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業收入確認、客戶信用管理、賬款回收等多個環節。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司資金的有效流轉,降低壞賬風險,提高經營效率。
內容概述:
1、客戶信用評估:對潛在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制定信用額度和支付條件。
2、銷售合同管理:明確應收賬款的條款,包括付款期限、違約責任等。
3、應收賬款記錄:準確記錄每筆銷售產生的`應收賬款,定期更新賬齡分析。
4、賬款催收:設定催收流程,及時跟進未付款項,必要時采取法律手段。
5、壞賬準備:根據歷史數據和行業標準,計提壞賬準備,合理估計可能的損失。
6、內部控制:設立審批權限,防止虛假銷售和內部欺詐。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2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2章賒銷業務管理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3日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上報財務經理,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3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應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總監。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于每日收到貨款后,應于當日填寫收款日報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業財務部。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5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第4章應收賬款交接第17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9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30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20條離職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1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2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3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4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5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6條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7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4章附則
第28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財務部。
第2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內的應收賬款是指公司在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公司的工程經過雙方確認工程量,且按照合同客戶方應該付款,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付款所形成的往來款項。
第二條:根據合同規定,客戶應該預付工程款的,且已實際付款形成的`預收工程款,也納入本制度管理。
第三條:應收票據管理也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應收賬款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支持公司營銷活動,降低公司應收賬款的投資損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二、應收賬款管理的職責
第一條: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分別由總經理、財務部、銷售部、工程部、法務部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別對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不同的職能負責。
第二條:總經理的職責
1、總經理對公司應收賬款管理付全部責任。
2、負責審批具體客戶的收賬方針和策略。
3、負責指導、監督各個職責部門在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的相關工作。
第三條:財務部的職責
1、財務部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工作,應該在應收賬款發生之日或應該確認之日及時準確地確認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發生后,及時組織收款并進行會計核算。
2、財務部負責組織應收賬款對賬工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4
遵照股份有限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要求,以及本公司貨款回收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銷售部管理的銷售區域。
應收賬款含貨已發出暫未開出增值稅發票的發出商品。
二、應收賬款責任人
公司法人授權委托人作為該地區所屬商業往來貨款的直接責任人,對貨款的回收承擔責任。
三、應收賬款管理及考核
1、應收賬款回款期限:應收賬款的回款期限從貨物發出日起開始計算。貨物發出后6個月回款為正常的回款周期,超過6個月未回款,即為超齡賬款,按照相應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2、應收賬款考核標準:
(1)正常經營過程產生的超齡賬款:
貨物發出后超過6個月未回款的,應收賬款責任人應承擔該貨款超期相應的責任,具體考核辦法為:按該筆貨款銷售結算價(銷售金額-相應的結算費用)的40%考核;以后公司每個月對上述貨款清理一次,如果仍然未收回貨款,每個月按銷售結算價10%的標準考核;依次類推,累計扣款額達到該筆貨款銷售結算價的100%,停止扣款。應收賬款考核后收回,則在收回的次月退回該筆貨款相應的考核扣款。
(2)客戶破產或改制形成的呆壞賬:
A、發貨6個月內(含6個月)經確認無法收回或單位破產的:對責任人按銷售結算價的100%進行考核。
B、發貨6個月以后破產的:應取得客戶單位的破產證明,分公司或辦事處承擔相應壞賬銷售結算價的`70%。
3、應收賬款及時回款獎勵:
(1)為激勵及時回款,按照回款的期限給予及時回款獎勵,發貨后在6個月內回款給予2%的商務運作費。
(2)回款期限的計算依據:
回款期限按月計算,不精確到日;回款日以賬款到達公司賬戶為準,銀行匯票及3個月期限的銀行承兌匯票視同現金,3個月以上期限的銀行承兌匯票:如果收款人承擔第4個月至貼現日止的貼息,則可視同現金,貼現率按年利率2.4%計算。
4、應收賬款的預警:
財務部每月對超齡應收進行預警,編制超齡應收賬款預警及考核明細表,下發到各辦事處,各辦事處應及時通知應收賬款責任人進行核對并確認,確認后由外派財務匯總在三天內以書面的形式說明應收賬款超齡的原因、清收措施及預計回款期限報公司財務部。
5、應收賬款的對賬:
應收賬款責任人負責與所管理的經銷商進行賬務的核對工作,確保賬務相符。對賬要求如下:
(1)所有經銷商必須確保每年一次的書面對賬,并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將對賬單原件寄回公司財務部。
(2)超齡應收賬款的對賬不受上條限制,隨時發生及時對賬。由財務部發出應收賬款對賬表,貨款回收責任人須在當月完成對賬工作。
(3)對賬單必須取得對方經銷單位的確認,并加蓋真實、合法的財務章、業務章或公章。
6、應收賬款的催收:
A、訴訟收款
一年以內的應收賬款訴訟收款的,全部由辦事處提出訴訟處理方式并承辦,其費用自理。回款后按正常結算并返還考核扣款。
一年以上的超齡賬款原則上由公司移交股份公司法律中心清收,經辦事處申請可由辦事處承辦。由辦事處承辦收回的貨款,費用由辦事處承擔,結算費用按正常回款結算。由公司承辦、辦事處協助收回的,由辦事處承擔訴訟費用,公司返還考核扣款,并按銷售結算政策的50%結算。
B、應收貨款與客戶資產置換的處理辦法
(1)因客戶經營不良無力償還以物抵債,必須經公司批準同意或法庭裁定方可進行。
(2)必須進行評估確價,確價按法庭裁定或協調評估價確定。
(3)取得資產后須由公司和辦事處協同按確價變現,核銷應收賬款,并按變現金額進行費用結算、考核扣款的返還,變現金額低于應收賬款的,差額部分視同壞賬,按應收帳款考核標準對辦事處進行考核。
7、資產侵占:
按照相關規定和法律相關條款追究責任人的賠償和刑事責任。
四、應收賬款移交:
1、應收賬款責任人異動,在接交責任人接任后,經商業往來單位確認的賬款視同在任時期的貨款管理。
2、商業不確認的呆壞賬,以及新任應收賬款責任人在接交后90天內,對貨款進行清理發現的呆壞賬,對原任應收賬款責任人按應收賬款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3、新任應收賬款責任人在業務接交時,應對商業往來貨款進行清理,對于商業已確認的往來貨款必須接交,并加快收款,享受收款的提成與獎勵(具體提成及獎勵的確定視交接情況而定)。
