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寫作時倫理道德的探討
論文寫作的倫理道德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它反映了一個人的科學操守。那么在論文寫作時應有具備哪些倫理道德?本文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詳細的探討。
期刊出版的風格無所謂正確還是錯誤,僅僅是一種便于同行交流信息的規定而已。不同學科有不同的風格,但基本的倫理道德是一致的。寫作倫理道德的遵守是為了兩個目標:
保證科學知識的準確性;
保護知識產權。
學術不端行為
2009年《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把學術不端分為:
①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②篡改他人學術成果;
③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
④偽造注釋;
⑤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
⑥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⑦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其中①②屬于剽竊,③④屬于偽造問題,⑤⑥屬于署名問題。
也可以從以下五方面來說明。
1、實事求是地報告研究結果
科學方法的本質是能夠被他人重復和驗證,所以應該如實地報告研究過程和研究結果,不應偽造數據或篡改結果以支持原先提出的理論假設,也不應忽略研究中的錯誤。例如,實際被試多少人,有效被試多少人;實際觀測數據有多少,參與統計處理的有效數據有多少,哪些極端數據被刪除,為什么要刪除……這些都應在報告中如實地說明。研究者不應為了所謂研究的“漂亮”而忽略一些無效的數據,更不應該刪除那些不利于研究假設但卻是有效的數據。如果做了5 個實驗,只有3 個實驗比較理想,雖然研究結果只包含了3 個實驗的結果,但在研究報告中也要說明是做了5 個實驗而不是3個實驗。
嚴謹認真地準備稿件是投稿的基本要求,但有時錯誤還是難以避免,編輯部不能保證所發表的文章沒有任何錯誤。如果論文出版后發現錯誤,作者有責任與有關的期刊編輯部、數據庫聯系,以便及時做出更正。
2、剽竊
在論文寫作中,如果直接引用其他研究者的原話,應該把原話用引號括起來,并注明出處;對其他研究者的思想的重新闡釋,也應注明出處。關鍵是不要把別人的思想或工作當做自己的。尤其是在研究報告的問題提出和討論部分以及綜述性文章中,當引用或參考他人的思想或工作時,一定要注明出處,在文后的參考文獻表中列出來。這不僅是對他人勞動的尊重,也對心理學的健康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所有的論文都不注明出處,勢必會給整個研究領域帶來混亂,讀者(包括作者自己)也就無法知道某個研究思想的源頭在哪里。
引用他人資料注意事項
在研究中引用他人的'資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 直接引用少于40 個字用引號;
◎ 多于40 個字應另起一段;
◎ 引用要忠實原文,即使原文是錯誤的;
◎ 省略部分用省略號;
◎ 額外的解釋放在括號內;
◎ 不要忽略引用中的引用,但在參考文獻中不必列出。
3、論文的署名
論文作者不僅是執筆人,還包括那些對研究做出過實質性科學貢獻的人,他們可能參與提出問題假設、構思實驗設計、統計分析、結果解釋及文章主要部分的寫作。對于輔助人員(如設計或制造儀器、統計分析的建議、數據收集或錄入、調試計算機程序、找被試或觀察動物等)沒有必要列入作者名單,但應在正文后的致謝欄里注明。承擔日常性事務的人也不應列入作者名單。
論文署名的基本原則是按貢獻的大小排序。在有多個研究者參與的合作研究項目中,合作者之間應該事先商定好研究的分工、誰有論文署名權以及署名的先后。
在論文中所有署名的作者都應對文章的準確性負責,所以,在論文投遞前,每個作者都應認真審閱。一旦論文被接受,有的期刊還要求每個作者都應簽名確認。
4、論文的重復發表
論文的重復發表似乎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而實際上卻是對寶貴資源(期刊版面、編輯和審稿人的勞動)的一種浪費。論文的重復發表還會導致版權糾紛。作者在投稿的同時,等于默認把論文的專用使用權轉讓給編輯部或其他出版機構。但不能同時把專用使用權轉讓多家。
已經發表過的論文不應再投稿。以簡報形式在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也不能擴充全文后重新發表。但以摘要形式(如會議摘要)或在狹小范圍內傳播的非正式出版物(如某機構的年報)上刊出,這種做法是允許的。
不應為提高命中率而一稿多投。如果在3 個月內沒有接到編輯部對稿件的處理通知,作者有權把稿件再投向其他期刊,但在投遞前應通知原先投稿的期刊。
為防止論文的重復發表,作者在投稿時,還須通知編輯有哪些類似的相關文章在何處發表或被何處接受、正準備向何處投稿,以便編輯做出適當的判斷。如果發現違規,則將被無條件退稿,并被存檔備案,這將影響作者以后的投稿信譽。
盡可能地節約期刊資源也是作者應盡的義務。研究結果應盡可能地寫成一篇論文,以提高信息交流的效率。不贊成把一個研究拆成多篇文章發表。把一個研究拆成多篇文章發表的作者應向編輯說明,如果編輯要求知道詳細情況,作者應提供。
禁止拆分發表并不包括根據新的理論和方法對已發表過的數據進行重新分析。特別是在時間跨度大的縱向研究中,發表多篇研究報告是必要的,也是適當的。但基于縱向研究發表的多篇研究報告,應引用以前的研究報告,以便讀者進行準確的評價。
有時期刊文章經修改后成為一本書的一個章節,作者有責任向讀者說明這一部分在何處發表,并作為參考文獻列入。如果存在版權問題,還須得到出版者的許可。
5、原始數據的保存
在審稿和出版過程中,如果編輯或審稿人對研究數據的準確性或統計方法提出質疑,作者應隨時能夠提供原始數據。所以在文章發表之后,作者還應把原始數據(包括原始的調查問卷、研究程序等原始資料)保存5 年以上,以備他人查證或重復分析。
總之,每個論文寫作者都應該遵守這些倫理道德。以上就是對論文寫作時論倫理道德的探討,有規矩,才能成方圓。希望每個學者都可以成功發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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