二、每日清潔項目:

  早班工作內容:

  (1) 大廳正門自動玻璃門及旁門的擦拭,保持干凈沒有手印;

  (2) 大廳入口處所鋪設地毯的清潔維護;

  (3) 大廳的地面、柱面、沙發、茶幾、報架、擦鞋機、裝飾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潔;

  (4) 大廳休閑區、商場臺面衛生、花盆內無雜葉;

  (5) 電梯間的清潔:換星期地毯、電梯內的擦拭;

  (6) 豎式垃圾桶隨時清潔、無煙蒂,邊角沒有污垢;

  (7) 后樓道垃圾桶的清潔;

  (8) 大廳及樓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內干凈無煙頭、無花葉;

  (9) 公共衛生間衛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斷板門,做到無污垢、無異味、鏡面光亮、地毯清潔;

  (10)公共區域所有開關擦拭干凈;

  (11)電梯間兩道門擦拭干凈;

  (12)下班前抹布清潔干凈。

  晚班工作內容:

  (1) 大廳正門自動玻璃門及旁門的擦拭,保持干凈沒有手印;

  (2) 大廳的地面、柱面、沙發、茶幾、報架、擦鞋機、裝飾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潔;

  (3) 電梯間的清潔:清洗星期地毯、電梯內的擦拭;

  (4) 豎式垃圾桶隨時清潔、無煙蒂,邊角沒有污垢;

  (5) 大廳及樓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內干凈無煙頭、無花葉;

  (6) 后樓梯清掃及拖地、擦凈扶手;

  (7) 清垃圾,不允許在輸送過程中出現泄漏或在樓道、公共區域樓下印跡和氣味;

  (8) 公共衛生間衛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斷板門,做到無污垢、無異味、鏡面光亮;

  (9) 公共區域所有開關擦拭干凈;

  (10)下班前抹布清潔干凈。

  三、洗手間的清潔:

  (1) 天花板無灰塵、無污漬、不潮濕;

  (2) 鏡面無水漬、明亮干凈,邊緣無霉斑或黑點;

  (3) 燈飾內外干凈,無雜物、積塵;

  (4) 洗手柜無水跡、無毛發,水龍頭座四周無青苔、霉斑或積塵;

  (5) 馬桶及小便池內外無污漬,水箱開關功能正常,水箱無漏水,下水不堵塞;

  (6) 廁位隔間板無污漬、無潮濕,內門鎖完好,衛生紙卷蓋完整無水痕、繡跡;

  (7) 地面干凈不濕滑,排水孔正常無毛發雜物阻塞;

  (8) 排風口、空調出風口無積塵;

  (9) 洗手乳液補充完整,乳液瓶外表干凈;

  (10)擦手紙補充完整,紙箱外表干凈不潮濕;

  (11)紙簍隨時清理;

  (12)洗手間標示牌清潔不積塵;

  (13)洗手間無任何異味。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0

  證照管理制度

  1、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2、單位負責人領取證照,把已領取的證照由單位編號并復印后存檔,以備核查。

  3、領取的證、照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準涂改。不準轉借不相關的人、單位使用,不準利用證照從事違法活動。若有用證、照從事違規、違法活動者將給予當事人以經濟處罰,并收繳全部非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者,按照有關程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各種證、照丟失后要及時登報聲明作廢,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對單位的各種證、照復印件也要加強管理。有關人員需帶證、照復印件時,必須加蓋紅色印章并簽上持件人姓名,加蓋“再復印無效”方印字樣。否則均視為無效證件。

  6、發現偽造單位證、照應及時舉報給當地主管部門,由單位配合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

  7、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獲得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本崗位。

  3、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從業人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5、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一年。

  6、此證不得轉借、涂改。

  個人衛生制度

  1、每年一次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工作前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時不留長指甲、不戴手表飾物等,頭發不外露。

  4、不在工作時吸煙,不隨地吐痰。

  5、入廁不穿工作服,入廁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講究個人衛生,客服不良衛生習慣,杜絕操作時擤鼻涕、挖耳朵等現象。

  7、定期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并參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購買制度

  1、采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要求。

  2、采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于溯源。

  3、采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范,并附有產品合格證,說明書,發票,等證明文件。

  4、采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2)公共用品用具采購制度

  1、嚴格把好驗收關,不收“三無”產品,對質量不好、質次價高的公共用品、用具應拒絕驗收。

  2、入庫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對實物進行驗質、點數或過砰,詳細檢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與原始憑證(或進貨發貨票)記載相符。

  3、驗收后,要填寫驗收入庫單,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如果入庫公共用品、用具數量與發貨票不符,應在入庫單上注明,并及時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貨單位補償,或填制損耗(或虧耗)通知單,辦理入賬手續。

  4、從固定供貨單位購買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經過采購人、驗收人、管理人員簽章,即可生效。

  5、從集市貿易市場購買或個體商販定期送上門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除上述手續外,必須經領導批準,嚴格執行采購、驗收、管理人員“三章”審核制度。

  (3)公共用品用具儲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墻壁、地面均應在10厘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于儲藏柜中。