4、新任應收賬款責任人接交的往來單位貨款,其貨款回收責任期限不變,特殊情況交財務總監批準延期。
5、原應收賬款責任人離任時,銷售提成應在新任應收賬款責任人就任三個月內,經貨款清理后未發現呆壞賬后方可享受。
五、銷售退回的管理及考核:
貨物發出后,原則上不予退貨,特殊情況經銷售部、客服部審核批準后交物流公司退回,并按下述情況分別處理:
由于特約經銷商撤消倒閉,庫存積壓原因向公司退、換貨的,應收賬款責任人承擔以下方面的責任:
A、所有退、換貨的運輸費用。
B、稅金損失。
C、生產日期超過一年的,按產品結算價的70%賠償;生產日期在1年以內的,按結算價的50%賠償。
2、由于產品本身質量、包裝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退、換貨損失,由于出廠日期超過6個月而引起對方商業拒收造成的退、換貨損失,免于對應收賬款責任人考核。但因經銷商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及包裝破損,不予退貨。
3、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貨物短少或破損及國家政策原因退貨等情況,由公司根據數量、運輸方式等界定處理方式,應收賬款責任人原則上不承擔責任。
4、因國家政策改變導致的滯銷退貨,報公司銷售部、客服部,由公司視情況進行處理。
六、責任免除
往來欠款單位由于地震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避免的因素而導致無法償還本公司貨款,且能出具相關書面證明的,免于考核。
七、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期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2章賒銷業務管理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日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上報財務經理,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3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應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總監。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于每日收到貨款后,應于當日填寫收款日報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業財務部。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5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
第4章應收賬款交接
第17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9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20條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1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2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3條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4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5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6條應收賬款交接后××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7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5章附則
第28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財務部。
第2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減少壞賬損失,防范財務危機;為了避免工作人員面臨道德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管理應收賬款。
第三條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應按分工明確、責權對應、責任清楚。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協會因授權等發生的應收款項,其涵義與會計準則中應收賬款科目相同。
第二章應收賬款限額管理
第五條財務部根據協會資金運用和需求情況,確定費用緩交的限額(即:應收賬款的總規模)。
第六條財務部在每年12月28日之前將下年《應收賬款限額表》,送達給信用管理部。
第七條如有必要,財務部可以同時確定季限額或月限額,作為信用管理部確定長期賒銷合同的依據。
第八條財務部制定的限額送達后,確實需要調整的,應在信用管理部對外賒銷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須經總裁批準。
第三章費用緩交管理
第九條會員服務中心等接到客戶的緩交費用申請后,將相關資料轉給信用管理部。由信用管理部負責確定賒銷額度的審批。
第十條除非有特別情況,協會不批準會員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費用緩交申請。
緩交申請書中應承諾交費時限和CS條款。
對于經濟確實困難的社會人士、對于貸款上學的大學生提出的信用資格考試及相關費用的緩交申請,無論是否超過了財務部的應收賬款限額,信用管理部均應批準緩交申請。
緩交批準后,應為申請者建立信用檔案,記入《應收賬款管理臺賬》,跟蹤記錄、監控該單位的信用情況。發現不正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調整賒銷額度。
第十一條信用管理部批準的賒銷額度不得超過財務部門確定的應收賬款限額。
第四章商賬催收
第十二條會員服務中心等負責應收賬款未到期時的提示付款和逾期15日內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記錄,催收未果的應收賬款應當連同催收記錄立即移交給信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本制度的評價、完善與反饋
第十三條制度的定期評價。每年于9月1日之前,對本制度進行評價,評價的.內容是:本制度的作用與意義,本制度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然后根據評價的結果,完善本制度。
第十四條制度的不定期評價。協會內每一位員工和每一個部門均有權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議,建議應當詳細說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議一般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信用管理部應根據口述內容制作書面的建議書。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訂建議后,立即向總裁匯報,由總裁決定是否修訂或召開專門會議討論修訂建議。
第十五條制度評價后,如需要完善,填寫《文件更改申請表》,經原批準人或其繼任者批準后執行文件更改。
第六章責任追究與獎懲措施
第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人員,將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降職、辭退處分,性質與情節嚴重的,將記入違規人員的個人信用檔案,或者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
第七章記錄
第十七條本制度使用的記錄有:通用記錄《制度評價、完善與反饋表》、《信用監督體系獎懲情況表》、《文件更改申請表》格式見文件管理制度;專有記錄《應收賬款限額表》、《應收賬款管理臺賬》,文書格式見附件。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7
一、銷售、財務的監管
(一)、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各項條款
在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以避免日后處理應收帳款時與客戶產生分歧而帶來經營風險:
1、要嚴格檢查以杜絕無效合同的出現。簽訂合同要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和“五審查”(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授權代理是否合法、資信是否保證、經營范圍是否超出、合同結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2、明確各項交易條件,如: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特別交待付款日期,如收款期到期時能批復付款的決定人一定要注明,以防對方互相推托而推遲付款期)、發票的開具事項、技術要求、運輸情況等;
3、明確雙方的權利和違約責任;
4、確定合同期限,合同結束后視情況再行簽訂;
5、加蓋客戶的合同專用章(避免個體行為的私章或簽字);
(二)、定期的財務對帳
