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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2 11:44:30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是單位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單位每一名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單位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人員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單位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并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5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后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臵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臵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并罰款200元以下;

  1、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后,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并經濟處罰

  1、存在火災隱患,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后,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后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

  4、發現設備故障時,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發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作業,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的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現在生產中發生火災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負責人對發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等有關部門。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部門同意。

  6、發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部門同意,由企業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對干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8、發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并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0、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視情況按規定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罰

  11、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轉載于:www.cSSyq.co m 書 業 網)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師生餐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校確定將檔案室、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語音室、體育器材室、食堂、多媒體教室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機,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義務消防員要學習、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機,會報警。經常檢查滅火機,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總務處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電腦室管理人員、各辦公室內教師在啟動電腦、空調、電熱臺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9、儀器保管員嚴禁在儀器室里做演示實驗,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

  10、圖書、體育器械庫房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班務工作計劃,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玩打火機,不玩煙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師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3、食堂工作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4、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責任人:韓開洪。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

  6、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不組織學生撲救)。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由保安部門負責,部門隊長為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建立此制度。

  第二條: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第三條: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第四條:常閉式防火門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的防火門,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需完好有效。

  第五條: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第六條: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第七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置換,填寫隱患整改通知。

  第八條: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任何妨礙通行的設備。

  第九條:各樓層安全疏散指示保持清晰明顯,包廂內逃生導向圖保持正確,張貼明顯處

  第十條:場所人數不可超過1600人,達到限制后需暫停和限制進入人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增強全體館員的安全消防意識,認真做好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減少和避免火災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讀者人身安全,結合本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圖書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和館內有關安全保衛制度,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安全責任制,各室主要負責人重點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員負責所承擔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覺做好防火、防盜、防水等安全保衛工作。

  二、實行安全區域責任制。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區域責任制,誰的管理區域誰負責和誰當班誰負責的制度,責任落實到人,責任人對自己所管理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三、積極配合學校保衛處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防盜系統,以保證工作正常運作和急時所需;認真履行日常及節假日的安全責任制度,遇到問題與突發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學院保衛處,及時處理,以免發生重大損失。

  四、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館,館內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嚴禁閑散人員進入圖書館內。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拉電線、網絡線,嚴禁使用電爐等負荷較大的電器。

  五、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門衛每天閉館后,到各屋巡邏、檢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并每天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國家財產受損害者,嚴格按照學校有關制度執行,將追究其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

  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圖書館消防工作,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圖書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貫徹圖書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應急措施的實施和消防隱患的消除,領導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

  2.實行館、中心、庫(室)三級消防安全管理體制,館領導、中心主任、各工作人員分別為圖書館、各中心、各庫(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級責任人要全面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對全館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結合本館實際,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預防工作。

  4.全館人員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處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電話號碼(119)和保衛處報警電話(35303110、61655110),以及報警注意事項。

  5.各部門、書庫、閱覽室等公共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以及電暖器等設備,對于不聽勸阻的.讀者,工作人員有權利會同學校相關部門收繳違規電器。非火警不得動用消防設備。圖書館閉館期間,必須關掉各書庫及閱覽室的電源總開關。

  6.工作人員嚴禁個人私配會議室、活動室及閱覽室鑰匙,如因部門調動等原因請主動上交還鑰匙給圖書館。

  7.各閱覽室內嚴禁留宿過夜。

  8.工作地點的照明燈具必須保持完好,電源插頭、插座或電源開關,如有接觸不良或損壞者,要及時維修或更換。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用電超負荷。停電期間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飲水機、電熱板、電腦、空調等,人走必須關閉電源。

  9.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危險品進館。確因館內工作需要,須經圖書館辦公室批準,并有專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10.各辦公室的門窗、儀器設備要及時檢查。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電是否切斷,發現有損壞及時報物業修理。

  11.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定期檢查消防水泵、滅火器等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嚴格按要求進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12.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館內不準停放各種車輛,通道內不準堆放物品。

  13.節假日及寒暑假期間,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煙,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查看、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并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后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認真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節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及時向上級報告。

  5、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發現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發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后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后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根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

  11、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為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桿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改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項目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周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后,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范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匯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范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煙,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后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擺放要便于使用,嚴禁與油類、酸、堿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廠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廠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為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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