  3、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柜存放,上鎖、專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記。

  (4)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公共用品、用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2、接觸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

  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4、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1

  鑒于新型肺炎防控的嚴峻形勢,針對疫情,我礦立即成立了疫情防范小組,進行人員管控,環境消毒,疫情宣傳,物質籌備等方面工作,確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護措施做到位。為控制新型肺炎不被外界轉入我礦,特制定本出入管理制度。

  一、礦井實行閉式管理,門衛室出入口設在公司過磅房鐵門處,其他出入口(含小路)一律進行封閉,嚴禁人員隨意出入。

  二、門衛室值班人員要24小時值班蹲守,不得離崗,在值班時間要佩戴好醫用口罩。

  三、有車輛、人員出入時,要對車輛及人員進行登記,并對入礦車輛進行消殺工作,登記時問清來由。

  四、沒有佩戴口罩或佩戴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入礦,如有主疫情區(湖北籍、武漢籍)人員一律勸阻不得入(返)礦。

  五、門衛室值班人員對入礦人員按《企業外來人員信息統計表》或《阜田鎮外地返吉返工人員信息登記表》進行操作并如實說明并填寫相關內容。

  六、返工、入礦員工必須填寫《員工行程登記表》,在信息表上簽字并承諾屬實。

  七、進入礦區后在礦區設定的宿舍隔離觀察14天;在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區。隔離期滿后可解除隔離工作。

  八、離開隔離區如有隔離人員,24小時進行看守,看守人員不得隨意走動。

  九、隔離期間應滿足隔離人員的生活需求,要有單獨衛生間一日三餐由礦食堂按標準統一配送,實行分餐制。

  十、在隔離期間,要每天按要求進行體溫檢測,檢測結果及時匯總并報礦主要管理人員。

  十一、在封閉式管理期間各員工吃住在公司,不得外出

  十二、地面值班安全員為健康情況檢査報告第一責任人。

  十三、每天上午7:30—8:30、中午12:40、下午18:00點由地面值班安全員檢查礦井人員岀勤及健康情況

  十四、早檢、午檢、晚檢一旦發現有人發熱、紅外線體溫檢測≥37.5℃或有流感樣癥狀(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腹瀉)等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礦主要負責人:吳XX,及時送往隔離室,并與XX縣人民醫院聯系,送往醫院就診電話:120

  十五、晨檢、午檢、晚檢時間以外發現有可疑癥狀者,礦井職工有責任及時報告至地面值班安全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對其被舉報進行排查,確定有第十四條所訴癥狀時應立即按規定隔離。

  十六、堅持追蹤及電話隨訪制度。如有各相關人員在院隔離治療期間礦主要負責人要做到追蹤了解病情變化及診治凊況,每天與保持聯系。主要負責人要將患病職工情況及時報告村委會。

  十七、實行疫情快報制度。地面值班安全員要將晨、午檢情況匯總、篩査,如發現一例及以上病例具有流行病的流感樣病例,或發生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需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謊報、瞞報、漏報要追宄相關人的責任。

  十八、實行零報告制度,晨檢、午檢報告結束后,班安全員及時將全礦匯總、篩查情況報主要負責人,責人每天13:30之前向村委會和疾病防控中心報告職信息,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按照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即使沒有岀現新情況,也要將報表填上“0”上報。

  十九、如有重要事要外出,須寫外出事由說明書,領同意后方交門衛室,門衛室負責人收到說明書后進行登載明外出事由、外出時間、外出地點。

  二十、外出人員在疫情沒有消除前原則上不得入礦,需要入礦的,要按照入礦《阜田鎮外地返吉返工人員信息登并按要求進行14天隔離觀察。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本單位的自身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做到亮證經營。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四、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五、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六、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七、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應每日清洗消毒。清潔洗臉池、浴盆、座便器專用的工具應三格分設,分別存放,標記明顯。

  八、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九、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十、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衛生防護設施,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要求。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3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科室和相關人員應通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有關科室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從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在院長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時,應立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院長,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進行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采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感染的發生,做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并定期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瞞報、緩報、謊報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的上報醫院按照醫院的工作要求進行處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4

  為及時了解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安全事故的監察力度,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建立學校事故報告及處理機制。

  1.事故報告時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鎮教育組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癥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癥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

  3.事故跟蹤及處理。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獲息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偉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應詳細了解情況,在積極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師生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并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鎮教育組。學校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須將該事件的有關情況、處理結果及改進措施報告鎮教育組。

  4.事故分析。學校應對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情況、原因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學校衛生與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嚴格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要把及時、準確地報送學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滿報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必須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建立學校事故整改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的衛生與安全意識,學校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況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鐘長鳴,努力減少并杜絕學校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5

  一、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二、公共浴室(桑拿)衛生制度

  三、理發店、美容店衛生制度

  四、文化娛樂場所衛生制度

  五、游泳場所衛生制度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七、公用品消毒制度

  八、衛生用品索證、驗收制度

  九、中央空調衛生制度

  十、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

  十一、公共場所傳染病防治制度

  十二、公共場所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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