財務要形成定期的對帳制度,每個月必須同客戶核對一次帳目,以免造成單據、金額等方面的誤差,給應收帳款的管理帶來困難,避免雙方財務上的差距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而造成呆、死帳現象。同時,對帳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如客戶加蓋公章回傳等,而不是口頭承諾。
(三)、減少賒銷運作方式
銷售人員為了迅速占領市場,或為了完成銷售目標而采取賒銷結賬的運作模式。這種銷售模式是客戶拖欠應收貨款的土壤,并極易造成呆、死帳的出現。我們已制訂了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鼓勵銷售人員采取現款現貨等方式合作,盡量減少賒銷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評定、審核制度
在實際工作中,真正能夠做到現款現貨的客戶很少,我們要建立信用評定、審核制度,對不同的客戶給予不同的信用額度和期限。對客戶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動態的管理辦法,即每月根據前期合作情況,對客戶的信用情況重新評定。
二、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一)、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
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業務部門完成,公司業務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業務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業務部,業務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
1、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而來;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賬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2、公司根據用戶信息檔案、歷史交易記錄、年交易額等,對客戶實行分類管理,劃分為A、B、C、D四類。具體分類標準如下:
A類用戶:商業信譽良好,嚴格執行供銷合同,貨款及時歸還。
B類用戶:商業信譽一般,無不良商業信用記錄,資產質量欠佳,現金支付能力不穩定,基本能按合同執行,偶有拖欠貨款記錄,經催收能歸還。
C類用戶:業務量占公司總業務量比例很小,但又必須保持業務往來關系之客戶,必須采取款到發貨。
D類用戶:產生遺留拖欠貨款,必須及時清欠之客戶。
3、簽約時要對銷售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逐一審查核對,合同的每一項內容,都有可能成為日后產生信用問題的憑證。合同是解決應收帳款追收的根本依據。
(二)、客戶發生欠款的危險信號:
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客戶出現的一些信息,對應收貨款的安全性是有警示作用的。如:
1、辦公地點由高檔向低檔搬遷;
2、頻繁轉換管理層、業務人員,公司離職人員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訴訟;
4、公司財務人員經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過去延遲;經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壞付款承諾;
7、經常找不到公司負責人;
8、公司負責人發生意外;
9、公司決策層存在較嚴重的內部矛盾,未來發展方向不明確;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確贏利的投資(投機)如:股票、期貨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復電話;
12、開出大量的期票;
13、銀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應收帳款過多,資金回籠困難;
15、轉換銀行過于頻繁;
16、以低價拋售商品(低于供貨商底價)
17、突然下過大的定單(遠遠超出所在區域的銷售能力);
18、發展過快(管理、經營不能同步發展)。
當客戶出現以上危險信息時,我們應采取果斷、迅速的應變措施,可以降低應收帳款的回收風險。
三、銷售人員的監管
(一)、加強銷售人員的原則性:
在實際的銷售管理過程中,我們會感覺到銷售人員總是幫助客戶向公司索要更多的利益。銷售人員如何處理公司與客戶的關系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經常聽到:“雙方要達到共贏”,可是要真正做到這一點談何容易!所以銷售人員在同客戶維持良好的客情關系的同時,一定要加強他們的原則性,也就是銷售人員的同情心和職業道德之間的關系,不折不扣的執行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二)、加強銷售人員的回款意識:
我們應該讓銷售人員培養成良好的習慣:貨款回收期限前一周,電話通知或拜訪負責人,預知其結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確定結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約,應通知對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會前往處理,如對方不能如約,應建議對方授權其他人跟進此款;在結款日一定按時前往拜訪。
1、因為時間是欠款者的保護傘,時間越長,追收成功率越低:
拖欠時間(月)、成功率(x%)
2、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戶拖欠之日數,不應超過回款期限的1/3;如超過,應馬上采取行動追討;
b、如期限是3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過40天;
c、如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過80天;
d、如果不馬上追討,相當于將回款的'機會讓給別的公司,同時本公司的經營風險就相應的提高。
(三)、加強銷售人員終端管理、維護能力: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終端維護的管理辦法,不僅可以降低經銷商的經營風險,確保應收貨款的安全;同時也可以提升銷售業績,提高公司形象、產品形象在客戶心目中的地位,這對及時清欠應收帳款都是有益的。
(四)、提高銷售人員追款技巧:
銷售人員在成功追收帳款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銷售人員在這方面的培訓:
1、運用常識;
2、追討函件;
3、豐富、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
4、讓對方寫下支付欠款的承諾函件,并加蓋公章;
5、與負責人直接接觸;
6、錄音;
7、向警方求助;
8、謹慎從事;
9、豐富自己財務、銀行等方面的知識,如:支票、電匯、匯票、承兌匯票、退票等。
四、成功追收應收帳款
(一)、應收帳款的處理方法
1、銷售資料(收貨單據、發票等)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2、準時給予文件;其實越早給客戶發票,貨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時要確認對方收到發票,并在《往來文件簽收單》上簽字蓋章;
3、完善客戶跟進制度:客戶接觸率與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與客戶接觸,與客戶開誠布公的溝通,被拖欠的機會越低;
4、定期探訪:如客戶到期付款,應按時上門收款,或電話催收;即使是過期一天,也應馬上追收,不應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戶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給予客戶一個正確的。觀念:我們對所有欠款都是非常嚴肅的,是不能夠容忍被拖欠的;
6、服務精神:認同及理解客戶的困難和投訴,同時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幫助客戶解決困難;
7、技巧訓練:追收欠款是需要技巧的,如:電話技巧、上門拜訪技巧;同時應了解客戶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個人背景等資料;
(二)、已被拖欠款項的處理方法
1、文件:檢查被拖欠款項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
2、收集資料:要求客戶提供拖欠款項的原因,并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3、追討文件:建立帳款催收制度。根據情況發展的不同,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文件――預告、警告、律師信,按情況及時發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戶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讓客戶了解最后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欠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假起訴:成立公司內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義發出追討函件,警告容忍已經到最后期限;
