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恨不得殺人泄憤都很正常。 “媽,怎么辦,我不想下鄉! 李大哥下鄉七八年了,都還不能回來,張三姐也下鄉六年了,我還聽說有人下鄉之后出意外死了。 我不想去啊!” 跟在后面的劉古正,也在家里門窗都關好之后,慌張的不得了。 雖然沒哭出來,但也已經眼眶微紅,淚水即將流下了,是嚇的。 被各種傳言和漫長時間嚇的。 “怎么這么不小心啊。 板上釘釘的事都能弄成這樣。 這個我也沒辦法,我又不是管這方面的,就算是管這方面的,也沒辦法徇私,每年這時候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盯著,前年縣長的兒子不是也沒有例外,下鄉學習去了嗎?” 喬木心情雖然也很不好。 但是卻也很清楚這件事她幫不上什么忙,如果名單還沒有報上去的話,那她是有很多方法想辦法扭轉一下結局的,但是在名單已經報上去,甚至上面可能都已經開始分派具體下鄉地址的時候,這時候再想要改,那是幾乎不太可能的事。 除非喬木現在下狠心把她兒子的腿給打折或者弄個重傷什么的。 以養傷為借口留下來。 否則,一個身體健康,四肢健全的人,在自己報了名之后反悔。 那絕對會被批。 未來工作啥的都會有影響。 至于辯解不是自己報的名。 這個誰會去管? 而且,這時候有些事是真的不好說,就算你跟人家說不是自己報的名,那知青辦也會認為是不是看不起下鄉之類的,到時一樣倒霉。 與其瞎折騰,還不如下鄉呢。 反正也就五年時間,五年之后她兒子也僅僅才二十歲出頭,高考念大學什么的都還能勉強趕得上。 “可是憑什么啊! 我本來明明就不需要下鄉,到底是誰這么過分啊,他是人嗎啊!” 第(2/3)頁