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四章 議定-《蘇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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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四章議定
原來的判決是否存在誤判的問題,已經讓位為相州法官是否妨礙司法公正的問題。
其次大理寺駁回周清的翻案,到底是嚴格按照法條得出的判決,還是確實收受了好處?
除了賄賂,大理寺是否還有來自其它瓜葛的“更高指示”?是否有更強大的力量,企圖干預大宋司法?
如果有,那可是“塌方性腐敗”的大問題!
權知開封府,正是蘇油的族兄蘇頌。
蘇頌一行從遼國回到東京,趙頊在垂拱殿賜宴,獎賞出使有功之臣。
在宴席上,趙頊對蘇頌不畏辛勞,跋山涉水,圓滿地完成了任務提出表彰。宰相吳充也嘉許蘇頌學識廣博,處事機敏,在遼人關于冬至先后的刁難上,回答十分得體。
眾人散去后,趙頊留下吳充:“古人云:‘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子容之為人,我知矣。”
“李定之事,抗顏不讓,不避斧鉞之誅,足見他耿介忠直;貶處浙江,賑濟災傷,不貪一錢一米,可知他廉潔愛民;任使赴遼,靈機通變,不畏千辛萬苦,說明他恪盡職守。”
“愛卿覺得,他此次回來,以何職委任,比較恰當呢?”
吳充回答:“陛下,蘇子容學貫五車,通今博古。經史百家,無所不曉,星官算法,亦精于心。修史良才,不可不用。我欲請他再回史局。”
神宗見吳充不曉其意,就直截了當地說:“現開封府尹告缺,朕想命蘇子容任此要職,以安京師。”
吳充這才恍然大悟,忙說:“臣失慮了,臣這就布置舍人院擬旨。”
蘇頌執法嚴明,聽決精敏。上任僅僅半年,開封就秩序井然,四民樂業,各安其居,京師稱治。
這案子落到開封府,很快便調查清楚了來龍去脈。
當年在相州負責審判此案的主審法官陳安民,如今已另遷他官,聽說周清正在駁正這個案子,心里很是慌張,擔心會被問責,趕緊“詣京師,歷抵親識求救”。
又給已經升任相州判官的潘開寫了一封信:“大事不妙。爾宜自來照管法司。”
潘開立刻蕩盡家產,帶來開封,疏通關系。
恰好有一個叫高在等的相州人,在司農寺當差,潘開便托老鄉替他找尋門路。
高在等看中了潘開帶來的財貨,拍胸脯說他認識大理寺的法官,這事包在他身上。
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就走漏了風聲,被皇城司打聽到了,立即報告給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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