7、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供貨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8、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三)、對于呆/死帳的處理方法:
1、折讓
2、收回貨物
3、處理抵押品
4、尋求法律協助
5、訴訟保全式
五、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凡離職的,應在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并填制應收賬款交接單由交接人、接手人、經理等人簽字。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現金流,減少問題賬款、壞賬損失,增加有效銷售,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釋義
本辦法所指“應收賬款”指公司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第三條應收賬款的確認
在收入實現時,確認應收賬款。
第四條應收賬款的計價
應收賬款原則上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
應收賬款計價時要受到公司所給予客戶的信用政策的影響,公司營銷中心應在合同簽定時及時將對客戶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計劃財務部,以便于計劃財務部準確計算應收賬款。
第二章應收賬款管理中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公司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質的部門承擔不同的職責。
第六條公司計劃財務部
(一)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和監控;
(二)負責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的定期分析與通報;
(三)負責壞賬處理的財務操作;
(四)負責制作、發布賬務報表,與客戶對賬,為催收提供賬務數據確認等支持工作;
(五)監控、協調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負責問題賬款案件的訴訟工作。
第七條營銷中心
(一)負責組織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確定客戶等級,制定不同等級客戶的信用限額標準;
(二)負責公司合同款項回收、應收賬款催收;
(三)對照合同,根據計劃財務部所傳遞的信息對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還“往來賬款確認單”的客戶凍結其訂單或停止對其發貨;
(四)協助公司問題賬款訴訟案資料的收集、問題的解決。
第八條業務員
(一)負責即時向本中心反饋客戶的重大經營信息,更新對客戶的信用政策;
(二)負責所轄客戶的合同款項回收、應收賬款催收工作;
(三)對于逾期天的應收賬款及時將信息反饋至公司計劃財務部、營銷中心;
(四)協助所轄客戶問題賬款訴訟案件的處理工作。
第三章客戶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條公司營銷中心負責進行客戶信用調查,并隨時偵察客戶信用的變化(可利用機會通過A客戶調查B客戶的信用情況),建立和維護公司市場信息庫;根據調查結果組織客戶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的制定和評審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條信用限額是指公司可賒銷某客戶的最高限額,即指客戶的未到期商業承兌票據及應收賬款和按合同應回款未回款的金額總和的最高極限。任何客戶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過信用限額,否則應由業務員、營銷總監、會計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在公司營銷中心組織下對現有客戶建立“客戶信用卡”。每半年營銷中心依照過去半年內的銷售業績及信用的判斷,會同計劃財務部確定客戶信用等級,擬定其信用限額(若有設立抵押的客戶,以其抵押標的擔保值為信用限額),經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遞至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備案。
第十二條營銷總監、常務副總、總經理可視客戶的臨時變化,在授權范圍內調整對各客戶的信用限額。
第十三條為適應市場,并配合客戶的營業消長,實際運作中業務員可臨時提出申請調整客戶信用限額,經營銷總監確認、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可對該客戶調整信用限額。
第十四條對于新客戶,在合同評審時由營銷中心、計劃財務部綜合考慮客戶基本情況、合同成本及風險情況,確定該客戶信用等級,擬訂其信用限額。
第十五條未經營銷總監審批,而出現的由于沒有核定信用限額或超過信用限額的銷售而導致的呆賬,其無信用限額的交易金額,由業務員承擔責任。
第四章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條計劃財務部應認真登記客戶往來賬,按照應收單位、部門或個人分別核算,及時核對、協助催收應收款項。每月向營銷中心發布“應收賬款統計月報”。
第十七條所有應收款項均按賬齡基準記存。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賬項(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編制賬齡賬目分析,交財務總監審核。定期向營銷中心發布上個月的應收賬齡分析表。
第十八條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應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每年向客戶發送、回收“往來賬款確認單”,并向營銷中心通報回收情況統計。
第十九條公司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應遵循“誰經辦,誰負責,及時清理”的原則。計劃財務部定期提供應收賬款回款情況指標,用于對業務部門的考核。
第二十條營銷中心負責對所負責款項的及時催收,保證合同款項按時到帳。
第二十一條逾期前的.催收
跟單員每月月末統計下月付款客戶名單及合同情況,發送至營銷總監及各業務員處,由業務員對所負責的客戶提前天進行付款書面提示,提示其制訂付款計劃并按時付款。到付款日業務員要確認客戶是否按時付款,如不能按時付款要督促其天內給出付款計劃。
第二十二條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各業務員負責催收,并及時向營銷總監匯報客戶逾期原因、客戶還款計劃等;
2、營銷總監視情況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業務員催收款項;
3、對于逾期或未逾期的應收賬款,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該筆賬款視為“問題賬款”,計劃財務部應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時提起訴訟或進行報案。
(1)客戶信用情況嚴重惡化;
(2)客戶惡意變更營業場所;
(3)客戶法定代表人攜款潛逃;
(4)客戶采用詐欺手段(假電匯等)騙取貨物,而后未能將貨款匯出形成逾期賬款的;
(5)客戶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我公司產生壞賬的其他情況。
(二)逾期30天
各業務員將客戶逾期情況通知營銷總監及常務副總,由營銷中心、常務副總協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該賬款視為“問題賬款”(具體見第五章),在與客戶協商解決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訴訟。
第二十三條對于某一客戶累計逾期一定金額的催收
1、某一客戶累計逾期80萬元以下的,由業務員直接催收;
2、某一客戶累計逾期在8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下,營銷總監作為催收工作的總負責人。負責指揮、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3、某一客戶累計逾期超過100萬元,應建立催收臨時小組。總經理或常務副總作為總負責人,營銷總監、業務員等有關人員作為小組成員,協助總負責人的工作。總負責人負責指揮、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第二十四條對因質量、我方進度或其他糾紛導致客戶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紙品中心須出具申請報告,確定明確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由常務副總/總經理審批后,發送至營銷中心繼續執行合同或對該客戶發貨。
第五章問題賬款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所稱的“問題賬款”,是指本公司業務員于銷售產品(業務運作)過程中所發生被騙、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超過45天等情況的案件。
