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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十年里,發生了許多事情。殷正心剿滅了瓊明縣的匪患,清理了多年的積壓舊案,甚至還平反了幾件冤案,時人稱之為青天。朝中也有門路,三年考評為上,升了正六品的通判。
所謂通判,可以理解為副知府。
通判與知府同領府事,職掌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審理等事務。各縣公文,知府須與通判一起簽押,方能生效。通判還有權監督和向朝廷推薦本府官員,如果知府不法,通判可以奏告朝廷。有戰事時,通判負責籌辦錢糧,催收經制錢和總制錢。
殷正心升了通判之后,趕上一次金帳犯邊,作戰有功,被保舉升為右參議。
不熟悉儒門官職的人大約不太明白左右參政和左右參議是個什么官。
這些都是布政使的下屬官員。布政使掌管一州的政務,參政、參議分守各道,并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水利、撫名等事,左右參議一般是正四品,左右參政則是從三品。
知府也是正四品,在諸多正四品的官員里,當屬知府權力最大,畢竟是總掌一方,是一府之地的一把手,管著方方面面,是地方主官。而參政、參議屬于布政使的輔官,各自分管一個方面,參議雖然和知府平級,但實權上多有不如。
當然了,知府只能管自己一畝三分地上的事情,到了其他地方就不好使了。參議的職權則覆蓋全州,只要是與自己分管的事務有關,便都能說得上話。
就如道府的分堂輔理和副府主,品級相當,可一個是縱向條條上的,一個是橫向塊塊上的。
所以這個升官也在情理之中,從來就沒有知縣直升知府的,都是要繞幾個圈。
而且殷正心的年紀擺在這里,而立之年就能位居四品高官,已經實屬不易,這意味著有生之年做個總督不成問題。
殷正心這個右參議主管軍務和撫名,仍舊是負責剿匪,不過這次變成了全州范圍的剿匪。
這也多虧了齊玄素提前修改命格,按照殷正心以前的命格,他這輩子做到通判一級差不多就到頭了,再做參議,那就是福薄,要不了幾年就得病死在任上。
殷正心一再進步,太平教的暗中發展也沒落下,走私下結社的路數,已經有教民四萬余人,以瓊明縣為中心,遍布周圍二十三個縣。
另有黃巾軍百余人,這些人大多都是正經軍士,只因衛所廢弛,不堪上司剝削,所以才落草為寇,或是成為流民,被齊玄素一一收編。
在殷正心的運作下,這些人還有官身或者編制。
按照規定,一府大概有六十名捕快和六十名快手,這是指有編制的“經制正役”,而一個正役外出公干,要帶兩個副役,每個副役又要帶上他的“幫手”,這樣算來,實際上是一支千余人的龐大隊伍。
齊玄素便將部分黃巾軍隱藏在這千余人里,部分黃巾軍編入了麾下營兵之中,剩下的少部分則以江湖人士的身份在外活動。
還有道士十余人,都是骨干精銳,平時除了負責傳教之外,也多少懂點神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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