第二十六條因銷售產品(業務運作)而發生的應收賬款,代理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沒有按公司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視同“問題賬款”。但情況特殊,經公司總經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條各業務員負責收回全部貨款。發生“問題賬款”時,應收賬款回收部門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發生“問題賬款”時,營銷中心和業務員進行相應的考核;
2、考核結果直接影響業務員的績效工資和銷售提成。
第二十八條“問題賬款”發生后,業務員應于7日內,據實填寫“問題賬款報告”,并附有關證據、資料等,由營銷總監查證并簽署意見后,遞交至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由業務員組織填寫“問題賬款報告”。基本資料欄,由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填寫;經過情況、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業務員填寫。
第三十條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于收到“問題賬款報告”后2個工作日內,與業務員及營銷總監協商,了解情況后擬訂處理辦法,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示后,協助業務員處理。
第三十一條業務員填寫“問題賬款報告”時,應注意:
(一)務必親自據實填寫,不得遺漏;
(二)發生原因欄應簡要注明發生原因;
(三)經過情況欄應從與客戶接洽時,依時間的先后,逐一寫明至填報日期止的所有經過情況。本欄空白若不夠填寫,可另加白紙填寫;
(四)處理意見欄供經辦人自己表明賠償意見,如有需部門協助者,需在本欄內填明。
第三十二條未按以上規定填寫“問題賬款報告”者,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退回業務員,請其于收到原報告的3天內重新填寫提出。
第三十三條“問題賬款”處理期間,業務員及營銷總監應與相關部門充分合作。對于計劃財務部或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的配合查證等要求,該營銷中心有關人員不得拒絕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條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該部門處理的“問題賬款”,自該“問題賬款”發生之日起30天內,尚未能處理完畢(指出現階段性結果),應報告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對“問題賬款”的受理,以“問題賬款報告”的收受為依據,如情況緊急時,應由業務員先以口頭提請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但業務員應于次日補具報告。
第三十六條業務員未據實填寫報告書,以致妨礙“問題賬款”的處理,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報請公司懲處。
第六章壞賬處理
第三十七條壞賬是指公司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應收賬款。
第三十八條壞賬的確認
(一)債務單位破產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償后,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二)債務人死亡,無遺產或遺產不足清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三)債務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償債義務,現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
第三十九條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提取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債務重組,或以其他方式進行重組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第四十條公司按照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第四十一條計劃財務部按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壞賬準備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沖減公司當年利潤,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為:
應收賬款賬齡比例(%)
1年以內(不包括1年)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50
5年以上(包括5年)100
第四十二條對于特殊的壞賬項目,公司計劃財務部經財務總監批準后可按較高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
第四十三條計劃財務部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四十四條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應每季檢查應收款項。壞帳的核銷在董事會授權金額范圍內由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核銷,超過董事會授權金額的核銷需要報董事會批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產品,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們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們和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資料。
第二章: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業務部門完成,公司業務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業務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業務部,業務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職責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潛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來的;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潛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d、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狀況;
第五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六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到達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到達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業務經理匯總建檔。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狀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業務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業務經理、財務經理、在總經理(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按季(或年)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潛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能夠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狀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狀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是否有對外帶給擔保或者跟其它企業之間是否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務必經“市場管理委員會”構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狀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產品銷售賒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務必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由分管負責人嚴格按照預先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狀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告知財務經理,并及時匯總通知業務部門負責人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第十四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狀況下客戶能帶給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十五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務必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務必經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六條:對客戶應定期、不定期走訪;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第四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應于每月后5日前帶給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業務主管及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批準進行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帳前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第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們報來的〈帳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狀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的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負責人,并電話催收;
超過11-3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副總經理,派員上門催收,并由業務部門對經辦人給予相應懲罰;
超過6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業務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思考透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由業務部門對經辦人給予相應懲罰;
第二十條:業務員在外出收帳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安排好路線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帳款,并填寫應收帳款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業務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帳。
第二十一條:清收帳款由業務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回到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
第二十二條:業務員收帳時應收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名稱是否為發票印章名稱一致。
第二十三條: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非經業務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二十四條: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五條: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2、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第五章: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推薦應采取的措施,或視狀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來源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狀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第二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狀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個性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推薦,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構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以上的金額。
第二十九條: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狀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條:“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主管銷售經理核準,報送總經理審批,轉送財務部以做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職責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務必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務必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職責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職責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職責。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四條: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五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資料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六條: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職責;
第三十七條: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主管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三十八條: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職責;
第三十九條: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財務部應隨時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帳,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帳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0
為進一步規范本酒店應收帳款管理,保證資金周轉順暢,避免呆帳、死帳的出現,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應建立系統、全面、嚴密的規章制度。
一、明確責任主體,嚴密責任劃分。應將財務人員、營銷人員、收銀員納入責任主體范疇。
1、營銷經理負責顧客信息調查與掌握、合同簽訂與履行、顧客管理與溝通、掛賬協議管理、簽單管理、債務追討、信息反饋與提供。
2、財務人員負責登記賬務、管理簽單、核對賬務、分析賬務和信息反饋與提供。
3、收銀員負責結賬時顧客的簽單核對等。
二、嚴格的辦事程序規定。
應嚴密規定顧客信息調查與報告、合同談判與簽訂、合同履行、登記賬務、核對賬務、管理簽單、分析賬務和信息反饋與提供、欠款催收等工作的程序。
1、簽字掛賬規定,顧客若簽字掛賬,必須有簽字協議。協議簽訂前,首先由營銷經理負責調查單位資信情況。若可行營銷經理必須填制顧客掛賬申請表并上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簽訂消費掛賬協議。若私自掛帳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經辦人全額賠償,同時給于違紀處理。
2、簽字掛賬協議必須明確簽字人姓名、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結賬方式、結賬日期、違約處理等,并預留簽字人的簽字字樣,明確各自權利義務。
3、小型企業、新辦企業原則上不允許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
4、小型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不能保證的,原則上不允許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個人一律不允許簽字掛賬。原則上不允許擔保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
三、賬款催收規定。
1、應收賬款的'催收,應收賬款由營銷經理負責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應收款數據、應收款簽單等。
2、財務人員分析賬務后,督促營銷人員對欠款單位或個人的欠款實施催收。
3、營銷經理到財務領取消費費簽單,并做好相應登記。
4、營銷經理收回欠款后,必須及時到財務報賬并上交錢款,由出納開據收據、營銷經理在經辦人一欄中簽字、出納員在出納一欄中簽字確認,完畢后出納交一聯給應收會計進行應收款項的核銷;若沒有收回欠款時,營銷經理要及時將消費簽單交回財務。經數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預計今后無法收回的款項,必須及時上報總經理。
5、消費簽單若有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責任人全額賠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
6、營銷經理在外出催款過程中,要做好詳細的催收情況記錄,并將催收記錄妥善保存,作為評價顧客資信的重要依據之一。如果結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要注意是否為空頭支票、支票有效期為10天等事項。
四、消費簽單及傳遞的管理
1、吧臺收銀員對簽字賬單的合法性負責,審核內容包括:簽單人是否有簽字權、,是否注明簽字人的單位名稱、字跡是否屬實、清楚、簽單金額和消費金額是否相符等,若簽字賬單存在上述問題,款項由該收銀員負責收回,無法收回的,負賠償責任。
2、應收帳款會計,應對賬單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負審核責任,若經往來應收賬款會計審核過的賬單不符合規定且出呆賬、死賬的,該應收賬款會計負連帶責任,按過失處理。
3、應收帳款會計于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應收帳款明細表報財務經理處,財務經理對上月的應收賬款進行匯總、分析后,將應收賬款匯總表和分析結果上報總經理。
4、應收會計審核后退回吧臺的賬單,即因收銀員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的簽字不清、不實而形成的欠款,由該經辦收銀員補辦手續,若出現呆賬、死賬,由該收銀員全部賠償。
五、檔案資料存檔。
1、銷售部:客戶信息調查與報告、掛賬協議、欠款催收情況記錄等。
2、財務部:應收款憑證、收據、賬簿、報表、顧客簽單等。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1
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工程施工投入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應收賬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
公司的收款政策是:及時提醒,不斷跟催,循序漸進,逐步加大力度和強度,直至運作到正常軌道。
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月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董事長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25%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寫出書面報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賬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10%以上的金額。
業務人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
“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門及經理批準后,連同帳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10%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2
總則
第一條為盡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銷售產品,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防范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公司采取賒銷方式銷售產品形成的應收而尚未收回的貨款,包括已經開具銷售發票形成的應收賬款、發出商品、暫借商品。
第三條應收帳款的監督控制部門為公司財務部,管理執行部門為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財務部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和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負責客戶信息檔案的建立。客戶信息檔案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信息:
1、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注冊資金、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
2、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3、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4、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各區域業務人員負責收集。
第六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重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區域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區域經理、財務部經理、在負責銷售的副總經理主持下按年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信用額度和期限確定以后,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特殊情況下,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產品賒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主管業務經理申請,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銷售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二條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申批單》,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嚴格按照預先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財務部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月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凡超過信用期限的,及時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匯總并及時通知業務部門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第十四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五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據此編制清收計劃,經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賬款回收工作。
第十六條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的〈帳齡明細表〉以及編制的清收計劃,及時清收欠款。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并將反饋信息給財務部和有關公司領導。
第十七條對超過收款期限一個月以上的,由財務部下達限期清收通知,限令經辦業務員催收。超過規定期限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按公司每年下達的銷售經濟責任制規定考核執行。其中:
1、逾期三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財務部按照國家規定計提壞賬準備,提取的壞賬準備視同經辦業務員發生的費用處理。
2、逾期六個月以上的,財務部或著審計部介入催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承擔。
第十八條業務人員在收取欠款時,若收取的欠款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解除勞動合同,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貪污、挪用貨款。
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業務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本部門經理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銷售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導致公司蒙受壞賬損失時,由公司根據業務人員當年的銷售業績,按一定比例賠償經濟損失。
計算公式:壞賬賠償額=壞賬損失額×壞賬賠償率
1、壞賬賠償率根據壞賬損失率確定:
壞賬損失率小于2‰的,壞賬賠償率為20%;壞賬損失率大于2‰(含)不足4‰的,壞賬賠償率為30%;壞賬損失率4‰以上的,壞賬賠償率為40%。
2、壞賬損失率=壞賬損失額/該業務員當年的銷售額
3、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對壞賬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分別按業務人員賠償額的20%、30%賠償公司損失。
4、計算的壞賬賠償數額當年業務人員銷售提成不足以抵扣或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批扣減;如果經過業務人員的努力,以后的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經公司研究決定可以給予適當的豁免賠償。
第二十二條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形成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和措施。
第二十三條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部門經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由經辦人員負責處理抵頂來的貨物。但不得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四條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二十五條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的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六條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七條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部門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事、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公司20xx年銷售政策涉及本制度內容的,上半年按20xx年銷售政策執行,下半年按本制度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3
應收賬款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資金流動的.穩定性和盈利能力。它涉及到客戶信用評估、賬款追蹤、催收策略以及壞賬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客戶信用評估:評估潛在客戶的支付能力和信譽,以確定給予的信用額度。
2、銷售合同管理:明確付款條款,包括付款時間、方式和違約責任。
3、賬款追蹤:定期更新應收賬款狀態,及時發現逾期賬款。
4、催收策略:制定有效的催收流程,包括初期提醒、中期跟進和后期法律手段。
5、壞賬準備與處理:設立壞賬準備金,對無法收回的款項進行合理處理。
6、內部控制與審計:確保應收賬款管理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4
為進一步規范我店應收帳款管理,保證資金周轉順暢,避免呆帳、死帳的出現,并結合公司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掛賬程序:
1、掛賬客戶的確定:由營銷部對信譽較好且符合酒店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在酒店管理系統上建立掛賬客戶名錄,并根據簽定的掛賬協議將協議價與有效簽單人及時通知前廳和財務部稽核。
2、前廳結賬:有掛賬權的協議客戶消費后必須在結賬單上簽名確認,前廳收銀根據結賬單與顧客簽名做相應掛賬處理。
3、核對分單:每月3號前由財務部稽核員統計出掛賬客戶上月的累計掛賬金額,于每月5號前將月掛賬單與營銷部人員核對,將相關掛賬單據分派到各相關收賬員。
4、與客戶對賬:營銷部各收賬員于每月15日前將掛賬單送至客戶核對,確認無誤后,根據掛賬金額開好發票準備收賬。有異議的掛賬單由營銷部帶回與財務和前廳、餐飲等營業部門核對,核對無誤后再與客戶確認。
5、結賬收款:營銷部收賬員原則上應保證在每月月底將上月掛賬款收回,并通知財務部進行稽核與銷賬。收賬過程中如遇到客戶要求部分減免或打折等特殊情況,營銷人員應請示總辦領導,同意后方可調整。
二、發票開具規定:
1、掛賬客戶的發票,原則上應由財務部出納員開具,所開收款人名稱應與掛賬客戶名稱一致,所開金額應與所核對確認的掛賬金額一致。
2、特殊單位客戶,需要收賬員攜帶空白發票的,則由財務部出納員登記好發票相關資料后,由收賬員簽字領用,收賬員返回酒店后應立即交回發票。
三、收賬責任:
所有應收賬款原則上由營銷部負責予以收回,營銷部經理為總責任人,但營銷部應根據業務劃分情況將責任具體到人,掛賬回收的情況將直接與營銷人員的個人效益考核相掛鉤。
四、壞賬處理:
1、原則上當月應收回上月的掛賬,營銷部對第二個月還未收回的.掛賬應評估風險,第三個月還未收回的掛賬則應考慮取消該客戶的掛賬資格,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2、酒店壞賬率應盡量控制在5‰以內。
五、公司簽免單處理方法:
公司有效簽免人每月限量簽免,且結賬單上必須注明招待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如果結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要注意是否為空頭支票、支票有效期為10天等事項。
飯費簽單及傳遞的管理:
(1)吧臺收銀員對簽字賬單的合法性負責,審核內容包括:簽單人是否有簽字權、是否注明簽字人的單位名稱、字跡是否屬實、清楚、簽單金額和消費金額是否相符等,若簽字賬單存在上述問題,款項由該收銀員負責收回,無法收回的,負賠償責任。
(2)往來帳款會計,應對賬單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負審核責任,若經往來賬款會計審核過的賬單不符合規定且出呆賬、死賬的,該往來賬款會計負連帶責任,按過失處理。
(3)往來帳款會計于每月1日把上月的應收帳款明細表報財務經理處,財務經理對上月的應收賬款進行匯總、分析后,將應收賬款匯總表和分析結果上報總經理。
(4)往來賬會計審核后退回吧臺的賬單,即因收銀員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的簽字不清、不實而形成的欠款,由該經辦收銀員補辦手續,若出現呆賬、死賬,由該收銀員全部賠償。
健全的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1、營銷部:客戶信息調查與報告、掛賬協議、欠款催收情況記錄等。
2、財務部:應收款憑證、收據、賬簿、報表、顧客簽單等。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5
1、建立完善信用評估體系:運用數據分析工具,評估客戶的支付能力和信譽,制定個性化的信用政策。
2、強化內部溝通協調:銷售、財務、法務部門需協同工作,確保合同條款的嚴謹性和賬款回收的'及時性。
3、推行自動化管理工具:利用erp系統自動跟蹤賬款狀態,實時更新賬齡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4、制定嚴格的催收策略:對于逾期賬款,應有明確的催收計劃和措施,必要時采取法律手段。
5、定期審計與調整: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應收賬款審計,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制度。
6、培訓與激勵機制:為員工提供應收賬款管理培訓,設置與回款績效相關的激勵措施,提升員工執行力。
通過上述方案,企業可以構建一個高效、穩健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從而在保障企業資金安全時,推動業務的健康發展。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最新03-27
應收賬款的風險管03-19
淺析應收賬款審計03-23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必備(15篇)07-10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匯總[15篇]06-02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匯編15篇)01-13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通用【15篇】06-02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匯編15篇09-19
應收賬款的崗位職責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